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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校医法专业人才培养路径的思考

来源:硕士论文网,发布时间:2021-04-02 16:36|论文栏目:临床医学论文|浏览次数:
论文价格:150元/篇,论文编号:20210402,论文字数:30056,论文语种:中文,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硕士论文网第2021-04-02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临床医学论文文章《关于医学院校医法专业人才培养路径的思考》,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摘 要:本文认为我国医事法律专业开设二十年后的现状与预期相比不太乐观,对该专业在学位授予、学习年限、师资队伍、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现状作了分析,并对该专业二十年来人才培养的路径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医学院校;医事法律;交叉学科;卫生法律人才;人才培养
 
  2019 年北京民航总医院暴力伤医事件以及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再度警示:我国卫生法治领域的问题深沉!卫生领域相关立法急需完善!相关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急需提高!因而医学与法学两专业间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再度引起社会的关注。目前,该专业存在人才储备不足、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的现象,所以部分高校也开始打算重新申报开设该专业。本文拟对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现状、人才培养建议作探析思考,期能有益于各高校合理设置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一)培养卫生领域特殊管理人才
  从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人员的整体情况来看,在本世纪初,医院的管理人员来源以医务人员为主,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故管理职业化的内生需求较为迫切,管理人员的培养路径急需完善[1]。医学专业的学制很长,培养出一名医生十分不易;而在新时代背景下做一名好的医院管理者,是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的,很多临床医生却并不懂得管理。临床医生平时的工作、科研压力很大,没有多余精力再去学习综合管理知识;而管理专业出身的人员大多没有医学教育背景,即使医学院校出身的部分管理人员,也存在医学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在一些医学专业知识上无法给出建议,无法满足医院的整体需要。随着近年来医患矛盾的加剧、暴力伤医事件的出现,以及相应的卫生领域内立法的增多,医院对医院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些现象都表明,我国社会和医疗行业都急需既懂医学又懂法学还懂管理的特殊人才。
  (二)为医学与法学交叉学科的发展提供复合型人才储备
  与人们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相关的各类案件,都需要医学与法学两专业间交叉的知识来解决。在我国卫生事业和法律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下,卫生事业已经走向了法制化的轨道,目前已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38个行政法规和 200 多个部门规章,两学科间的交叉亦越来越多,这些规章都需要医学与法学两个专业的人才去共同制定;而目前,我国这类人才的储备却远远不够,很多法务人员在接触医院病历和影像等资料时常常感到无从下手,无法形成准确的判断;很多医生则只注重医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忽视了法律意识的养成,在处理医患矛盾时不懂得法律程序与法律规定,往往会侵犯患者的知情权与隐私权,容易激化矛盾[2]。截至 2019 年,我国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了99 万多个;其中,民营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的 63%,目前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提高。我国有如此多的医疗卫生机构,医事法律人才却十分匮乏。所以,医学类高校应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契机,利用自身医学专业背景的办学优势,大力发展医事法律专业,避免该专业人才与法学专业人才的同质化,以应对社会的需求,加强我国在专业领域内对复合型人才的储备。

