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网第2020-12-13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会计论文文章《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篇论文是一篇会计硕士论文范文,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碳会计应运而生且高速发展。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碳会计进行研究,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或定义,虽定义各不相同,但内涵有相同之处。碳会计信息主要是以传统会计为基础,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进行计量,从而积极反应碳排放以及碳减排现状,涵盖面很广,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识别气候风险、对气候变化实施的战略、采取碳减排的措施和碳减排绩效等相关信息。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自然状况的变化不容乐观。世界气象组织研究显示:过去的 20 年是有记录以来人类历史上最热的 20 年,2018 年的气温是有史以来的第四高温。气温的持续升高带来的是海平面不断升高、暴雨以及火山的频发。国际方面:从开普敦创世纪的干旱到席卷欧洲的热浪,从北极的野火再到美洲的飓风;国内方面:从一月之内相继发生在上海的“安比”、“云雀”、“温比亚”到席卷粤港澳大湾区的台风“山竹”,从因气候变暖而诱发冰崩造成的雅江堰塞湖到中央气象台连续 33 天高温预警等极端气候的频频发生都在警示我们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必须重视。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极端天气事件给全球带来了巨大损失,各个国家都特别重视环境问题。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在共同努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从 1995 年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 1997 年针对主要发达国家的《京都议定书》,从 2007 年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巴厘岛路线》到 2015 年全球范围内的《巴黎协议》都是世界各国以及各个组织在积极应对碳减排问题的写照。为了实现全球气候升温低于 1.5°C 的目标,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指出:全球经济需在本世纪中叶达到净零碳并且到 2030 年将排放量与 2010 年的水平相比减少一半,这完全代表着全球经济的彻底转型。它要求在所有行业的企业、投资者、城市、州和政府之间采取前所未有的合作行动。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也在展现大国的担当,积极加入到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的行列中。我国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更是从产业结构和优化能源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2013 年,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85 号)以及《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银监统通〔2014〕60 号),并建立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8 年 4月,习近平总书记讲到:“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碳会计信息对于碳管理和碳交易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很多国家逐步要求相关单位披露碳排放的情况。英国 2000 年的 CDP 项目是第一个比较全面披露碳信息的非正式组织,在英国至互殴,澳大利亚、欧盟等也推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披露有关环境的信息。我国主要体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有单独环境信息披露的模块,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规定指导企业的 0000000000 披露时间以及披露内容等,这就导致某些企业披露较少甚至完全不披露,从而产生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的判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G20 可持续金融报告对全球资本市场部署可持续资产,提出发展选项及建议途径。报告指出现行面临的具体限制,以“信息缺乏”和“信息不对称”最为突出。信息不对称是产生融资约束的主要原因,绿色信贷等政策的一系列出台对碳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碳排放量大的重污染行业来说尤为突出。基于以上背景,本文研究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的关系。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在资源配置方面政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控股股东不同使得政府干预方面出现较大差异,因此,本文进一步探讨控股股东性质对融资约束的影响,控股股东性质不同的情况下碳会计信息披露对融资约束之间的影响是否会有差异。当今,随着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成为了主旋律,而陈三可(2019)研究表明,因为创新投入的不可估计以及保密性,增加了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过高的对研发进行投入,企业会面临更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而创新投入,研发高科技产品是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的方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我国目前所提倡的,因此,本文进一步引入创新投入这个指标作为调节变量,进一步探究创新投入对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关系的调节作用。
1.2 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本课题以沪深 A 股重污染上市公司的数据为分析对象,研究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结合我国现状,进一步研究政府干预、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的情况,最后引入创新投入作为调节变量通过实证分析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给出恰当的意见。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本章阐述了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意义。进一步明确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确定研究方法,文章的创新点以及技术路线等。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以层层递进的方式回顾了国内外有关文献,主要包括“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综述”、“控股股东性质与融资约束研究综述”,“政府干预、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文献综述”、“创新投入与融资约束研究综述”,四个部分。希望能够从中了解相关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吸取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经验。这些资料是本文进行研究的基础。第三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本章对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中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介绍了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五个基础理论作为本篇文章的理论支撑,对本文的后续内容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最后在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四个研究假设: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重污染行业控股股东性质与融资约束;重污染行业控股股东性质、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重污染行业创新投入对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关系的调节作用。第四章:研究设计。本章选取研究样本、确定数据来源、构建模型、选取解释变量(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被解释变量(融资约束);控制变量(股权性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质量、公司成长性、独立董事比例、行业);调节变量(创新投入)。第五章:实证结果与数据分析。本章将通过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性分析、稳健性检验等,来确定模型解释能力的可信性,最后得出回归结果。第六章:结论与展望。本章基于全文的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得到研究结论,提供政策建议,提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并探索未来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 2 章 文献综述
