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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中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度研究

时间:2020-10-22 21:04 | 栏目:电子商务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0-10-22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电子商务文章《“一带一路”倡议中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度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篇论文是一篇电子商务硕士论文范文,消费方式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逐渐发生了转变,电子商务在应用领域方面呈现出多样化和创新化发展趋势,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动力。近几年,区域内电商交易额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随着网络通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等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电子商务原有的发展模式被逐渐打破,衍生出许多新兴的商业业态,完成了由最初的信息共享平台向便捷交易平台的转变阶段,出现了许多新型的发展模式。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一带一路”战略强调区域协同发展,完善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区域内建立起互联互通的网络和物流通道,为沿线各国电子商务产业带来了发展新机遇。电子商务是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物流运输技术、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为手段的新型商务模式,最终以实现商务活动的电子化和信息化为目标,具体表现为传统交易环节、交易渠道被联接至互联网,通过网络渠道完成交易环节。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差异化的比较优势,加深嵌入全球商品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程度,在全球生产网络的体系下提升出口技术复杂度水平,实现价值链地位的快速攀升。然而,由于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不健全,使得沿线国家电子商务产业竞争力存在明显差异,与发达经济体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不仅表现在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和结构的合理性,还表现在政策环境不明确、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机制不健全等诸多方面。“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促进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和商务往来,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促使各国电子商务部门开拓创新,完善商业模式,提高自身的产业竞争力。 “一带一路”提出的五通发展具体包括在交通、能源、通信、贸易、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发展,强调了电子商务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设施联通中以建设信息丝绸之路为目标,通过推进跨境光缆和通信网络的建设,实现区域内全方位的互联互通;在贸易畅通中强调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创新商务贸易方式,有效提高沿线国家的贸易技术水平。同时,我国明确了电子商务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重点合作领域,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立高效畅通的国际化通信基础设施,健全跨境通关物流服务体系,快速建成中国—东盟信息通道。此外,我国提出了针对“网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行动方案,其中包括建设目标、聚焦领域、重大项目和优先行动等部分,重点强调扩大信息数字领域的应用范围,打造区域内互联互通新局面。因此,考察沿线各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可以了解沿线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短板,同时也可以为“网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随着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逐步提升,世界各国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贸易关系越来越紧密,跨境电商已成为全球贸易的主流方式。“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加强了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的新型贸易方式扩大了区域间贸易规模,成为沿线国家贸易发展的新引擎。中国方面,2018 年,我国的进出口商品额达 1347 亿元,同比增长了 60%,其中,进口商品额分别为 785.8 亿元,同比增长 39.8%,出口商品额为 561.2 亿元,同比增长 67%。从跨境电商出口国来看,集中在俄罗斯、日本、新加坡等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跨境电商的进口国来看,流入中国市场的跨境商品主要来自于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印度等沿线 40 多个国家。沿线国家方面,跨境电商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在总进出口贸易规模占比保持稳定增长,跨境电商合作已拓展至欧洲、亚洲、非洲多国,线上商贸关系网络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由此可见,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对外贸易增长的新动力。因此,构建“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量化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有利于“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的有序高效开展。
  1.2  研究意义
