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网第2021-10-20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生活经济学论文文章《行为经济学之轻推式干预未被中国广泛运用的原因分析》,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轻推(nudge)是行为经济学家Thaler提出的自由家长主义政策干预方式①,是指通过选择环境中被传统经济学忽略的因素,在保证个体决策者自由选择权不减少、客观支付和报酬不改变的前提下,影响个体的决策选择,使个体决策朝向提升自身及社会福利的方向发展[1-2]。自Thaler在2008年著书提出轻推式干预以来②,轻推便以其突出的简单、有效、低成本的优点③,不断与传统经济学干预方式融合发展④[9],目前已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荷兰、丹麦、新加坡等发达国家,日益广泛地运用于内政服务、健康福利、社会保障、税收、能力教育、能源节约、消费行为、社会行动等领域[10-11]。在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推动下,轻推近年也运用于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印度、哥斯达黎加等发展中国家的减贫、卫生、儿童教育、家庭储蓄、生产效率等方面[12-13]。然而,虽然轻推在发达国家的影响日渐扩大,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也在不断增加,但在我国政策干预上的影响却比较有限①,不仅研究文献较少,而且零星的实践运用也规模较小,尚未全面系统地获取轻推的巨大好处,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形成明显反差。在当今这样一个行为科学的时代[14],造成这种反差背后的行为原因是什么?本文对其进行探讨。探讨此问题对进入新时代的我国公共管理实践有两方面价值。一是丰富政策干预工具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策干预多次经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循环[15],破此循环必须避免管制过死和完全放任两个极端,作为介于自由主义和家长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轻推既能保证个体自由选择空间,又能体现特定的政策意图,是进行平稳有效政策干预的新工具。二是降低政策干预成本。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支出则增长较快,政策干预受到的成本收益约束不断增强,而与传统干预通过花费较大货币代价改变决策成本收益结构来改变人们行为的做法不同,轻推干预触发的只是个体的直觉、感情和自动决策过程,通过简单的线索和微小的选择环境改变便可达成目标[16],是可被广泛运用的低成本干预。可是截至目前,国外学者并没有专门研究中国整体层面上的轻推运用问题,有一些问卷调查部分地涉及来自中国的样本数据[7,16],但只调查了民众对轻推的态度,还没有对国家层面的中外轻推运用差异进行探讨。围绕轻推式干预,国内学者主要推进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对轻推及相关行为经济学成果进行介绍,通过期刊论文介绍轻推知识[17-20],以及翻译出版Kahneman、Thaler、Sunstein、Akerlof、Shil-ler、Mullainathan等行为经济学家相关论著,起到了传播轻推知识的积极作用。二是在一些特定领域借鉴国外具体轻推做法的专项研究,如行为法经济学、贫困治理、金融监管、公司治理、政府购买服务、器官捐献、个护健康、生育决策、技术设计等[21-30],相应研究对轻推在国内的运用无疑具有促进作用。但当前国内轻推运用研究所关注领域比较具体零散,尚未从国家整体层面探讨轻推对我国政策干预的系统性潜在好处,缺少对国内外轻推运用反差的原因及我国运用前景的探讨。随着2017年行为经济学家再度获得诺贝尔奖,国内出现了不少要将行为科学成果运用于我国政策干预的呼声[31-34],突显出研究该问题的迫切性。本文认为,探讨轻推在中外运用反差的行为成因,不能局限在具体领域孤立考察,而应从国家整体层面认识其中的促进和阻碍力量,同时,行为的问题也应当运用适宜的行为理论来探讨。鉴于通过群体划分容易把握一国范围内各方力量对比,以及行为经济学理论展现出的强大解释力,下文先对我国社会群体进行划分,然后结合行为经济学理论提出一个分析框架,在此框架下探讨导致我国轻推干预未广泛运用的行为经济学原因,预估未来运用前景并提出促进办法。
二、分析框架
为探讨中外轻推应用中外反差的行为成因,本文综合前景理论、我国社会群体划分及轻推前提条件,提出一个分析框架。
(一)选取前景理论作为理论依据
前景理论是近40年来行为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贡献[35],相比传统期望效用理论,增加了划分收益和损失领域的参照点,便于分析人们对政策干预的行为反应:当与参照点相比,若实施一项政策能够给人们带来收益增加,人们便积极支持;反之,若带来收益减少,为避免损失,人们便会进行反对。同时,面对同样大小的损失和收益,人们还表现出损失规避,即“在福利方面,人们态度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损失表现得比收益更大,个人损失一笔财富时的烦恼显得比其获得相同数量的财富时的愉悦更大”[36]。坚持完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传统经济学,作为一种规范化理论,剔除了心理行为因素,难以分析心理行为因素产生的行为效果,相反,前景理论作为一种补充传统规范化理论的描述性理论[35],其对心理行为因素的重视使其更符合现实,本文选择该理论作为依据,方便分析轻推在国内运用所引发的群体利益变化
及行为反应。
(二)群体划分