2.1 碳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综述
近年来,由于环境问题的愈演愈烈使得全球对气候问题越来越重视,“碳会计”这个词汇应运而生。由于此词汇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它的概念被许多学者讨论,但是最终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学者提出的概念各不相同,其内涵有着共同之处。“碳会计”的说法最早是在国外出现的,碳会计(Carbon Accounting)其实是一个外来词。国外学者 (2008)等最早提出“碳会计”这个概念。他们的观点是:与碳排放、碳交易和其鉴别验证有关的问题的总称为“碳会计”。国外学者 Ans Kolk(2008)认为在描述范围方面,碳信息大于碳会计信息,因为碳信息不仅仅包含碳会计信息,更包含各种与气候、环境相关的信息。之后,我国学者也相继提出对于“碳会计”的理解。我国学者敬采云(2010)经过研究得出结论:碳会计与环境会计不同,但碳会计以环境会计为基础,它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创新,是一种新的核算体系、新的会计工具。王爱国(2012)认为,碳会计实际上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是会计学对气候变暖问题和碳减排问题的新响应和新应对。为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要,降低内外部信息的不对称性,碳会计信息应该进行披露。从现有文献看,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这个课题,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方式、内容、影响因素以及所产生的的经济后果这五方面。经过不断的探索和研究,国内外学者一致认为披露碳会计信息是很重要的,学者们也在不断探索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方式。国外学者 Gibson(1996)通过研究指出:我们不应该用经济方法而是用生态方法披露碳会计信息。在 Gibson 看来,披露内容要包含:传统的财务方面的信息、气候问题给本企业所带来的风险以及企业所采取的的相应措施等。Jones.M.J.(2010)经过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他指出对于传统会计来说碳交易实际上是一个新兴事物。碳会计信息披露不仅要做到准确地记录碳交易,而且更要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披露碳业绩以及碳信息,这两点凭借传统会计都很难做到。所以说,把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结合起来对碳会计领域进行研究和探索具有紧迫性,更具有必然性。Jones.M.J.的研究成果没有被传统财务会计束缚,没有被原有的思想与框架局限,相反,他通过一系列研究,构建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责任、环境风险、产业之间的影响以及所处环境等的一种模型、进行多层次的报告和披露工作。FASB 和 IASB(2010)经过研究在计量分类方面有如下观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之下,碳排放权应被确认计量为一项资产、分配以及担负的排放任务应被确认为一项负债,且二者在报告中都应予以披露。我国学者郭海芳(2011)认为,全球要想发展低碳经济,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基础,而且真实有效相关可比的碳会计信息对于碳信息披露也有着重要的意义。郭海芳通过研究建议到,一个好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框架至少要具备如下五个方面。第一,目标明确,即每个企业首先要明确此方面信息披露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明确其披露的程度。第二,要求完善,即对碳会计信息披露商议出明确的要求。第三,内容熟知,即企业自身你要了解,更要通过数值披露具体内容。第四,模式明确,各个企业要知道自己所适用的模式。第五,监督审查,即在以上流程全部落实之后,还要有一定的监督审计流程,做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监督工作,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有效等。汪方军(2011)对碳会计排放报告进行研究,认为此报告应由企业报告指法律体系、审计鉴证以及分析系统四部分组成。政府是核心层,服务层,也是支持层。政府要保证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时效性。企业是执行层,企业执行政府的各项法规条例,作为披露的主体,企业要保证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可理解行以及连续性。审计机构则扮演监督层的角色,他的职责是保证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
2.2 融资约束相关文献
对于融资约束相关课题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研究两个方面:影响因素以及衡量指标。在影响因素方面,国外学者 Myers 等(1984)经研究指出:信息不对称会对外部融资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想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获得现金,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会产生质疑的声音,企业不得不考虑对外融资成本。所以,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问题,企业内部现金持有量而不是外部融资更能够缓解问题。Haramillo (1996)经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水平也会影响企业的融资约束。具体表现为,金融发展水平与融资约束程度负相关。随着金融自由化市场的提高,小规模企业补贴变少,并没有解决小规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Christopher(2011)认为融资环境对融资约束有影响,好的环境更能让企业顺利获得资金。我国学者任曙明(2014)经过研究表明,政府补贴会抵消融资约束产生的消极影响。石晓军等(2010)认为商业信用会影响融资约束,呈反相关关系。赖黎(2016)指出管理者是否有从军背景也会影响融资,他认为军队背景的管理者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决策方面更加激进,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债务水平较高、现金持有量相对较低,会加大融资约束难题。许多学者都认为信息披露情况会影响企业的融资约束,我国学者李志军等(2011)就在文章中写到:如果一个企业的信息披露水平较高,那么可以有效地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张长征等(2012)认为,目前看来,我国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占大多数,但他认为,在管理方面,国有控股企业比非国有控股企业存在更大的问题,现在国有控股企业处于改革时期,可能会让投资者丧失信心。规模大的企业官僚化问题加重,可能融资约束问题更严重。陈学胜等(2012)在研究中也发现国有控股企业的融资约束高于民营企业,而资本开放对国有控股企业的融资约束缓解程度作用更大。张纯等(2007)却提出相反的观点,认为国有控股企业的融资约束要小于非国有控股企业。董梅生等(2017)用 SYS-GMM 法,以最终控制人角度研究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认为国有企业融资约束低,并且存在着资金浪费的情况。袁卫秋等(2017)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与融资约束有关。内部控制中涵盖治理功能和定价功能,会计信息质量越高,就越能缓解融资约束。