  在当前“网上丝绸之路”和“丝路电商”建设和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剖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问题,发现投资机遇并应对潜在挑战,是加快沿线各国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未来数字贸易时代的实现手段。通过客观准确地测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为沿线各国提升电子商务产业竞争力,以及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为各国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打造“一带一路”区域商务活动新局面提供现实依据。(1)完善了“一带一路”建设与电子商务的研究体系,电子商务是一门非常丰富的交叉学科,以贸易理论为指导,同时也涵盖企业网络、技术管理等知识,建设与完善电子商务产业系统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网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在“一带一路”的建设研究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中包括电子商务的相关理论研究、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研究、“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经验借鉴以及电子商务产生的经济与贸易效应。通过前期对国内外文献的整理分析,发现针对“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的研究还非常有限。因此,本文试图在电子商务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典型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度理论模型,构建应用于“一带一路”国家的测算模型,丰富了电子商务在“一带一路”中的研究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商务的研究体系。(2)为“一带一路”国家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理论依据,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一些国际机构根据特定的数据及资料来源,选用不同的测算方法和衡量指标,构建电子商务发展评估体系模型来衡量各经济体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但是,这些评估体系均照搬应用于“一带一路”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在典型电子商务测度理论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要求,选择更适合衡量沿线国家电商发展的指标,构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评估体系,并对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进行测算分析,以期为各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提供了“丝路电商”建设的依据,“丝路电商”建设要求沿线各国在科技、金融等多领域全方位的协同合作,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信息化建设水平、经济社会水平、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的较大差异无疑增加了建设难度。本文从“丝路电商”建设要求出发,测算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从多维度出发,分别对“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存在问题及深层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为沿线国家推进电商发展提供思路,同时也为“丝路电商”的有序开展提供依据。促进了“一带一路”区域内经贸高效合作,“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会助推区域内经贸合作的高效发展。电子商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了经贸合作的时间与成本,提高了贸易商品的物流运输效率,加速了经贸活动的进程,在国际贸易占据重要地位,也将成为未来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方式(马述忠、房超,2018)。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研究有利于加速沿线各国电子商务的建设进程,进而带动区域内跨境电商的发展,节约区域内经贸合作的费用和成本,为“一带一路”区域高效率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可能。
“一带一路”部分国家电子商务交易额

  2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2.1  理论基础
  埃弗雷特·罗杰斯(1962)将创新扩散解释为一项创新,如技术、产品、产业等在一段时间内通过特定的渠道,在社会系统中传播发展的过程。创新扩散理论将传播发展过程具体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创新议程安排,二是创新方案与问题的配比情况,三是创新重新调整,四是阐明创新问题,五是创新活动的常规化,同时也提出了传播发展过程的三阶段“S”形曲线。第一阶段是起步期,早期接受此技术、产品或产业创新的人数较少,传播速度较慢,曲线呈现缓慢上升趋势;第二阶段是扩散期,该阶段由采纳该项创新的国民数量来衡量,当达到一国(地区)总人数的 15%-25%时,创新采纳的过程将快速推进,传播速度将持续一段时间,曲线斜率逐渐增大;第三阶段是饱和期,当认可此创新的人数接近最大饱和值时,说明一国经济社会中多数人已经接受此项创新,那么该创新传播速度降低,“S”型曲线斜率下降,趋于平缓。根据对创新扩散理论的分析,电子商务集信息、网络、支付等技术为一体的属性决定了其也属于一项创新活动,因此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也应遵循创新扩散理论的基本特征。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将创新扩散理论用于对电子商务测度研究,OECD 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准备度(起步阶段)、应用度(扩散阶段)、影响度(成熟阶段),构建了三维度的电子商务测度理论模型,且该理论测度模型在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中被国内外组织和学者广泛借鉴。本文将“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创新扩散理论的“S”曲线相结合,作为设计“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技术-组织-环境(TOE)理论用于剖析影响国家、行业或企业组织采纳或使用网络通信、大数据等技术的具体因素。该理论将影响因素分为了三个维度,其中技术维度包括该项新兴技术的特征和适应性、与之匹配的其他技术、该技术运行所需的设备工具等,组织维度包括采纳主体的管理结构与能力、组织决策者的实际情况、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最大资源数量、人力资本等,环境维度包括该主体所处的市场特征(如市场的成熟度)、产业支撑现状、政策法律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突出了环境因素对一项创新活动在传播扩散中的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其技术、组织、环境也有紧密的关系,技术指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通信、物流、支付等先进技术,组织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管理结构、从业人员数量等,环境包括电子商务组织外部的政策法律环境、营商环境、投融资环境等。因此,TOE框架可以应用到电子商务领域的研究中,不少学者的研究也证实TOE理论运用到电子商务研究中的合理性。比如Probir和Louis(2012)基于TOE框架,从技术、组织和环境三个角度探讨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决定因素,证实了组织和环境对电子商务发展进程有明显的影响作用。Robit和Tripti(2017)基于TOE理论研究了南亚国家印度的手工业中小企业向电子商务转换的两方面原因,一是组织管理决策者影响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二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升对中小企业线下到线上商务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驱动作用。朱镇,赵晶(2007)基于TOE框架探讨了电子商务能力提升的影响因素,通过建立电子商务战略感知模型,检验了组织和环境因素在电子商务能力提升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陈晴旖(2015)基于TOE框架,研究了组织、环境和技术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绩效的关系。熊励等(2016)以TOE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了涵盖主体、环境和服务三个维度的跨境电商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以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为实证对象进行检验。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网络零售交易额
