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网第2021-12-21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经济法学论文文章《对经济法学规律的实证研究方法论的考察》,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关于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也愈发的激烈。本文区别于传统的宏大、空洞的理论研究,将实证研究作为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在意义上,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和新的
高度; 在选题上,要立足于中国当前具体国情; 在论证上,要从具体的实践出发。
关键词: 经济法学; 研究方法; 意义; 论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影响日渐深入,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和法治进程都有了重大突破,新兴的经济法学,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经济法学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产物具有集经济、法律、管理于一体的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家对经济法学的重视程度也大大加深,也引发了大家对其研究讨论方法发展的方向进行反思。由于当前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太过重视理论研究,但单纯的理论体系对经济法学的解释太过空洞,脱离了社会实际需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本文试着从实证研究方法的角度对经济法学研究作初步探讨。
一、在意义上,经济法学实证研究有强大的生命力
传统的经济法学研究太过于注重对宏观、单纯的理论方面的研究,脱离了实际需要,因而理论对实际的指导作用太过有限,所以对经济法学进行实证研究以弥补理论研究上的不足,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但对于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每个人的看法总是不尽相同的,所以笔者的论点必然会受到质疑。有人认为对于实证的过度关注,会出现单纯研究实证却缺乏理论支持,进而导致经济法学研究太过于肤浅的现象; 对实证做的研究不能提升研究的水准,只能使当时的问题得以解决,当所关注的实践内容不再是热点的时候学者就会寻找新的实证这样就会造成对策式理论的产生,但对策式理论只能带来经济法学界一时的繁荣,是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所以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方法的生命力和高度问题是当前大家的主要忧虑,笔者认为: 第一,对于经济研究法的生命力应该体现在对于现实存在的问题的解释和解决方法上,传统的研究方法虽说对于理论的研究更加深入但传统的研究方法太过于脱离实践,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应对中国多变的经济法的未来,这样的研究那就更加没有生命力和高度可言了。第二,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违反经济法的事件却还是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和司法过程与实证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所以在这个时代我们经济法学和实证的结合就更加重要了,只有真正立足实证,把握实证才能真正具有现实意义,所以笔者认为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高度的。
二、在选题上,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要立足中国当前国情
近年来,随着经济法学研究的日渐兴盛,涌现出一大批以经济法学社会地位、经济法学价值、经济法学存在的意义等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与学术著作。那么这些研究所选择的主题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这其中不乏有大部分论文的选题都是通过对一些学术书籍的阅读、引申得来的,甚至会出现一些“旧瓶装新酒”的现象将他人写好的论文拿过来直接改写一下就行了。这些方式得来的选题,往往是过于热衷于构建理论体系,脱离了社会实践,忽视了中国的具体国情。有些经济法学学者喜欢借鉴、吸收外国的先进理念和经济法学知识,这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吸收外国的经济理念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立足中国当前国情,选择适合中国特色的选题方法。经济法学研究不应是仅从宏大的理论出发,更应该立足中国当前的国情,只有结合国情选出适合的主题才能使经济法学的研究真正落于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经济法学的选题应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不能脱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多关注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对其中涉及到的经济学问题进行吸收总结,作为论文的选题。例如,“王海打假事件”,1995 年,山东青年王海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关于消费者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经销者索要加倍赔偿的规定,他故意四处购买假货然后向销售者索求双倍赔偿。由于王海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投机牟利的心理,所以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各方人士对此意见各异,中国消费者协会对他的行为持赞扬态度,并颁发给了王海第一个“消费者打假奖”,同时许多支持者认为王海这一行为属于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行为,使不法商家制假售假的行为有所收敛。也有许多反对者认为王海这种个人打假谋取暴利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购假索赔与商家私了是不合法的等。还有一些其他的社会热点比如,有些因为产品质量严重不过关导致消费者健康受到侵害的行为,像是有些劣质奶粉造成大批大头婴儿,危害婴幼儿身心健康; 有些明星利用自身的明星效应收取高额报酬,为一些不良商家的假冒伪劣商品代言,引发购买狂潮后又爆出质检不合格的丑闻; 有些食品添加有害身体健康的添加剂等行为。再比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的行为,像是价格听证会,药品监管等。经济法学者可以通过加大对上述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立足中国国情,抓住这些引发争议的点,通过筛选综合作为自己论文研究的选题。
三、在论证上,经济法实证研究要从具体的案例出发
相比于选题的确定,论题的论证过程显得更加重要。经济法学的论证的过程是作者主题的最佳体现,是对作者思想观点清晰的阐述过程。如果把选题比作骨架那么论证过程就是在骨架上增添血肉,是论证的过程让选择的主题变得丰满,愈加的活灵活现。区别于传统的从宏观处着眼,构建单纯的理论体系的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本文选择的实证研究方法要求从现实中的具体实践出发,从社会上具体的例子出发,做出有理有据的研究。经济法学实例研究方法的具体的实践包括: 对具体的社会热点进行论证、对社会中具体存在的经济学案例进行论证、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论证等。在各种研究方法中对社会上具体的经济学案例的研究尤为重要。原因如下: 第一,经济法学者通过研究大量的社会经济案例,通过对其进行分析,清晰的阐释,为司法机关的立法、执法提供借鉴意义,这是经济法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例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丁某,李某,刘某和王某合伙投资一个公司,其中丁某,李某和刘某各出资五万元,王某以劳抵资五万元。之后企业由王某进行经营,但规定有超过五万元的财产流动要经过四个人的共同同意。半年后,王某以合伙公司的名义向某工商银行借贷十万元,之后刘某提出要将自己的一部分公司资产转移给赵某,王某不同意,但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公司其他人同意了,王某要求退出公司。之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每况愈下,又向银行贷款 6 万,最终倒闭,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那么这些纠纷该如何解决呢? 面对这类较为复杂的问题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对其进行分析作为司法机关判定的借鉴。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经济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经济法学者应对一系列案例进行分析,为不懂法的消费者指明方向,为其维权行为提供依据。通过对经济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探讨发现其具有重大的利用价值和及其强大的生命力,更加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赋予经济法学者的责任,更能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提供有效地解决方案,使新兴的经济法学健康发展并且逐渐走向成熟,为更多的消费者找到维权的依据,维护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帮助国家更好的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使国家出台的方针政策更加结合人民实际,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 参 考 文 献 ]
[1]李友根. 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及运用[J]. 重庆大学学报,2012,14( 5) : 56 - 58.
[2]贾怀志. 浅谈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J]. 赤子,2014,22( 2) : 46 - 52.
[3]左玉玲. 对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的探讨[J]. 经济研究导刊,2011,12( 3) : 46 - 52.
周 蕾 江苏省泰州兴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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