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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探讨如何促进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

时间:2020-09-21 15:47 | 栏目:行政管理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0-09-21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行政管理文章《硕士论文:探讨如何促进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自 1978 年逐步恢复经常化、正规化,依托组织架构的逐渐完善,滨州市科技政策相继出台、科技规划逐年完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评估机制逐步健全,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事业全面发展。近年来,科技创新对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冲刺全省中游方阵”、打造“富强滨州”目标定位,对照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产学研合作主体,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和魏桥国科(滨州)研究院为平台,着重引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汇聚融合高端创新要素,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创新共同体。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006 年全国科技大会上,国家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纲要》明确指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即牢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现代科研制度,优化科技行政管理等。在科技行政管理方面,着重强调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和部门间界限,通过健全科技决策机制、完善科技协调机制、优化评审评估制度、改革成果奖励政策等,实现科技资源和宏观管理的统筹协调。并于2016 年提出 2020 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 年位于创新型国家前列,2050年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升科技行政管理,不仅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点,也是山东成为创新型省份的难点,更是滨州打造创新型城市的堵点。《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建立科技决策机构并探索多方参与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同期,《滨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科技工作成果,并提出限制创新型城市发展的首要因素:科技行政管理力量薄弱、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力度较小、科技创新协调机制协同不够。科技行政管理,是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驱动,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放科技第一生产力、协调科技经济内部关系的重要保障。科技行政管理提升研究,是解决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力量薄弱,尚未建立宏观、持续、有效的科技创新协调机制;科技创新资金支持范围较窄且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大,科技金融、创新贷款等激励政策不健全;科技中介市场尚未完全建立,科技公共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双创平台建设等均在山东省处于劣势;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关键一击。本文从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现状入手,深度剖析滨州市当前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服务能力、科技金融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分析查找原因、对标先进地市等手段,提出完善提升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的策略,实现滨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目标,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架构图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现阶段,虽然认识到科技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领头雁”,但与美、英、日等创新型国家相比,在科技行政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本文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梳理汇总学者对创新型国家科技行政管理的研究。在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张义芳、徐峰、易春、刘远翔、等研究发现:美国属于典型的分权制行政管理体制,并未设立专门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仅设立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统计、分析、规划科技资源,掌握科技统计数据,辅助行政、立法、司法三方在科技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科技管理等工作;德国和日本是典型的集权制管理模式,与我国较为相似,均设立专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科技政策、编制科技规划、评估科技创新、监管科技研发等活动,形成中央与地方联动、多部门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科技政策方面,创新型国家科技政策都比较完善,均设立税收、金融和奖励等方面的科技政策体系,但侧重点各有不同。美国持续出台放松政府监管和降低税收的政策,并着重提高政府资金效率和管理效率;日本注重科技政策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注重政策的效果监测和修正;德国推行“集群策动计划”。我国同美、日、德等创新型国家相同,均设有“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科技金融贷款”、“科技平台补助”等面向科技企业的扶持奖励政策,但缺乏针对性,并且以一次性直接补助为主,不能刺激企业持续性研发投入的增加。在科技评价方面,自 1993 年起,美国就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通过严格的专家遴选制度,完成对科技研究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监督。肖其师等人通过对日、英、德等发达国家的科技评价体系考察认为,德国以推崇科技诚信为评价初衷,坚持全程“透明化”,并且专业评价机构与政府机构相分离,根据项目侧重点不同而有所选择;日本以国家战略为导向,坚持多维化评价和多主体评价,通过召开评审会来提高透明度;英国采取“共生数据”评价标准,整合学科分类,极其重视政府科研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 2 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阐释