  2.2  文献综述
  电子商务的内涵会随着信息化水平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和延伸,国内外许多机构组织、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维度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进行界定。一种观点强调电子商务的产生渠道或手段,将电子商务视为通过先进的手段开展商务活动,且商务活动的范围涵盖商品交易、线上转账、在线资料传输、文字影像等方面;另一种观点则强调电子商务产生的最终目的,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利用信息技术、支付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以实现交易各环节的便捷化和现代化。美国学者 Kalakota 和 B.Winston(1997)从信息传输和服务角度两方面认识电子商务,信息传输方面,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完成交易活动的电子化、自动化和便捷化的技术应用,最终实现信息数据、商品货物、各类服务和货币的有效传递;服务角度方面,电子商务主要通过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商品质量等方式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服务的新型商务方式。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将电子商务视为互联网应用迅速普及、信息技术相对成熟阶段而产生的相互联系的新型商务模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企业和企业、企业和消费者建立的商务活动平台。王积瑾(2005)根据交易流程剖析电子商务的内涵,交易发生前电子商务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扩大了交易者沟通范围,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同时提高了信息的完整性;在交易期间电子商务通过简化交易业务流程实现了中间环节的减少;在交易完成后,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对其售后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处理。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的内涵可以归纳总结为广义电子商务和狭义电子商务,其中广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等电子工具,形成信息共享和业务环节电子化平台,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采购、资金等环节的工作效率;狭义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电话等电子工具将传统商务活动联接至互联网,实现商务活动的全球化(曹晟、卢红霞,2015;Davis  T,2003)。电子商务虽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其产生和发展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利用网络通信、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促进商务活动的便利化,本文即基于这一思路开展研究。对于电子商务发展阶段的认识,可以有效研判一国(地区)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目前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电子商务共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具体包括基于EDI的电子商务、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和E概念电子商务(Kaefer F、Bendoly E,2004);其二认为全球电子商务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具体包括技术经济阶段和务实的整合经济阶段(Kumar  S、Petersen P,2006)。国内外研究电子商务相关的理论较多,大多数研究学者、政府部门及咨询机构选择从地区的角度去评估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研究主要有单一指标评价和多指标综合评价两种方法,单一指标评价法主要通过选取一指标数据来评估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如电子商务交易额、互联网普及率等,多指标综合评价法是将多维度、多指标综合为评价指标体系,共同衡量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多指标综合评价的方法。

  3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3.1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3.2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3.3  本章小结

  4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4.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4.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4.3  测算方法选择
  4.4  本章小结

  5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与分析

  5.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5.2  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
  5.3  测算结果分析
  5.4 本章小结

  6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出发,以 OECD、APEC、欧盟、英国和中国等典型的电子商务测度理论模型为理论依据,依据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并结合“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的纵深发展情况和建设要求,构建了由环境支撑、应用渗透和发展潜力三个维度共 19 个指标组成的“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指标体系。