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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前教育公正性研究

时间:2020-12-15 19:19 | 栏目:学前教育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0-12-15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学前教育文章《中国学前教育公正性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篇论文是一篇学前教育硕士论文范文,学前教育公正的具体内容是学前教育公正理论研究的基本要素,建立在对现状的分析上,笔者结合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尝试性地提出了学前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入学机会的普及化、入学权利的区别化、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教育环境的差异化、师幼关系的民主化、教养方式的科学化和教育内容的个性化。

  导 论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议题之一,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正在教育领域的衍生与具体落实。教育公正有助于改善弱势群体的现实困境,提高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从而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公正。教育公正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追求教育公正成为了人民群众对自己教育权益的切实诉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给予受教育者平等的机会,保障公民依法受教育的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随着人才竞争愈益激烈成为发展趋势,广大群众对教育年限和教育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作为树人蓄材最基础阶段的学前教育正日益受到国家、社会与家长等各个层面的关注和重视。人们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及其带来的效用抱有极大的热情和期待。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在以往的发展中长期的受到忽视和误解,学前教育在我国教育领域中仍属于薄弱环节,存在“底子薄,欠账多”的发展困境,公正问题尤其突出,这在客观上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也隐性地阻碍着社会公正的实现。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通过诠释学前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通过梳理近年来学前教育发展的成就与现状,揭示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的具体表现,尝试提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思路。“公正”问题是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研究学前教育公正问题,既有伦理上对“公正”、“善”的追寻意义,也有现实上对具体问题解决的实用价值。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教育公正”也是诸多学科研究的常见主题,但以往的研究绝大多数都是围绕“教育公正”这一大主题进行的,偶有落实到具体各个阶段教育的公正问题,且也多集中于“高等教育公正”方面。很少有学者专门关注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的研究,所以在这一研究问题上留有不少的空白亟待填充。本研究从学前教育公正的价值及应对思路等方面对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公正问题进行思考和探究,交叉运用伦理学和学前教育学两门学科知识,尝试为学前教育公正乃至是教育公正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角度和思考方向,进而丰富伦理学和学前教育学中有关“教育公正”的理论内涵。推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途径。教育公正问题是影响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环节,教育公正的实现与社会民主的进程息息相关,而学前教育又是教育系统中的基础阶段,实现学前教育公正的意义重大。本研究从公正观出发,讨论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中出现的公正问题,探究可能的解决思路,为实践层面上推动教育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建议和方法。
  (二)研究思路和方法
  论文第一章主要是将与教育公正相关的理论和概念进行梳理辨析,通过对“教育公正”概念的界定来推导出作为下位概念的“学前教育公正”,并从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出发,区别它与其他教育形式在公正方面的不同侧重点,为后面章节去诠释学前教育公正的具体内容做铺垫。第二章是紧接着上一章内容,重点论述学前教育公正在起点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上的具体要求,尝试构建和完善学前教育公正的内容。第三章是介绍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以及揭示仍然存在的不公表现,并从多方面寻找背后的原因。第四章则是从经济、制度、政策、宣传等方面为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不公现象提出应对思路。第五章着重介绍实现学前教育公正在伦理、经济、社会以及个体等多维度的重要价值,以呼吁社会多层面来关注学前教育公正。(1)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法是本研究的基本方法,在本研究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论证学前教育公正与其他教育公正的辩证关系,发掘学前教育公正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揭示学前教育公正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之间的必然联系,论述学前教育公正的价值和现实意义,提供有效的实现路径和解决策略。(2)文献研究法是本研究的重要方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笔者通过书籍阅读和文献检索等方式收集有关“学前教育公正”的研究材料,整理归纳分析,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引用和参考,为论文的论点提供论据。(3)定性研究法是本研究的必要方法,通过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对获得的材料进行思维加工,认识事物的本质,解释内在规律。在本研究中,笔者通过定性分析对获得的所有材料及数据进行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尝试解析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的特点、规律及可能的实现路径。前人研究教育公正问题大多数都是从某一学科的单一视角进行研究,尤其偏向于教育学方向。本研究将教育学与伦理学,尤其是应用伦理学相结合,从学科结合的视角讨论学前教育公正问题,尝试新的切入点和研究角度,以求有新的收获。以往的研究更多围绕“什么是教育公正”、“如何实现教育公正”等宏观问题进行。本研究立足于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研究内容更加系统和具体。且前人研究多以“学前教育公平”为主,尚未有“学前教育公正”的提法,相关内容也都散见于不同研究主题中,不成系统性。本研究将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的诸方面整合成了一个较完整的结构,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学前教育不公的现状、原因”、“学前教育公正的实现路径”等内容将“教育公正”主题具体化,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
 