  二、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

  (一)各学校授予学位及学习年限不同
  医事法律专业方向自设立至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涌现出来了近 50 所开设此专业方向的院校,其中医学院校有将近20所[4]。由于教育部的学科目录中没有该专业,因而对于该类专业就一直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所以不同学校在设立此专业时,学位授予与学习年限多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医学、管理学和法学几类专业,学习方式也不同[4],并且大多是以在别的专业下开设医事法律方向为主。通过网络调查,根据部分高校的医事法律相关专业名称与授予学位的不同,笔者选取了几所高校的本科相关专业(包括已停招和已改组的专业)和硕士相关专业进行分析,如表1所示。
 医事法律本科专业表
  综上可见,在本科专业中,受学校自身原有专业的限制,大部分学校都是将医事法律专业放在法学专业下,利用自身医学教育资源结合法学专业来进行医事法律教育,学制大多是4年,部分学校的医事法律专业是5年,最终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也有学校将该专业放在临床医学专业下,进行6年制学习,最终授予医学与法学双学位;还有学校将该专业放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下开办,如锦州医科大学,联合医学、法学、管理学三大学科综合培养,进行 4 年制学习,授予管理学学位;还有比如南京医科大学,利用地理优势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进行 6 年制学习,授予管理学与法学双学位。在硕士专业中,被调查的学校学制都是3年;其中,医学院校利用自身办学特点,将医事法律专业与自身相关的医学学科的优势相结合,挂在临床医学、医学人文、中医学专业下,授予医学硕士学位。在一些综合型高校中,以北大为例,该专业在法律硕士专业中开设医事法律方向,授予专业型硕士学位;还有一些学校在法学学术型专业中开设该方向,授予法
学学术硕士学位。
  (二)医事法律相关专业教师队伍仍需加强建设
 该专业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很多该专业早期培养的学生如今已经走上了教学岗位,在各个开设医事法律专业的学校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各个开设此专业方向的学校也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学科教研室,培养了该专业的学术带头人,且在学术带头人领导下开展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使得我国医事法律专业的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相对于医学和法学专业来说,该专业形成时间仍较短;有该专业背景的教师,亦多为年轻教师,其教学经验和科研经验还有待提
高。我们也看到,很多学校缺乏医事法律专业出身的教师——很多教师都是法学专业出身,不具备医学专业背景,缺乏相应的临床实践知识与医学基础学科知识;而学医出身的老师,所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又有限,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无法很好地将两个学科加以结合,大多采用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难以形成良好的学科教学体系,在遇到两学科交叉内容时,无法帮助学生充分理解。部分医学院校在大力发展医学专业时,也忽视边缘专业的建设,对医事法律专业资金投入不够,吸引不到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无法形成专业的教学团队,也就无法保证授课教师的质量与数量,所以医事法律相关专业教师队伍仍需加强建设。
  (三)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在医事法律专业发展20多年历程中,各高校依据其不同的背景、综合实力、教育资源设置了不同的课程。在参考相关文献[5]、开展网络调查和对部分学校该专业教师访谈的基础上,笔者根据以往各高校授予学位的不同作了大体分类(因专业调整,部分学校该专业名称已经改变或已取消招生,故该表格仅讨论其之前的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的大体情况),进而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各医学类高校对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大体都是以医学和法学课程为主,辅以管理学等相关医学与法学交叉课程。但从我国目前各专业课程数量及课程难度来看,医学与法学两大学科知识体系复杂,知识种类繁多,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课程任务很重,并且无论是法学还是医学专业都需要较长的学习年限来完成学习任务,故将两专业结合而设置的医事法律专业,其学生的学习难度可想而知。但大多数学校这一专业的学制是 4年,仅有少数学校延长学制;在 4 年之中,学生既要学习医学课程还要学习法学课程,最后在毕业之前还要进行实习,从课程安排来看,时间相当紧张,以致为了保证课程进度,很多学校只能压缩课时。比如,有的学校的医事法律专业将临床专业一年才能学完的临床医学类课程挤压在半年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在一个学期内安排数门临床课程;与此相应的就是配套的临床实践课程增多,这既给学生增添了巨大的学习负担,也给教师带来课时进度的压力[6]——有的时候教师为了赶课时进度,只挑部分知识进行教学,往往忽略学生是否真正系统掌握了知识,教学效果也难以得到保证。
  (四)医学课程实践教学不足,教学甚至流于形式
  不论医学专业还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都是教学中重要的一环,从该专业二十多年来的发展来看,各高校在法学专业方面的实践教学做得较好,与当地卫生法律机构、律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都有着较好的合作关系,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从医学教学方面来看,由于上文提到的大多数院校医事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为四年,导致了每学期课程数量较多,医学实践课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实践课的课时与医学专业的学生相比也有较大的缩水。以笔者在某高校就读本科时期的临床实践课程为例,医院带教老师的负担很重,既要从事科研工作也要进行临床工作,还要带医学生深入临床,而边缘专业的学生,受自身专业条件的限制,往往没有机会像临床专业学生一样长期地深入临床进行实践学习,各科室带教老师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兼顾边缘专业的学生,往往只是带大家以走过场的形式了解一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在此期间很难有真正的收获,实践质量得不到保证,对学生医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就无法形成实质性的帮助。
  (五)学生学业、就业压力较大,心理负担较重
  首先,与其他专业相比,医事法律专业学生要面对更多的课程压力,法学与医学两个专业的学习过程,都是对学生实践、理解与记忆能力的考察,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很多学生虽平时认真学习,课堂表现较好,但期末复习压力较大,期末成绩不尽人意,从而产生自我怀疑与自我否定的消极心理,对自己失去信心。其次,由于医事法律专业交叉的特殊性,该专业学生的就业也很复杂。他们在校期间要学习医学、法学、药学、管理学等知识,这使得他们身上被贴上域执法部门的人数较少。此外,用人单位对该专业的定位也各不相同,该专业学生容易被与法学专业同化,失去了其预期的方向,从而造成其就业压力较大的现象。最后,在医学院校中,受医学院校边缘学科的限制,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往往得不到与医学专业学生相同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与综合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相比,他们对未来的就业方向也比较迷茫,容易产生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从而影响自己的认知能力,形成较大的心理负担[7]。