因为由于委托代理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被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降低,进而减少外部融资成本,最终达到缓解融资约束的目的。钱明等(2016)认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能够降低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从而缓解融资约束。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创新成为时代的主题,国内外很多学者更加关注企业创新投入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基本围绕创新投入是否会给企业带来融资约束与融资约束会对企业创新产生什么影响两方面。经过研究表明,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工作是需要一定的内部现金支撑的,这是由于研发创新投资的特点所导致的,一方面,研发创新一般涉及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对保密性的要求较高,这必然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加剧,研发创新的成果一般是如专利权的无形资产,这种资产一般会具备排他性,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出的成果可能仅仅适用于本企业或者本行业,并不具备普适性,被模仿的风险也是较高的,基于此,部分企业并没有强烈的热情去进行此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这种无形资产的投入和有形资产的投入不同,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周期还很长,花费大量时间金钱可能最后并不会出成果,这很大程度的打消投资者的热情。Bloch(2005)研究爱尔兰和丹麦的企业中,发现研究样本的企业研发创新都存在融资约束问题。曾玲玲(2019)研究发现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投入呈负相关关系。我国学者陈三可(2019)通过研究我国沪深 A 股制造业企业 2008-2014 的数据并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研发投入与融资约束呈正相关关系,大量研发创新投入会加大企业融资约束困境。
第 3 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3.1 相关概念的界定
3.2 理论基础
3.3 研究假设的提出
第 4 章 研究设计
4.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4.2 变量意义与模型构建
第 5 章 实证结果与数据分析
5.1 描述性分析
5.2 相关性分析
5.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5.4 稳健性检验
第 6 章 结论与展望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碳会计信息的研究尚不成熟,处于讨论中。碳会计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报告、格式、第三方审计机构。多数学者在研究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而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碳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碳会计信息披露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以及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资本成本的关系,本文选取 2016-2018 年沪深 A 股重污染企业共 1252 个样本,通过实证研究,探讨我国重污染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得到如下结论:(1) 我国重污染企业缓解融资约束可以通过披露碳会计信息的方式,且披露水平越高,缓解的强度越大。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不对称性,建立良好的声誉,更容易吸引企业外部人员的目光,从而更好地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重污染企业相较于其他企业而言,排污量大,排污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企业更主动披露碳会计方面的信息。国有控股企业在社会中有很强的关系网,主要为国有企业与银行和当地政府都保持着很强的银企关系以及政企关系,这种关系能有效地减少企业与政府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性;另一方面,国企一般是传统大型企业,有些国企如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粮集团甚至关系着国民经济命脉,由当地政府监管,由地方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地方国有企业对带动当地地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政府方面的扶持与“关照”颇多,当其面临危机或困难时,政府往往会给予支持,而民营企业并不具备这种“先天优势”,使得相较于国企而言,非国有企业会面临更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2) 相较于国有控股企业而言,非国有控股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外部融资方面,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国有控股企业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政府背景实际上是给予一定的隐性担保,使得银行或者企业金融机构更偏好于国有控股企业;另一方面,当国有控股企业遇到融资约束困境时,政府会出面给予一定的补贴以解燃眉之急,很有效地缓解了融资约束。(3) 在重污染行业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都会显著缓解融资约束问题,且二者显著性一致。虽然产权性质会对融资约束有明显的影响,但在重污染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不会因为企业产权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无论产权性质如何,重污染行业都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披露,高质量地披露碳会计信息。(4) 重污染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融资约束呈反向关系,创新投入对二者的关系有调节作用,会干扰二者的反向关系。这说明,在重污染行业,研发投入过高的企业,其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有所降低。因此,企业应当兼顾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创新投入水平,合理安排本企业的创新方向以及创新投入水平。尽管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成果基础上,构建碳会计信息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碳会计信息披露、股权性质、创新投入以及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并给出一些意见,但是因为本人学术研究能力、知识水平、思维层次有限,本文的研究还存在某些不足,主要为以下几方面:(1)本文只选取 2016-2018 年沪深 A 股重污染企业为研究样本,可能对其他行业并不适用。(2)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代理变量存在主观性。由于我国没有一套权威的体系来衡量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体系,本文结合国内外文献,选取了内容分析法,通过构建指标体系来衡量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程度,虽然在制定项目选取指标时借鉴前人的方式并予以补充,但是,此方法需要逐一打分,人的主观因素较大,数据的准确程度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3)碳会计是国内外学者探讨的前沿话题,但碳会计信息相关资料搜集具有很大难度。本文在搜集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时,主要是通过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来整理归纳的,企业可能还通过网络或者其他形式对对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本文并没有搜集这方面的信息,可能对碳信息披露方面的整理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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