硕士论文网第2020-09-21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法律论文文章《法律论文范文:中国学校欺凌行为的法律治理》,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校园欺凌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我国与世界各国校园欺凌存在的原因不尽相同,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为了保证学生在健康的环境里成长,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但毕竟学校管理能力有限,并不能完全避免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另外校园欺凌的产生绝非偶然现象,更多的是错综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学校对校园欺凌产生有义务和责任进行预防和治理。
引言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近几年,校园欺凌已经不再是某个地区的个别现象,随着江西永乐县的三名女生围殴一女生这一事件的曝光,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就有越来越多类似该种校园暴力行为被曝光,校园欺凌已经是社会热点。新闻对校园欺凌的报道也是屡见不鲜,这些校园欺凌所采取的行为以及手段都越来越出乎意料。目前,我国对解决校园欺凌的法律却屈指可数,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但这些法律没有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完整性规定,大多都是根据某个条款去适用,并不能将所有的行为都涵盖在其中。2002 年开始,依据知网的数据显示,我国仅有一篇针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献,该文献来源于青少年偏差行为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7 年,我国大陆也发表了一篇如何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文章。从 2007 年直至 2019 年,经过十多年的发酵,校园欺凌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热点问题,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欺凌行为愈演愈烈。据 2016 年至 2018 年这 3 年的新闻报道中发现,校园欺凌事件不仅数量增多,形式更是多样,不仅包括暴力欺凌,还有一些言语攻击等冷暴力欺凌、网络欺凌等现象。
(二)文献综述
我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大多局限于教育学研究,这些研究都仅仅是要通过教育的手段去改变学生的主观心态,而不能从客观层面进行预防和治理。我国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治理和预防青少年欺凌以及对欺凌发生后的事后救济的规定研究较少。对校园欺凌的定义也是依据国外的定义和地方性的文件对校园欺凌做出的界定,我国并没有统一对校园欺凌进行定义。通过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划定校园欺凌行为的范围,以此来推动校园欺凌的法律治理的深度以及广度,另外,校园欺凌通过法律对各方面进行规范,有利于推动教育学发展以及法律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空白区域的填充,对今后青少年欺凌现象更加深入治理具有研究意义。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欺凌问题也成为校园欺凌的一种新形式,但对网络欺凌这种欺凌行为,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制。网络媒体作为信息传播媒介,该类欺凌现象管理的不到位,再加上青少年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猎奇心理和模仿行为致使网络成为传播欺凌手段的主要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将网络中所学到的所谓的“知识”付诸实践,青少年对欺凌行为的认知能力以及欺凌现象的严重程度感知较少,意识不到自己的校园欺凌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身体与心灵的双重伤害,时常对出现在校期间发生的欺凌不以为然,本文通过对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针对不同种类的校园欺凌问题,提出不同的预防和法律解决措施,利于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法律研究。
一、 校园欺凌的理论阐述
(一) 校园欺凌的定义
校园欺凌在各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定义,在我国也不例外,但我国没有给校园欺凌在法律层面下一个统一的定义,具体哪些行为划归到校园欺凌范围之内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挪威学者认为欺凌是一种有目的性的攻击性行为,1978 年,挪威研究者欧维斯(Olweus)最先提出了“欺凌”(bully,也称作欺负),欧维斯和罗兰把它定义为“一个或几个人反复多次地遭遇来自另外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消极行为”,后来又被皮特·史密斯修正为“一定层面上遭遇欺凌时的无助的行为”。这些反复的消极行为和无助的行为被统称为欺凌。这是欺凌问题在挪威最早被提出,也是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对欺凌问题下的一个明确定义。美国校园欺凌的研究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由于联邦法律也没有对欺凌进行标准化的定义,各州对欺凌所下定义不尽相同。