  一、学前教育公正的相关理论概述

  核心概念的界定是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我们在开展学前教育公正问题研究时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和辨别,通过对“教育公正”、“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的对比与辨析来明确“学前教育公正”的一般性含义,同时通过分析学前教育与其他教育阶段的不同,明确学前教育的特殊性来为“学前教育公正”赋予特有的内涵。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公正”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常被等同于“正义”来进行使用,但如同博登海默将“正义”形容为像“普罗透斯的脸”一般变幻莫测一样,不同的学科由于指向对象、研究侧重不同,“公正”一词也有不同的所指。在政治学上,公正指向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在经济学上,公正指向资源分配的公平;而在法学上,公正更偏向程序的公正和正义精神。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公平、公正、平等等词汇会被当做同一概念使用,但是由于这些词在指向范围、意义强弱上有一定的差别,涉及到他们之间的不同关系,所以在研究学前教育公正问题时,我们还是有必要对“公正”、“公平”、“平等”以及与之延伸出的“教育公正”、“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等概念进行辨析,在此基础上确立“学前教育公正”的内涵。关于公正:在英文中,公正被表述为“justice”,与正义同义,除此之外还有正当、公道等意思。而公平的英文是“fair”,也有合理、公正的含义在里面。两者表面上看似相同,但实则有很大的区别。公正和公平皆有“公”字,而“公”与“私”相对,所谓“自环者谓之厶(私),背厶(私)谓之公”,有强调公共和集体的含义。公正的“正”字则蕴含“正义”的意味,要求不偏不私,端正刚直,要符合正义的标准,带有明显的道德指向。也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才会说:“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概括”。关于公平:公平的“平”字蕴含着“平均、平等”的含义,强调标准的同一性,并不带有任何价值指向,是中性客观的词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平被解释为:“处事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而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由此可以看出,公正既包括公平,也强调正义,而公平则更加突出平等的属性,要求平等对待相同地位和处境的人,对于不同地位的人则要区别对待,有完全平等和比例平等之分。公正侧重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强调其正当性;公平强调衡量标准的“同一尺度”,带有明显的“工具性”,用以防止社会对待中的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公正是“应然”的价值取向,而公平是“实然”的事实判断。公正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公平强调个体利益的协调,两者意义不同,但互为补充,相互统一。关于平等:平等在英文中用“equality”来表示,源于“equal”,主要是衡量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判断在量上的相同性,引申为在权利、地位等方面上的对等。平等是公平的基础,没有平等也就不存在公平;平等是公正的追求,实现了平等才有可能实现公正。综上所述,公正涵盖着公平和平等。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对于“教育公正”、“教育公平”、“教育平等”等概念有诸多不同的观点。如前文研究现状中所说,有的认为教育公正包括教育公平和教育平等,有的则认为教育公平是教育公正和教育平等的结合。其实结合之前对“公正”与“公平”的区分来看,教育公正与教育公平更像是“应然”与“实然”的关系。教育公正是理念化、理想化的教育公平,而教育公平则是现实化、具体化的教育公正。关于教育平等:教育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子系统,涉及着教育资源、教育权利、教育机会、教育制度等诸多相关要素。教育平等在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权观上对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提出了“相同性”的诉求,主张无论种族、民族、信仰抑或是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同,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就应当享有法律所保障的平等的教育权利和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平等的诉求是教育民主发展过程中最普遍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关于教育公平:当“有学上”的教育平等得到实现时,极具稀缺性的优质教育资源如何公平地分配则成为社会上亟需解决的问题,“上好学”的难题让教育公平呼之欲出。公平虽然以平等为基础,但公平不完全等同于绝对的平等,公平也包含比例的平等,公平尊重差距,包容差异。在分配教育资源的问题上,无论是平等主义的教育公平观还是自由主义的教育公平观,关注点都在于如何通过处理好平等诉求和效率追求的关系来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
  (二)学前教育公正的特殊性
  作为一种政治权利,教育公正就是要追求教育权利的完全平等;但作为个体发展的活动,教育要根据各自的禀赋、需要和能力的不同而分配,追求个性化的自由。所以,教育公正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自由与平等的博弈。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诺齐克主张以自由为教育公正的价值取向,捍卫个人权利,主张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按照个人选择进行公平分配;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自由平等主义则强调以平等为价值取向,主张照顾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无论其家庭背景或资质天赋的高低,都应当享有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差异原则帮助弱者来获得平等的权益。在不同的教育形式中,自由与平等的价值取向有着不同的侧重。义务教育公正以平等为价值取向,因为义务教育带有强制性、公共性和免费性。《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作为国民必须要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义务教育要保证受教育者之间在受教育权利、受教育机会、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等方面的实质性完全平等,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而非义务教育则侧重于自由的价值取向,如高等教育,具备充足的自由选择性,突出差别性公正和精英主义,坚持能力第一的优先原则。对作为公民生存与发展的非基本权利的非义务教育要求完全平等反而是不公正的。学前教育公正的特殊性在于它属于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方面与初等教育相似相通,但又并非义务教育;与义务教育有别,但与同为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单纯地将学前教育公正归结于某种价值取向恰恰是违背了“公正”的要求。教育经济学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做教育产品属性,源于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提出的公共品理论。所谓公共品是指这样一类商品: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无法排除他人参与共享。界定一个物品为公共品要满足三个关键性的标准:正外部性、非相克性和非相斥性。正外部性是指能为社会整体带来收益,非相克性是指增加一个人的消费服务所追加的成本为零,而非相斥性是指不排除他人享用。高铁、城市基建等都属于典型的公共品的范畴,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非相克性和非相斥性。所有阶段的教育总体而言都具备正外部性,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但是只有义务教育是公认的公共品,因为义务教育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并不排斥某个或某类适龄儿童接受应有的教育,同时因为义务教育的免费性,使得公民在义务教育的消费上不存在竞争性,所以义务教育也是公共品。而作为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虽然也具备正外部性,但是它在消费上存在着相克性,在享用上存在着排斥性,也就意味着学前教育就产品属性而言是私人产品或者说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在消费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秉持着“谁获益谁付费”的原则,所以作为私人产品的学前教育在受教育机会、教育资源、教育质量等方面完全受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影响。而且因为家庭在学前教育归属权的优先性上也导致家庭掌握着儿童的教育权利,家庭在选择教育方式和教育途径上拥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利。我们没有办法要求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必须接受同义务教育一样的统一的教育。学前教育的产品属性要求我们尊重其自由的价值取向,而非要求绝对的平等。