有国内学者将我国社会分为“中心群体”和“边缘群体”两类,中心群体的代表就是政府管理者[37]。本文沿用此法,将我国社会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拥有公权力的管理群体,另一类是没有公权力的被管理群体,后者在数量上显著大于前者。对于管理群体,还可根据是否承担执政核心决策任务,进一步细分为核心决策层和非核心决策层,具体如表1所示。
(三)前景理论与群体划分的结合
将前景理论和我国社会群体分类结合,并以现状为参照点,可分析在我国如果采用轻推式干预将会给社会各群体带来何种利益变化。按利益变化进入损失域还是收益域,可判断各群体对轻推干预的差异化行为反应,具体如表2所示。
四、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行为反应和自发演变
(一)轻推使非核心决策层感到利益受损我国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主要由各级政府管理者构成,相比传统的硬家长主义直接干预,引入轻推式干预方式会使该群体特别是地方政府管理者感到利益受损,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绩难显
我国中央对地方政府管理者进行激励的方式,是以GDP增长为基础的晋升锦标赛[51],地方政府管理者对经济的干预,主要动因是为了政绩[52],这种激励方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激励扭曲、政绩工程等问题。为突出政绩,地方政府管理者甚至普遍存在“政绩焦虑症”[53]。然而,轻推是一种不易被觉察、不大张旗鼓的干预方式[2],虽可使“百姓日用而不知”,却难以显示出地方政府管理的政绩。该特点使其对非核心决策层缺乏吸引力。
2.权力缩小
我国长期的属地化分级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了以地方政府管理者为代表的非核心决策层实际权力,尤其是让其具有了充分的自由处置权,部分管理者甚至会自行设租[54]。但轻推特有的多选择设计结构,则意味着那些能为非核心决策层被俘获者带来租金的权力缩小,使其寻租受限,利益受损。
3.额外的努力付出
虽然轻推以不易被觉察的方式起作用,但轻推政策的设计及改进,却需要政策制定者付出额外的努力。从美国13707号总统令可知,进行轻推设计需付出的额外努力包括:(1)辨识政策、规划和规程中运用行为科学可以提升的实质性公众福利、规划结果和成本效果;(2)将行为科学见解应用于战略规划制定,并严格检测和评估这些见解的效果;(3)招募行为方面专家参与政策制定工作;(4)强化与科研部门的联系,以更好地应用行为科学成果。从英国BIT的实践来看,政策的设计和检验还需要进行大量系统性的随机对照实验(RCTs)[13]。这些额外的努力对非核心决策层而言,增大其学习和工作成本,成为难受其欢迎的新要求。
4.承担风险
轻推干预的设计,既要遵循行为科学规律,还要结合各地具体情况,特别是基础条件、社会准则、生活习惯等地方特点,即在具体实践中,还需因地制宜进行二次创新设计。而具体创新实践则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从而形成风险。对于非核心决策层中的代表性个体而言,与其采用轻推,承担二次创新可能失败的风险,不如按部就班,遵循传统做法,避免风险。上述四方面都使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收益减少,成本上升,因此,实施轻推式干预会被非核心决策层当成损失而加以规避。
(二)损失规避行为强化
在我国,成为管理群体中的一员并不容易,参加成为国家公务员的“国考”报名人数近年居高不下,从2002年6万人报名,发展到近十年来每年报名人数都超过百万(2018年为165.97万人)[55],显示出人们为获得一个管理群体中的职位需经过激烈的竞争。行为经济学研究发现,人会按照认真和随意两种方式行事,特别是越来之不易的权利,越会认真地对待[56],因来之不易,得到者会倍感珍惜,对损失更加厌恶。因此,若实施轻推式干预,非核心决策层不仅会将其当作损失,而且表现出的损失规避程度会较高,即我国非核心决策层的损失规避感受因子λ′高于西方国家普通民众对自由决策受损的损失规避感受因子λ,则λ′>λ,若把进行轻推干预时非核心决策层代表性个体的体验效用记为v3(x),由于来之不易和行为上的认真对待,其绝对值大于(4)式的v2()x,可以得到(6)式、(7)式所示结果。
六、结论
依据行为经济学前景理论,并结合对我国社会群体的划分,本文对轻推的中西方运用反差成因进行了探索分析。对反差成因的主要发现是:在政策干预中使用轻推,在西方国家易被其民众视为侵犯个体自由选择权;在我国则因为进行轻推需适度增加被管理群体的决策选择自由度,对于已习惯于硬家长主义干预的我国被管理群体,轻推意味着扩权和福利提升,从而能得到被管理群体的积极支持,使轻推在我国的运用具有西方国家不具备的体制优势,国内外证据支持了该观点。但对于我国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采取轻推使其收益减少、成本上升,在强烈的损失规避行为因素作用下,其会对轻推干预不予支持甚至阻挠,非核心决策层的不支持是造成目前轻推在国内外运用形成反差的重要原因。综合管理群体中非核心决策层和被管理群体两类群体的行为反应,在自发演变下,轻推在我国未来的整体运用前景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未来前景不确定,因此有必要及时掌握轻推在我国运用的变化情况。根据美英成功经验,提出通过关注国家层面轻推领导机构的设置变化,可判断轻推在我国运用的动态变化趋势:当开始设立国家层面的轻推类干预领导机构时,就预示着促进力量在我国不断增强,轻推将成为我国政策干预的重要工具,否则就意味着阻力较强,我国尚不能系统全面地获取轻推式干预的好处。轻推能有效降低政策干预成本,更好地满足被管理群体的福利提升需求,因此从长远看,应促进轻推在我国公共政策干预中的运用。促进轻推的关键是弱化阻力,通过管理群体中核心决策层持续的反腐、反懒政、反怠政、反不作为等改革努力,注重政策干预的成本收益,不仅可强化核心决策层和被管理群体间的正互惠关系,巩固执政基础,又可下调非核心决策层参照点,弱化其对轻推的阻力,从而促进轻推在我国的系统性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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