运用综合指数法的测算模型,对 2013-2017 年“一带一路”沿线 45 个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进行测算,并针对测算结果分别从电子商务发展总指数、各子指数(环境支撑指数、应用渗透指数、发展潜力指数)进行分析,提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跨境电商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从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电子商务发展准备情况(网络基础设施水平、物流发展水平和电子支付方式)、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营商环境、金融环境、政策法律环境)和网络购物者特征等方面出发,分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并在现状基础上剖析了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均有良好的发展态势,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但仍存在电商市场成熟度低、信息化水平差异大、产业支撑能力不足和物流运输效率低下等问题。(2)以 OECD、APEC、欧盟、英国、中国等典型电子商务测度理论模型为理论依据,分别对其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分析,归纳总结了各自的指标特点和局限性,得出构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指标体系的相关启示。在此基础上根据 OECD 提出的电子商务测度的优先度原则,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基于多指标指数法构建包含环境支撑、应用渗透和发展潜力三个维度的一级指标层,二级指标确定网络基础设施、物流服务、营商环境、网络应用、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等六个方面的“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指标体系。(3)基于构建的“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模型,运用熵值法和综合指数法对 2013-2017 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进行了测算分析。结果表明:1)总指数分析。从发展趋势看,2013-2017 年“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在逐渐上升,但约旦、埃及等少数国家呈现小幅度下降趋势;从均衡水平来看,与“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平均水平相比,沿线多数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程度优于平均水平;从相对差距水平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最高的中国平均得分为 0.6243,而得分最低的塔吉克斯坦仅为 0.1287,前者是后者的 5 倍;从区域结构来看,“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性,东亚和中东欧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最高,东南亚、西亚北非和南亚地区次之,中亚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最低,但提升速度最快;从次级区域内各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差距度来看,中东欧区域内各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差距最小,西亚北非区域内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差距最大;从空间格局来看,“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可以系统聚类为四个发展梯度。2)子指数分析。2013-2017 年“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环境支撑指数、应用渗透指数和发展潜力指数均呈现上升趋势;除中国、新加坡、日本、捷克等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支撑,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物流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建设集中在中等水平,吉尔吉斯斯坦、也门等个别国家严重偏低;韩国和新加坡在电子商务应用渗透指数中占绝对优势,2013-2017 年五年来平均得分均超过 0.75,紧随其后的国家有日本、中国、以色列、俄罗斯等国,这些国家的特点都在于网民数量和互联网普及率较高;沿线多数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指数得分均大于区域均值,表明整体上“一带一路”倡议区电子商务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算分析表明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在逐渐提升,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为了更好的建设“网上丝绸之路”,提升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势在必行。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在本文的现状分析和实证分析部分可以观察到,“一带一路”沿线各地区间,其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存在较显著的差距,其中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高的属于东亚和中东欧地区,较低的是中亚和南亚地区,该地区成为影响“一带一路”地区整体电子商务均衡发展的主要地区,而导致其当前的电子商务水平,较难助力该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增加产业附加值,实现价值增值,也使得在全球生产分工中以电子网络的方式获得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在全球互联网经济对经济的主导作用愈加重要的今天,需要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提升中亚和南亚地区网络发展水平,提高网络覆盖率和互联网普及率,为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升各国网络技术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沿线各国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网络支撑。积极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便捷快速的物流在电子商务交易环节中的作用显著,而一国高效的物流体系建设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层面的共同努力(刘芳,2014)。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应从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上做起。政府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建设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式通道,促进物流渠道与当下体制体系融合,保障各运输方式、体系互联互通,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创新修补与完善来提高运输的效率,最终打造海陆空一体化的全面运输体系;政府也应当同时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与法律法规,实行减免税收之类的政策等对企业进行扶持,助力物流企业提升其自身的竞争力;并且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水平,使得物流信息系统具有更充分的信息性、工业性、科技性、网络性。行业层面,需要增加物流方面的公共信息交流与分享的途经,譬如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便利整合优化物流平台方面的优势资源,使物流行业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利益互惠,打造和谐发展的现代化物流体系。