一些州反欺凌法侧重于欺凌的具体行为,例如:身体、口头或者是书面,另外一些州侧重于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和性质。2015 年最后一个通过校园反欺凌法的州——蒙大拿州的《反欺凌法》(Bully-Free Montana Act)中对欺凌的界定:“欺凌包括任何骚扰、恐吓、欺负、威胁、侮辱、轻蔑的手势或者是身体接触,包括任何针对学生的有意的书面、口头或电子威胁,并且这种行为是持久的、严重的或者是重复性的:(1)行为造成学生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害或者使学生处于害怕其自身及财产受到伤害的状态;(2)妨碍了学生受教育的机会或相关利益,并给学生造成敌对的环境,且行为实质上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这仅是美国一个州对欺凌所下定义,但大多州都是围绕着以上行为界定的欺凌行为。校园欺凌本身属于边缘性行为,游走于法律之中和法外之地,作者对校园欺凌所下定义为学生在学校内外对一方主体单次或多次利用言语、肢体、网络等方式有意无意进行侮辱、谩骂、诽谤等,造成一方身体、心理、财产等损害的恶性校园事件。经常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相关的地点,普遍存在于各地区的校园之中;单次或多次发生在一个主体或不同主体之间;利用的手段不仅包括肢体伤害,还包括言语以及网络等形式;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区总量呈现不同的态势;该定义反映出校园欺凌的普遍性、反复性、多样性、不均衡性。
(二) 校园欺凌现象的特点
1.校园欺凌具有普遍性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科技不断进步,校园欺凌问题从 2016 年被媒体曝光,由济南历城区某中学初二女生,因为找男生说话而遭掌掴,被逼说自己是狐狸精。学生在厕所被群殴、海南少女被扇耳光 31 次等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的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校园欺凌问题已经不是某个区域或某个城市的小问题,已经发展成普遍存在的问题。2017 年,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在中南大学举办的“社会风险与校园治理”高端论坛发布调查报告,《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对校园欺凌数据进行了统计,从校园欺凌行为调查的样本数据看,中部地区学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率最高,占 46.23%。且校园欺凌行为呈现出以“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东北地区”的地理空间分布形态。我国的校园欺凌现象已经从中部向西部东部逐渐扩散,这并非偶然形成,从侧面反应出欺凌问题一直普遍存在,过去对欺凌问题重视度较低,导致没有发觉欺凌的普遍态势。校园欺凌问题不仅在我国具有普遍性,在国外也同样具有普遍性。根据日本、美国、英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分析,能够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些国家也饱受欺凌问题的困扰,试图探究解决欺凌问题的途径。欺凌伴随着社会的进步,手段也变得越来越多元,近些年更是形式多样。曾经的欺凌行为多以肢体暴力、语言暴力为主,现在的欺凌行为不仅局限于语言和肢体方面,网络欺凌也成为欺凌的主要手段,通过社交软件进行言语攻击,独立组建小群体孤立同学等形式已经司空见惯。根据校园欺凌在社会中的定义也不难发现,校园欺凌在定义中被阐释出的行为包括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和侮辱的行为,一个等字用来兜底,说明欺凌的手段并不能完全穷尽式列举,通过等来概括欺凌行为的多样和复杂。
二、 我国校园欺凌存在的原因
(一) 学校因素
(二) 家庭因素
(三) 学生自身因素
(四) 社会因素
三、 校园欺凌的域外治理经验
(一) 中外校园欺凌存在的不同原因
(二) 域外治理校园欺凌的政策和制度
(三) 域外解决校园欺凌的措施
四、 我国治理校园欺凌存在的问题
(一) 学校监管在法律层面力度较低
(二) 家长未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三) 工读教育措施未尽其用
(四) 我国现有治理校园欺凌的法律不尽完善
五、 我国校园欺凌的法律治理
(一) 加强学校监管并制定管理政策
(二) 家长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三) 采取工读教育措施治理校园欺凌
(四) 完善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治理校园欺凌
结语
. 本文是围绕欺凌问题的法律治理进行展开,通过对欺凌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的特点进行总结。各个国家对校园欺凌的解决方式不同,法律规定也不同,根据各国对校园欺凌法律的不同规定,从而引出我国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我国目前没有反校园欺凌的法律,这是校园欺凌行为出现的一大问题所在,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立法以及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全文整体的思路,虽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已经初具雏形,经过反复锤炼,仍然有许多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对于我国的校园欺凌治理的问题任重而道远,仅凭作者的绵薄之力是不够的,对校园欺凌问题所提出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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