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前景理论和我国社会群体分类结合,并以现状为参照点,可分析在我国如果采用轻推式干预将会给社会各群体带来何种利益变化。按利益变化进入损失域还是收益域,可判断各群体对轻推干预的差异化行为反应,具体如表2所示。
四、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行为反应和自发演变
(一)轻推使非核心决策层感到利益受损我国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主要由各级政府管理者构成,相比传统的硬家长主义直接干预,引入轻推式干预方式会使该群体特别是地方政府管理者感到利益受损,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政绩难显
我国中央对地方政府管理者进行激励的方式,是以GDP增长为基础的晋升锦标赛[51],地方政府管理者对经济的干预,主要动因是为了政绩[52],这种激励方式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激励扭曲、政绩工程等问题。为突出政绩,地方政府管理者甚至普遍存在“政绩焦虑症”[53]。然而,轻推是一种不易被觉察、不大张旗鼓的干预方式[2],虽可使“百姓日用而不知”,却难以显示出地方政府管理的政绩。该特点使其对非核心决策层缺乏吸引力。
2.权力缩小
我国长期的属地化分级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了以地方政府管理者为代表的非核心决策层实际权力,尤其是让其具有了充分的自由处置权,部分管理者甚至会自行设租[54]。但轻推特有的多选择设计结构,则意味着那些能为非核心决策层被俘获者带来租金的权力缩小,使其寻租受限,利益受损。
3.额外的努力付出
虽然轻推以不易被觉察的方式起作用,但轻推政策的设计及改进,却需要政策制定者付出额外的努力。从美国13707号总统令可知,进行轻推设计需付出的额外努力包括:(1)辨识政策、规划和规程中运用行为科学可以提升的实质性公众福利、规划结果和成本效果;(2)将行为科学见解应用于战略规划制定,并严格检测和评估这些见解的效果;(3)招募行为方面专家参与政策制定工作;(4)强化与科研部门的联系,以更好地应用行为科学成果。从英国BIT的实践来看,政策的设计和检验还需要进行大量系统性的随机对照实验(RCTs)[13]。这些额外的努力对非核心决策层而言,增大其学习和工作成本,成为难受其欢迎的新要求。
4.承担风险
轻推干预的设计,既要遵循行为科学规律,还要结合各地具体情况,特别是基础条件、社会准则、生活习惯等地方特点,即在具体实践中,还需因地制宜进行二次创新设计。而具体创新实践则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从而形成风险。对于非核心决策层中的代表性个体而言,与其采用轻推,承担二次创新可能失败的风险,不如按部就班,遵循传统做法,避免风险。上述四方面都使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收益减少,成本上升,因此,实施轻推式干预会被非核心决策层当成损失而加以规避。
(二)损失规避行为强化
在我国,成为管理群体中的一员并不容易,参加成为国家公务员的“国考”报名人数近年居高不下,从2002年6万人报名,发展到近十年来每年报名人数都超过百万(2018年为165.97万人)[55],显示出人们为获得一个管理群体中的职位需经过激烈的竞争。行为经济学研究发现,人会按照认真和随意两种方式行事,特别是越来之不易的权利,越会认真地对待[56],因来之不易,得到者会倍感珍惜,对损失更加厌恶。因此,若实施轻推式干预,非核心决策层不仅会将其当作损失,而且表现出的损失规避程度会较高,即我国非核心决策层的损失规避感受因子λ′高于西方国家普通民众对自由决策受损的损失规避感受因子λ,则λ′>λ,若把进行轻推干预时非核心决策层代表性个体的体验效用记为v3(x),由于来之不易和行为上的认真对待,其绝对值大于(4)式的v2()x,可以得到(6)式、(7)式所示结果。
六、结论
依据行为经济学前景理论,并结合对我国社会群体的划分,本文对轻推的中西方运用反差成因进行了探索分析。对反差成因的主要发现是:在政策干预中使用轻推,在西方国家易被其民众视为侵犯个体自由选择权;在我国则因为进行轻推需适度增加被管理群体的决策选择自由度,对于已习惯于硬家长主义干预的我国被管理群体,轻推意味着扩权和福利提升,从而能得到被管理群体的积极支持,使轻推在我国的运用具有西方国家不具备的体制优势,国内外证据支持了该观点。但对于我国管理群体中的非核心决策层,采取轻推使其收益减少、成本上升,在强烈的损失规避行为因素作用下,其会对轻推干预不予支持甚至阻挠,非核心决策层的不支持是造成目前轻推在国内外运用形成反差的重要原因。综合管理群体中非核心决策层和被管理群体两类群体的行为反应,在自发演变下,轻推在我国未来的整体运用前景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未来前景不确定,因此有必要及时掌握轻推在我国运用的变化情况。根据美英成功经验,提出通过关注国家层面轻推领导机构的设置变化,可判断轻推在我国运用的动态变化趋势:当开始设立国家层面的轻推类干预领导机构时,就预示着促进力量在我国不断增强,轻推将成为我国政策干预的重要工具,否则就意味着阻力较强,我国尚不能系统全面地获取轻推式干预的好处。轻推能有效降低政策干预成本,更好地满足被管理群体的福利提升需求,因此从长远看,应促进轻推在我国公共政策干预中的运用。促进轻推的关键是弱化阻力,通过管理群体中核心决策层持续的反腐、反懒政、反怠政、反不作为等改革努力,注重政策干预的成本收益,不仅可强化核心决策层和被管理群体间的正互惠关系,巩固执政基础,又可下调非核心决策层参照点,弱化其对轻推的阻力,从而促进轻推在我国的系统性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