  三、对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一)改变原本开设专业方向模式,正式设立医事法律专业
由于教育部的专业目录下并没有医事法律专业,严格来说该专业仅为“方向”,并不能被称为“专业”,所以该专业目前处境较为尴尬,只能是开设在各个与之相关的专业之下,以法学专业居多,医与法结合的专业特色不够明显,以至于很多外行人士将之与法医专业相混淆。在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中,与医事法律方向同期出现的“医疗保险方向”正式获批为“医疗保险专业”,并获得了正式的专业代码。专业的正式设立,对提高该专业的社会认同度与帮助各高校统一人才培养模式和合理规划课程具
有重要作用,也为医事法律专业的设立提供了方向与可能。所以结合当前特殊时期的背景,各高校要充分把握住机会,争取早日设立医事法律专业。新专业的设立往往会获得较高的社会关注度,也是国家人才培养战略的侧面体现,对该专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向,早日促成该专业人才培养良性循环。
  (二)给予政策倾斜,授予学生法学与医学双学位
  医事法律专业方向在设置之初还是以培养特色法律专业人才为目标,以法律教育为主要培养方向,辅以医学知识培养,所以该专业主要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但目前法学专业是教育部布控专业,申请审批程序十分严格,这让很多医学院校望而却步,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管理学学位或医学学位。以前文提到的锦州医科大学为例,该校在医事法律专业的课程方案中设置了较多的法学与医学相关课程,管理学课程相对较少,但却授予管理学学位,这容易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产生迷茫的心理,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从国家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来看,我国的司法考试在2018年统一改革为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进行了限制,在 2018 年 4 月之后入学的学生必须是法学专业或是法律硕士专业才能参加考试,如果该专业授予的学位不是法学学位,势必会限制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想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得考取法律硕士才能满足报考条件,这无疑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也失去了该专业的吸引力。所以要明确专业背景,这需要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多方努力,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共同解决专业申报的难题。在本科培养阶段保证该专业授予法学学位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学生满足医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对学生额外授予医学学位,突出医学与法学交叉专业背景,形成1+1>2的效果,引起医学专业教师重视,也帮助学生明确专业方向,在拥有获得医学学位机会的同时也调动学生学习医学课程的兴趣。由于医学院校开设法学专业较晚,与传统法学院校相比,自身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还有待完善,而法学院校的医学教育资源又无法得到保证,所以设置此专业的医学院校与法学院校要加强合作交流,高校协同可以说是解决医事法律教育的良好举措[8]。以南京医科大学为例,其通过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的方式,结合各自教育资源优势,弥补各自劣势,共同建立该专业交叉学科培养体系,帮助学生拓展未来就业方向,形成完善的医事法学专业队伍人才培养体系。
  (三)增加医事法律师资队伍力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虽然我国在本科培养阶段开设医事法律专业方向的学校较多,但在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阶段的高校较少,尤其是博士阶段。以研招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检索为例,仅有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大学和沈阳药科大学开设相关方向,这也反映出当前医事法律相关方向科班出身的高层次人才较少,该专业方向中的高层次人才供小于求的情况。这难以满足当前高校在该领域内教育科研的硬性要求,所以提高高校内部挖潜能力,提升现有师资水平势在必行。与此同时,高校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励本校承担医学课程的专业教师考取法考,鼓励法学专业教师进医学课堂学习医学知识,在教师的综合测评中增加交叉学科考核环节,并定期进行讨论,使两专业教师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以学代教”的良性人才培养模式,帮助教师形成“双思维”。高校要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医事法律相关研究的研讨会,借鉴先进经验,开阔眼界,增加与其他高校的学术交流,还要鼓励教师在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使该专业在学术领域内积极“发声”,在提升该专业在法学界的认同度、扩大该专业的影响力的同时,也可以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强化医事法律人才培养队伍。
