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后,了解其服务面向区域的学前教育人才需求是定位培养目标必须考虑的问题。如西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服务面向为立足西部、面向全国,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培养人才,其培养目标的设计是基于对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学前教育师资状况的分析,满足了区域发展对卓越学前教育人才的需求。据教育部2018年统计,我国平均师幼比为1∶18,西部地区为1∶20,最高可达1∶25。根据平均师幼比1∶15的规定,全国专任教师缺口为52万,西部地区为23万;如考虑人口增长趋势,预测到2020年全国幼儿园教师缺口将达100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比为24.16%,重庆、四川、广西、宁夏等西部省市的占比为16.01%~19.32%,低于全国水平。全国范围内,特别是西部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亟需一批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卓越学前教育专业人才。
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用人单位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反馈,征询用人单位的人才培养建议。如,某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强烈,需求程度较高的是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儿童、专业认同感高,保教知识和儿童发展知识扎实,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家园合作能力、艺体技能以及较强的自主学习和专业发展能力能留得住、教得好的高水平人才。
设计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对照专业认证的指导思想、理念和标准要求,不断进行资料查阅、多方调研、自查反思、外部评议和持续改进,最终通过审议形成定稿的过程。依据实践经验,目标设计包括政策解读、文献梳理、产出现状与需求调研、目标初步形成、目标合理性评价与修订等环节。
通过对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方针、专业认证相关材料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学习和研讨,基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聚焦“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从目标定位、目标内涵、目标评价三个部分进行人才培养思路与方向的思考和研判。
(二)相关文献梳理
围绕专业认证、人才培养目标等主题在中国知网(CNKI)、中国社会科学索引数据库(CSSCI)、Web of Science(WOS)等数据库进行跨库检索,搜集大量文献,进行筛选分类、梳理分析和归纳总结,以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趋势以及人才培养理念。同时,通过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的政府网站和专业协会网站查阅国外幼儿教师培养认证标准、认证程序以及幼儿教师专业标准,通过国内高校网站查阅和学习国内其他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三)本专业人才产出现状调研
针对入职5年毕业生的职业能力与职业成就、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本专业毕业生与在读学生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满意度、本专业近5年的毕业生就业等产出情况进行前期调研,以了解和掌握当前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情况,保证培养目标设计的合理性。
(四)利益相关方人才需求调研
面向幼儿园园长、各区县教研员、入职5年毕业生、长等不同主体计发放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社会需求的调查问卷,开展用人单位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需求的访谈,召开毕业生意见反馈会议,全面了解各方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
(五)培养目标的初步形成
基于前期的政策文件学习、文献分析、调研访谈、专家培训以及专业教师内部的多次研讨,初步形成培养目标,包括目标定位、目标预期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理念与人才特色。
(六)目标合理性评价与修订
建立利益相关方(毕业生、在读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幼儿园园长、教育行政部门、家长等)共同参与的目标设计与评价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学校职能部门、认证专家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将多次修订后的培养目标寄送同行专家外审,综合各方修改意见,进行培养目标的再次修订与完善。同时,为验证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和认同度,开展培养目标利益相关方理解和认同度的调查,确保培养目标被利益相关方接受、认同。最终形成定稿,报送学校职能部门审议通过。
四、培养目标评价
培养目标评价旨在通过定期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分析评估,以持续改进培养目标。专业需要以“目标合理”为追求,将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紧密结合,建立规范的评价制度、研发科学的评价工具、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向利益相关方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分析反馈评价结果,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转化。
(一)建立规范的评价制度
为保障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和达成度,需要建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的长效机制,实现评价的常态化。在每学期的不同阶段定期进行形成性评估与诊断性评估、自评与他评、咨询与研讨相结合的多元评价,形成规范的评价制度。如专业研讨会、实习生座谈会、毕业年级学生意见反馈会等内部自查制度以及幼教联盟研讨会、已毕业的学生意见反馈、同行交流、家长座谈会等外部评价制度。同时,依据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规定,设立专门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保对培养目标的评价在校、部、院三级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得以常态化、制度化。
(二)形成多元评价主体
培养目标评价主体涵盖广泛的利益相关群体。内部评价主体应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和学生处等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教师,学部专家,校、部院三级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师范生;外部评价主体包括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负责人、师范生实习实践单位管理者、同行专家、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
(三)运用多种评价方式
为全面、有效地获取有关培养目标的评价信息,可考虑综合采用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结合、过程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
1.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围绕“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定期组织本专业教师、学部专家及教学管理人员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自评及内部审查,定期咨询和听取专家、地区教研机构教研员、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代表等利益相关群体对培养目标的反馈意见,确保培养目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 ,收集用人单位、在读学生及毕业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对培养目标评价的量化信息,通过文献及案例分析、走访、座谈等方式收集与培养目标相关的质性评价信息,为培养目标的修订提供证据支撑。
3.过程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通过每学期抽查教学大纲、查看教学日历、随堂听课、教学督导等评价工作,及时追踪专业培养目标的实施情况,持续加强培养目标的过程性评价。定期组织同行专家座谈会、实习生和毕业生座谈会、用人单位调查等评价活动,对培养目标进行阶段性评价,并据此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完善。
(四)研发科学的评价工具
针对不同评价内容和评价主体,设计调查问卷类定量评价和访谈提纲类定性评价工具,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入职5年职业状况与成就调查问卷”“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入职5年职业能力调查问卷(园长卷/自评卷)”“关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和认同情况调查表”“
用人单位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访谈提纲”等一系列工具。
(五)评价结果有效转化
“持续改进”理念强调要将评价结果用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形成基于产出的“评价-反馈-改进-提高”良性循环,建立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因此,在人才培养目标的修订过程中,学前教育专业应及时吸收以各种方式收集到的评价意见和反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后的目标向利益相关方进行反馈,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转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切实推动本专业内涵式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