  2.1 核心概念阐释及职责范围界定
  1987 年,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在《科技管理:被隐藏的竞争优势》报告中首次将科技管理明确界定为包含科技能力的规划、发展和执行,并且用来规划和完成组织营运以及策略目标的跨科别领域。在我国,学者们普遍将科技管理界定为三个主体,分别是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行政管理即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实施的科技行政管理活动。王枫云等最早提出科技行政管理定义,认为其包括政府科技机关根据国家的科技方针、科技政策和科技法规,对公共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科技事务所进行的计划、决策、指导、执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该定义也得到孟涛、张丽娜等人的认可。颜振军则将政府的科技管理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层次,宏观主要是科技管理服务总体设计,中观是科技计划、科技资源等规划,微观是科技调研、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具体事项。通过其他学者们提出的科技行政管理定义,结合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本文所讨论的科技行政管理,主要指地方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所实施的科技行政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产业规划、科技体系建设、科技资源配置、科技创新服务等方面。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科技行政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科技行政管理的本土化的延伸,主要职责范围如下:助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体制主要是科技行政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健全决策机制、消除机制障碍、加强部门融合、整合科技资源。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特色,提出相吻合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布局。健全科技政策体系。科技政策是为了激励企业研发、促进科技创新、实现科技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和激励措施。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政策咨询和政策制定体系建设,结合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以重点发展领域和任务为导向,建立政策体系的职责。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主要包括发展目标、路径和措施等,例如长期和中期发展规划;短期主要指年度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等。地级市科技主管部门承担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职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辅之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主管部门提供保障服务。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中介和技术交易市场发展,促进地方科技产业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指的是助推科技发展的人力、财力、技术等战略性资源,科技资源配置则是对科技资源的整合分配,要求具有政策性、双重性和协调性。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承担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流动。性科技人才管理、合理化科技项目分配等多部门参与的资源配置管理机制的职责。
滨州市科技政策框架图
  2.2 相关理论阐释
  “公共管理”这一概念最早兴盛于 20 世纪 40 年代的美国,20 世纪 70 年代,在公共政策学院的推动下,“公共管理”进一步被学者们所关注。黎民在《公共管理学》中,提出“公共管理”的概念,即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行政管理部门,为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而对社会公共事务采取的管理活动。“公共管理学”则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依法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管理实践活动。公共管理强调的是治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公共管理的主体包括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公共组织又分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承担公共管理的主要责任,但为了弥补政府功能的缺陷,非营利组织也逐渐发展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承担者。管理对象范围极广,涉及各类公共事务和公共领域。公共管理职能除了最基本的制定和落实公共政策,包括贯穿计划、决策、执行、领导、控制等各个环节。最常使用的管理工具是战略管理、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通过研究公共管理理论,可以进一步提升地级市科技行政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优化科技行政管理流程,更充分的发挥政府公共权力,实现政府绩效目标,促进地方科技产业进步和发展。1987 年,克里斯多夫·弗里曼在研究日本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现,日本是如何依靠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以政府为主导,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通过创新组织模式和科技制度,实现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并由此提出“国家创新系统”概念: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改造为目的形成的创新网络系统,在此系统之中,政府起主导作用,负责规划科技创新长远发展和宏观布局;企业起主体作用,负责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高校、科研院所起辅助作用,负责培养人才和基础研究。1993 年纳尔逊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解更加强调宏观政策制度建设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动态平衡。1992 年伦德瓦尔提出创新系统应当是知识的有效循环和实际应用,强调政府政策制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影响。综上,虽然各经济学家认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完善创新政策体系,优化提升创新环境氛围,形成整体协同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第 3 章 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现状

  3.1 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组织架构
  3.2 滨州市科技政策体系
  3.3 滨州市科技规划计划
  3.4 滨州市创新体系建设
  3.5 滨州市合理配置科技资源
  3.6 滨州市科技评估体制机制建设

  第 4 章 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存在问题

  4.1 科技职能单一,横向沟通不畅
  4.2 科技统筹不力,创新动力不足
  4.3 科技事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第 5 章 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5.1 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弊端
  5.2 科技行政管理统筹能力薄弱
  5.3 科技行政管理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

  第 6 章 国内其他地区的科技行政管理经验

  6.1 其他地区科技行政管理现状
  6.2 对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的启示

  第 7 章 提升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现状的对策建议

  7.1 提升科技决策能力,实现全领域科学规划
  7.2 提升统筹管理能力,引领新生态科技发展
  7.3 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动全产业科技创新

  第 8 章 结语

  科技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管理职能,不仅仅包含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等微观层面的监督管理,更是科技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等宏观层面的规划引导,提升科技行政管理能力不仅是滨州市完成“十三五”目标的必然之举,更是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的必备手段,因此,滨州市科技主管部门在面对建设创新型城市艰巨任务的同时,除了坚持目标导向,更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对标对表学习先进地市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要俯下身低下头对于自身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将学习到的先进经验融合本地实际,转化为“滨州模式”,提升滨州市科技行政管理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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