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网第2022-03-26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学前教育专业论文文章《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问题探析》,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章节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学前教育资助理念和丰富的研究成果,同时基于前文我国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化这一历史进程中,对资助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经验,充分结合受访者针对资助政策实施所提出的意见,为解决 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完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本身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
教育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提高国民基本素质的重要方式。对于教育而言,教育公平是每位公民的需求,是国计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根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扶持困难群体”。①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发展之中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在这个年龄阶段之中的幼儿,可塑性较高,学习能力更强。但有些地区的有些由于经济条件、办学条件、学校数量等原因导致学前教育空白,影响了学前教育和后续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因此,应当更加重视学前教育公平对于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意义。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提出“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201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对全国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正式建立我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这一资助制度的建立,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等弱势幼儿的入园需求,帮助这些幼儿获得与其他适龄幼儿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对弱势幼儿进行资助,可以推进我国学前教育公平和健康发展,同时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使每个儿童都能接受公平的学前教育,发挥学前教育资助育人的最大效益,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实施的现状出发,探寻并解决资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从而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一)教育资助
教育资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②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我国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定义为:各地区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入园资助。资助政策包括三个方面,(1)政府提供财政性资助;(2)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①本文所研究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为国家教育部、A市三部委颁布的幼儿资助政策,即对目标群体给予经济上的减免(补助),以保障其接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该政策是由目标群体自行申请,依据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理念、配套的学前资助方式及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而构成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三)政策实施
政策实施是将政策付诸施行的活动过程,是制定政策的归宿。在政策学上,政策实施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狭义的政策实施是指某项政策的具体贯彻、推行和实施;广义的政策实施是指执行者贯彻、落实政策,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全部活动和整个过程。本文所采用的政策实施定义为广义的政策实施,是指各级行政机构及行政人员依据政策目标,将政策贯彻、落实和推行的全过程。政策实施的原则有:(1)认真学习和宣传政策,使干部和群众都了解政策的内容和基本原则;(2)执行政策必须态度坚决,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3)执行政策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在总政策的原则下,因地制宜,解决本地区的具体问题;(4)从组织上确立执行政策的专门机构与执行方法,经常督促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纠正错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应将问题和效果,及时通过信息反馈渠道,反应到政策决策机关,以便分析研究,对政策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第二章 我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发展历史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化的进程是各个时期学前资助政策从探索到完善的发展,研究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演变历程,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不足的历史性参照。本章对我国学前教育资助的发展历史进行回顾,对当前资助的现状进行梳理,以宽阔的视野对学前教育资助进行整体把握。这不仅使我们对学前教育资助的本质与内涵有深刻的理解,而且可以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帮助我们以历史的眼观探寻和解读当今学前教育资助存在诸多问题的本质原因,把握政策变化与完善的规律,为促进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法制化起到借鉴作用,同时也为后文进行相关研究打下基础。
一、初步探索阶段(1840 年前—1926 年)
在 1840 年前的古代社会至清末民国这一时期,我国对于弱势幼儿救济的观念随社会的发展而深化。在弱势救济理念的影响下,清末官办幼儿园建立之初,幼儿园多为福利性教育机构,官办幼儿园对本省幼儿实施免费入园;社会人士兴办的民办幼儿园也根据幼儿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收费,并对贫儿、孤儿、弃儿实行免费入园优待,这些举措为日后幼儿资助政策的制定积累了经验。
(一)“慈幼”理念的发展(1840 年前)
中国古代时期对贫儿、弃儿的救助以基本看护与家庭抚养为主,尚无资助入园之理念。这一时期对弱势幼儿救助的特点为:建立“慈幼”制度,政府收养贫儿、弃儿,抚以照看,保障生活但不行教育。先秦时期的儒家“仁爱”思想以及墨家的“兼爱”的思想催生了中国古代最早的“慈幼”概念,所谓慈幼是指人们对幼小一代的爱抚和特殊保护,管仲的“九惠之教”是封建社会时期最早关于保护和救助幼小儿童的记载,这也是我国古代对弱势幼儿的救助之策。先秦时期统治者重视慈幼工作,制定了许多保护和救助幼儿的慈幼制度,“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五幼又予之葆,受二人之食,能事而后止”。①并在国、都设置专门负责“掌幼”的机构,对士民幼子多而无力抚养的家庭给予救济。慈幼观念自先秦起一直延续,至宋朝,对孤幼的救助已呈现普遍化、专业化与制度化。宋朝时期初设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办的慈幼机构,北宋学者苏轼曾出公粮收养女婴,这是社会慈幼机构的雏形。其后朝代京畿各县开始出现官办慈幼机构 ——“慈幼局”,以收养贫困多子家庭的子女、道路遗弃婴儿。兼设“予惠仓”,于天灾人祸之年由政府供给钱粮以收养被弃幼儿。