  (四)延长学制,合理安排课程与实践教学
  学生要想在本科四年时间内学好医学与法学两门专业的课程难度很大,所以高校应当对特殊专业特殊对待,适当其延长学习年限,以五年制学习为宜,避免课程大量堆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高校的教务部门应当召集两专业的教师进行讨论,共同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合理规划课时进度、明确专业方向、突出学习重点,将法学课程、医学课程、医事法律课程的教学课时比例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以6:2:2为宜[9]。应当适当总结归纳医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对重点病例进行重点讲解,相关专业的高校应联合召集专家讨论,以统编出适合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的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关教材,使国内该专业的教学内容趋于统一,减少各高校培养的医事法律人才差异较大的现象。在延长学习年限的同时,还应相应增加该专业学生的临床实践课时[10]。在学生学习临床知识的同时同步开始临床实践教学,做到实践教学课时与临床理论课课时相同。对临床带教教师加以监督,提高授课教师的重视程度,改变之前走马观花式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以临床实践巩固医学理论知识,增强临床动手能力,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五)创新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
  医事法律专业的实际应用尤为重要。高校应与律师事务所展开合作,可以采取部分高校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11],采用校内校外双重导师培养模式,重视职业化培养,注重技能训练[12]。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建立专业代理医疗纠纷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通过专业代理医疗纠纷的律师带领学生进行专业实践,让学生真正了解医疗纠纷,对医事法律专业有更深刻的认识。校内专业教师要引导学生对亲身参与的医疗纠纷诉讼进行总结,并对自己学过的知识加以运用,锻炼学生形成自己判断纠纷事故责任认定的能力。这样既保证了学生的实践教学,也为学生日后的实习就业提供了平台,实现了高校与企业的互利共赢。
  (六)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立德树人对该专业学生复杂的心理状况,高校要引起重视
  首先要建立健全心理辅导机制,完善学生心理评估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其次,还要邀请该领域内的知名学者,定期进入学校开办讲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对学生的学习引导,针对学生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树立榜样的引领作用。最后,高校要提供参与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的机会,鼓励学生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活动中感悟自己专业的重要性,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并形成自己专业的归属感,养成良好的专业品德,不断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坚定其理想信念[13],与该专业立德树人目标相适应。
 
 

参考文献

[1]史戈,周斌,徐卫国.建设高素质职业化医院管理人才队伍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18,38(08):38-39+42.
[2]王志鑫.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法律成因及其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17(03):15-18.
[3]田洪鋆,刘仲祥,魏君.医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20 年之进展[J].医学与哲学(A),2014,35(09):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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