企业层面,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应当在大力实现自主研发的同时学习国际先进的物流装配经验,运用国际先进的装配集装工具进行更有效率的物流运输与装卸,使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方式进行高效且智能的运输配送;同时企业之间应当加深合作程度与水平,借助物流平台资源进行联合发展,为物流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实现保障。一国电子商务能否成功地发展不仅受到网络技术和物流服务水平的影响,发展环境对其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优化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的首要任务,是逐步放宽限制性制度,从而使企业跨过经营发展的阻碍与束缚(张威,2017)。电子商务是 21 世纪最新兴起的商业运行的新模式新方式,受多个政府部门,包括海关、工商局、司法部门、税务部门等的管辖,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时,需要各国内部以及国家间具有较好的规划和协调,尤其是国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连续性、一致性以及执行标准的统一性,从而避免出现重复管理或者是权责不明的漏洞管理,避免电子商务政策中“灰犀牛”现象的发生,沿线各国有关部门要明确权责,设立专管部门或岗位实现电子商务领域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及相关金融投资机构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级政府应该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一定的政策扶持,如设立企业初期发展基金、给予厂房租金折扣、制定税收及信贷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处于发展创业阶段的企业以提高其竞争力,最后,应加大各国在电子商务产业的研发投入,建立起足够完善的电子商务支付与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体系,为本国电子商务战略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人才 ,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对接。具备专业技能素养的专业人才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要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逐步完善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育模式。新加坡、韩国、中国和日本等沿线国家均为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很高的国家,其他沿线国家可以在国家一级积极响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号召,通过与其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利用高水平国家在该领域获得的经验技能培育本国的电子商务人才。与此同时,众企业必须与大学之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来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培育基于实际运营需求的高素质多功能复合型人才。在跨境电商技能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商上下游相关产业需求更加专业化,复杂化的人才,人才技能涵盖经济,语言,社会和法律等众多广泛领域,具体来说包括国际贸易,通信工程,电子商务,小语言等。培养过程中政府应鼓励建立企业与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在高等教育机构中为跨境电商企业组织专门课程,将专业技能传授于跨境电商企业,打造政府-企业-高校之间联动发展的电商人才培养新模式。
  “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算为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跨境电商提供了现实依据,测算结果分析表明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在逐渐提升,但由于沿线各国物流、移动网络与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导致了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以上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算结果为依据,对我国目前面临的如何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跨境电商问题,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加强跨境电商合作的区位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仍处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以实现价值链地位快速攀升阶段,我国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开展跨境电商合作时,应加强区位选择,明确“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差异和优劣势所在。上文聚类分析将沿线国家划分了四个发展梯度,跨境电商开展最合适的为Ⅰ类国家,其次是Ⅱ类国家。数据显示这Ⅰ类和Ⅱ类国家消费者而对我国跨境电商和跨境电商出口商品表现出较高的关注度,且韩国、日本、新加坡、以色列等国信息化建设处于较高水平,物流体系较健全,电商行业正在飞速发展,有良好的发展市场,互联网普及率也已经超过了 80%。对于Ⅲ类国家的跨境电商应当鼓励开展,主要目的是以跨境电商作为支持手段,附以政策引导,打开境外市场,将中国商品销往乌克兰、泰国、埃及、沙特阿拉伯等电子商务发展中坚国家。应谨慎考虑与Ⅳ类国家进行跨境电商合作,加大危机防护措施,及时跟进了解电商相关政策法律的调整变动,借鉴其他国家在这些国家的跨境电商的发展经验,以期挖掘稳定安全的跨境电商渠道,增加投资保障,降低电商开展成本,从而达到利益的最大化。继续助力“一带一路”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逐级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区域除中东欧、东亚部分发达国家外其他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建设能力远不及我国,因此,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区域间跨境商务活动互联互通的前提。首先,我国应对沿线国家产业优势、金融环境、投资环境、地缘政治等进行现实性考察,依据各国的发展特征有重点有层级地推进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我国和沿线其他国家应借鉴新加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智能交通系统。同时,借鉴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区域合作成功范例,加大区域协同发展力度,根据各区域基础设施现实情况,依次将东南亚作为第一梯度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将中亚、南亚作为第二梯队进行推进,与中东欧国家发达国家协同推进区域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实现区域内全方位的互联互通发展。