二、艰难形成阶段(1927 年—1948 年)
在 1927 年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后至 1948 年新中国成立前这一解放区时期,我国颁布政策性文件对幼儿及其母亲予以津贴补助,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为:社会福利保障向妇女儿童倾斜,军属、党政机关幼儿园就读幼儿享有高额补助,或予以全免入园,但父母身份不同儿童所受待遇差别大,资助两极分化严重。为适应战争需要,抚育烈士遗孤和革命后代,根据地建立了各类托幼和保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出资创办托幼机构。边区政府于 1938 年首次创立陕甘宁边区儿童保育院,以照顾随着战区扩大不断增加的困难儿童。1941 年边区政府颁布了首份政府财政资助学前教育的方案——《陕甘宁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对幼儿的母亲进行现金补贴。①其后一年,边区政府对政策又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财政资助幼儿及其母亲的数额,且各市、县统一规定了各项资助的具体数目。边区政府对于妇女儿童采取了明显的财政倾斜政策,对各区幼儿保育的资助标准甚至超过了一般干部的资助标准。边区政府对机关办的托幼机构也给予一定的资助,如边区银行托儿所内的经费,除该银行按月补助两千元外,儿童的粮食、药品和衣物等由政府配给。除此之外,边区政府对所属寄宿制幼儿园的幼儿采取实物供给制,其衣食住用的所有费用和物品均有政府承担。
第三章 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的现状
一、A 市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二、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体系及实施情况
三、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成效
本章小结
第四章 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完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的建议
一、政策宣传
二、政策执行
三、政策效果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完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的建议
本章节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学前教育资助理念和丰富的研究成果,同时基于前文我国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化这一历史进程中,对资助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经验,充分结合受访者针对资助政策实施所提出的意见,为解决 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完善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本身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政策宣传
(一)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策宣传是资助工作实施环节的第一步,政策宣传不仅要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到让政策家喻户晓,也要通过政策宣传,让人们对政策的目标、内容有一个完整准确的认识,消除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从政府层面来看,舆论和媒体对资助工作的宣传起到重要作用,政府要善于利用大众媒体对资助工作进行宣传,让大众媒体来表达教育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从幼儿园层面来看,各幼儿园要善于利用多种媒体途径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如将资助信息发布至幼儿园官网,利用幼儿园滚动屏幕、宣传板等对资助工作进行长时间、多次地宣传,或印发宣传小册子和“给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的相关情况。“我觉得还是宣传的问题,宣传要到位,你去看这个数据,尤其是郊县的区,应该还可以做的比较深入。”、“我们可以做一个宣传的信,给到所有幼儿园的家长,在报名的时候给这样一张宣传资料,告诉他你能够享受什么政策,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提供一些什么材料,给到所有幼儿园家长这样一封信。”(访 A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E1)幼儿教师在家长入园之初在园所统一系统上对幼儿信息进行录入时,应积极了解幼儿家庭情况,及时向家长告知该政策,不要因碍于面子而仅在家长问起时才予以回复。同时,在幼儿新生家长会上进行宣传时,不仅要让家长了解该政策,更要对政策的具体内容,如资助对象、申请流程进行解读,切实让家长了解如何进行资助申请,对资助意义进行解读后,也能增加家长对弱势群体的同理心,自觉抵制虚假资助的现象。
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总结
学前教育公平承担着教育公平的肇始之责,2011 年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建立,正式开启我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工作。响应国家政策,A 市对学前教育阶段资助的范围与力度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逐渐朝着良好的趋势发展。但是,由于幼儿资助政策起步较晚,发展尚不成熟,A 市在资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作更深的思考与探索。回顾学前教育资助的历史,幼儿园建立之初政府便坚持福利性、公益性的原则,让弱势幼儿接受免费、普惠的学前教育,奠定了我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的发展方向。由于社会发展等无法回避的因素,学前教育资助经历了两极化倾向、资助力量薄弱且形式随意。在不断尝试解决这些问题,使资助逐步向统一、规范的制度化方向发展的这一进程,其中经验成为我们解决当下问题的参照。在对 A 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的过程中,A 市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毋庸置疑,但在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以及政策本身的制定上,都有着待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笔者结合受助家庭所表达的真正诉求,参考国外先进的资助经验,为资助工作的完善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多渠道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分层次开展对资助人员的培训是亟待提高的第一步;强化政府对资助投入的力度与质量,优化资助形式,确保“精准资助”是资助工作实施的重要保障;最后,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构建“三位一体”的家长支持服务体系,才能真正发挥资助育人的意义。
二、研究展望
目前关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相关研究还相对较少,本研究为日后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实证资料与研究成果。笔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可供参考的公开数据与文献资料甚少,在理论研究上存在着一些不足。此外,研究对象的联系与深入访谈的展开对笔者也是不小的挑战,加之笔者时间精力等原因,研究对象的数量尚不充足。政策的实施与完善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本研究深入访谈了解受助家庭的实际需要,希望对日后幼儿资助政策的完善提供一些真实的反馈,其间存在的问题,如何丰富资助的形式,如何从保障型资助转变为发展型资助,如何结合地区发展因地制宜的完善政策等,也待在日后的研究中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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