  二、学前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
  (二)学前教育公正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
  (二)当前学前教育不公的主要表现
  (三)当前学前教育不公的原因分析

  四、实现学前教育公正的思路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重视程度
  (二)多种方式扩张学前教育,增加教育机会
  (三)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四)构建完整法律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五、学前教育公正的价值

  (一)学前教育公正的伦理价值
  (二)学前教育公正的社会价值
  (三)学前教育公正的经济价值

   结 语

  学前教育公正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多系统参与的问题,学前教育不公的产生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而学前教育公正的实现同样需要多层面的力量来共同参与和努力。自 2010 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可不谓是突飞猛进,相比较 2010 年以前,我国学前教育不公的现象确确实实地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这是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承认并肯定这一期间的所付出的所有努力。我们同样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学前教育不公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所以我们在改善学前教育不公,实现学前教育公正的道路上仍需不断的努力和奋斗,要将之前所做的一系列工作长期化和常态化,巩固和深化学前教育公正的成果,真正地实现“幼有所育”、“蒙以养正”的伟大目标。本论文在前半部分综合采用了教育学和伦理学的理论,尝试地阐述了学前教育公正的具体内容,具备一定的创新性,但由于笔者学术水平有限,不敢妄断完全合理和准确,仅作为个人见解以期共讨。在后半部分,论文收集了最新的统计数据,并相应地进行了必要的计算,尽可能地以数据说话,所以论文在问题分析和论据提供上还是具有一定地科学性和效度的,在解决思路上也是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可信性的。本论文尚有不足的地方在于未能对学前教育内部公正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论述,因为学前教育内部公正涉及师幼关系、亲子关系、教育内容选择和教育活动组织等多方面,这其中尚有很大的发掘价值和空间,但由于篇幅问题和水平有限,实难承担如此庞大的课题,所以仅在“学前教育的主要内容”模块进行过简单论述。笔者在以后的学习中必当加强对相关理论的学习,不断进行研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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