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截止目前,中国对“一带一路”区域基础设施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结果显示已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但国际上仍存在投资转移导致污染转移的观点,认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加重投资资金流入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基于此,我国应与亚投行等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通过制定投资说明和设立创新基金项目等方式完善现有的投融资模式,推进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此外,通过探索搭建“一带一路”投融资论坛,邀请沿线国家的相关组织机构和多边开发银行建立交流合作关系,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助力我国跨境电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效开展。构建信息化通关服务平台 ,高效便捷安全的通关服务平台建设是跨境电商实现通关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我国在跨境电商合作时应在监督管理、风险控制、电子政务等平台间建立协调体系以改善通关环境,优化通关效率。首先,电子政务平台通过对沿线各国的海关部门、税务部门等进行有效连接,以实现对跨境商品、企业资金流转等信息互通共享,简化跨境电商业务办理环节;其次,监督管理平台通过构建预警系统、信息共享等综合机制体系以实现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全面监控,对突发情况进行有效处理;最后,风险防控平台可以根据企业的性质和信誉度等制定综合信誉评级制度,形成差别化通关程序,简化通关手续,允许信誉评级高的进行企业自主申报、自主交税,对信誉评级较低涉及敏感货物的跨境电商企业实行重点查验以降低贸易风险。
  积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货物物流信息的全面定位与管理,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解决跨境物流信息追踪效率低下等问题。首先,应建立 24 小时全天候信息共享,在政府、企业与海关等部门对物流信息整合的基础上,使消费者对跨境电商的物流配送环节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同时也为中国与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的有效合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同时,根据现代物流、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水平的提升积极优化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营效率,以满足差异化的商品配送需求,并实现区域内跨境电商物流信息的互联共享。电子商务的发展依托于消费者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跨境电商的有序发展。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我国可以通过技术指导等方式与网络基础设施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协同合作,提升落后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信息时代的全面到来;同时,通过深化区域内合作对数据中心进行整体全面规划,同时通过建立“信息节点”国家或地区,实现沿线国家间信息交互共享,助力“一带一路”区域实现信息流的互联互通;在固定宽带业务上,我国的固定宽带普及率在沿线国家中占据绝对优势,远高于中亚、南亚及东南亚等国家,我国可以与宽带业务发展较差的国家开展电信业务合作,具体包括铺设宽带服务、接入宽带网络等领域以提高沿线国家的宽带普及率;在移动宽带业务方面,“一带一路”区域整体发展水平较好,在该项业务上我国并不具备明显优势,但仍远高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国,因此可考虑与移动宽带业务发展极差的几个国家进行移动WIFI 铺设和智能手机业务合作,深化区域内数字化建设程度;此外,鼓励我国互联网科技和互联网安全公司与沿线国家网络公司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打造“数字丝绸之路”,为跨境电商打造安全可靠的“丝路电商”网络。(1)研究角度方面的创新。目前对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研究,研究对象多为单一国家或区域内小范围的国家,且我国学者的研究对象集中于省域、县域和农村地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研究方面侧重于现状和对策研究,对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研究较少。本文综合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全面的考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水平。(2)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在对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的测算中在构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标体系时,响应“一带一路”战略区“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将营商环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指标体系的环境支撑,更加全面的测算“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丰富电子商务测算研究领域的内涵。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数字贸易时代全面到来的基础,在“网上丝绸之路”和“丝路电商”的建设背景下,“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研究亦是热点。本文研究对“一带一路”建设和“丝路电商”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只能作为下一阶段研究的初步探索,未来将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进一步探讨:(1)扩大“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指标体系的指标选择。本文在指标选取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因为数据获取问题,将沿线各国电子商务交易的相关指标未纳入到实证分析中,在以后的研究中希望通过大量阅读文献、密切关注电子商务发展动态,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在指标权重的确定方面可以考虑综合运用组合赋权法全面准确的考察各指标项,并扩大样本的数量,加深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同时,在未来的研究中,应结合“一带一路”电子商务的发展阶段和建设要求对电子商务发展测度模型进行更新选择,以实现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测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2)本研究在现状分析和实证部分需要大量的数据,搜集相关数据以丰富研究是本文主要难点之一。指标数据均获取自国际各大官方数据网站和统计报告,由于国际数据的滞后性,在实证分析中为了保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据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文章只能将研究时间更新至 2017 年。因此,在数据收集方面,今后的研究应不断扩大数据收集途径,不断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及文献资料,使研究更具有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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