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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MPA教育的问题、归因与途径

时间:2021-10-14 14:41 | 栏目:MPA学年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1-10-14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MPA学年论文文章《公安院校MPA教育的问题、归因与途径》,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MPA 教育既 不同于 普 通高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也不同于党政机关系统的干部培训教育,其主要定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公共管理知识,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应用型导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① 公安院校办好 MPA 教育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职业化公务员队伍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公安院校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抓手,也是公安院校面向公安机关进行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体现。当前公安院 校 MPA 教育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办学定位不够明确、生源数 量质量不够稳定、师资队伍学科基础相对薄弱、课程设计不够完善、教学方法相对单一等问题,需要从凝练品牌特色、完善招生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课程建设、丰富教学方法等方面做出积极改进。

  一、公安院校 MPA 教育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

  公安院 校在全国 MPA 教育工作中坚持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于2010 年成 立 MPA 教育中心,依托法学、公安学学科的师资力量开展 MPA 教育工作,持续为公安业务部门输送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警务管理人才。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安院校在开展 MPA 教育工作方面,因开办时间短,办学经验基础薄弱的原因,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培养体系,在办学定位、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足。
公安院校MPA教育的问题、归因与途径
  (一)办学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公 安院 校开展的 MPA 教育工作,目标朝向是培养具备公共管理基础理论知识,能够胜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应用型警学人才,还是依托公安院校的学科与师资优势,培养具备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的复合型政府管理人才,目前在公安院校办学定位中尚存在一定争论。办学定位的模糊性容易导致公安院 校在 MPA 教育培养中难以较好地将公安学、公安技术方面的学科优势与公共管理专业理论知识体系进行有效融合,从而打造出公安院校特点鲜明、特色突出的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究其成因,一方面源于公安院校对于警务硕士与公共管理硕士之间的联系与差异性有待进一步思考研究 ;另一方面也源于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体系与公安学特别是公安学下辖公安管理二级学科知识体系之间交叉融合难以一蹴而就,需要经历一个经验累积和实践检验的过
程。
  (二)招生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公安院 校 MPA 招生管 理 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招生规 模、招生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在公安系统,特别是一线民警,比较注重警务硕士的攻读,对于MPA 教育的认可度较之前者相对较低。认知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在招生规模与招生质量方面。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公安院校 MPA教育起步较晚,其各项管理制度一般都参照教育部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比如招生过程中的资格条件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规定执行,在较短时间内没有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针对 MPA 教育的制度性规 定。二是在 MPA 的招生 宣传过程中,力度不足,宣传不够。笔者通过 2019 年到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的调研发现,仍有很多地市级公安机关民警对于公安院校 MPA教育了解甚少。公安院校 MPA 教育的宣传推广在一些地方仍然依靠传统的同事、亲朋式的“差序”式信息传递。且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部分民警没有理清警务硕士和 MPA 之间的区别,对于二者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方式上的差异性了解甚少。
  (三)师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公安院 校 MPA 教育的师资队伍中公共管理学科专业背景相对薄弱,特别是核心课程教师缺乏相关的学科背景,且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有待提升,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有待加强。其成因源于 :一是公安教育的行业属性与专业特殊性所致。公安院校教师学科背景对应的一级学科一般为法学,这与 MPA 教育要求任课教师对应一级学科的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背景要求存 在 差 异。二是 公 安 院 校 MPA任课教师与国内外同行之间交流过程存在自我设限与路径依赖问题。由于公安院校研究的行业特征 比 较 明显,在 公 安 院 校 MPA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调研中易在公安系统内部形成自我设限,加之不同学科背景下研究的专业和行业的局限性,以及不同研究领域的不可通约性影响,可能直接导致公安院校师资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与其他院校的交流存在不畅。三是师资队伍实践能力不足,严格意义上讲,这是所有MPA 培养单位的共性问题。在我国的 MPA 教育中,专任教师到实践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极为有限,目前类似的横向交流机制非常匮乏,缺乏实践部门锻炼的任课教师在社科领域从事何种形式的专业硕士教育,都不免陷入从理论到理论的教学局限。
  (四)教学课程设计与实施环节有待加强
  公安院 校 MPA 教育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打造具有鲜明公安特色且区别于警务专业硕士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模式,是公安院校做好 MPA 教育的重点也是难点。目前,公安院校 MPA教育距离培养专业性公共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现有 MPA 课程设置体系看,理论知识体系的重叠性与实践管理能力培育不足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目前大部分培养单位的课程设计是基于全国 MPA 教指委规定的课程体系,虽然培养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进行了适切与延展,但基本模块未做较大变动。需注意的是,行政管理专业属于政治学二级学科,这一专业下的课程体系如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学等核心主干课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程度交叉重叠。②如果各培养单位课程设计完全照搬教指委的基础体系而未结合本校专业性优势和实践能力要求进行拓展,在理论学习中知识体系重叠性问题就容易被客观放大。同时,公安院校 MPA 课程设计的难度在于不能脱离 MPA 基础课程体系的同时,还要开发凝练出具有公安专业特色又体现 MPA 教育特点的课程,这更需要一个教学经验积累与教学实践改革的过程。
  (五)案例教学使用与研发有待加强
  案例教 学是 MPA 教 学中经常使用且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因为 MPA 教育致力于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与转化能力,在这方面案例教学方式的介入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从当前公安院校 MPA 教学方法使用情况看,案例教学规范性、系统性融入 MPA 教学的环节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安院校MPA 教育尚未建立一套系统的案例资源库。现实中,围绕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实践形成的政府管理素材,为公共管理理论界与实务界提供了很多值得分析和思考的案例,但以公安机关作为主线,针对上述案例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系统整理的做法比较匮乏。另一方面警务硕士在实践教学环节一般采用情景推演的方式,授课流 程、方法比较 成熟。相较之,公 安 院 校 MPA 的教学环节,标准的案例教学范式尚不成熟,案例介入、场景描述、规则介绍、授课对象参与形式等教学环节设计有待进一步研发。

  二、公安院校 MPA 教育改革路径

  公 安 院 校 MPA 教 育, 是 公安院校专业硕士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安院校需要牢牢抓住当前 MPA 教育蓬勃发展的机遇,多措并举,打造公安特色的MPA 教育,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管理人才,提升全国公
安干部队伍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顶层设计,凝练、打造公安特色 MPA 教育
  加强顶层设计必须高度重视MPA 教育在公安院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办学环境、学习条件、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充 分 保 障。公 安 院 校需 要 根 据MPA 专业学位的特点,坚持以提升学生素质和能力为核心,在顶层设 计层面 确立 MPA 办学的准确定位,③同时要开发利用好公安院校的公安学、法学等学科优势,打造具 有公 安 院 校 特 色的 MPA教育。值得注意的是,找准公安院 校 MPA 办 学 定位,需要 找到公共管理学科和公安理论与公安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平衡点,根据公安院校的实际特点和 MPA 专业学位建设特点,弥补公共管理学科在公安领域生长发展的不足。一方面在依托公安院校相关专业院系作为办学实体的同时,整合公安管理、公安政策、公安政工等专业方向,推进公共管理知识体系向公安管理方向的拓展与延伸 ;另一方面可以整合公安院校的校内资源,发挥好公安学、法学等学科综合优势,在以公安管理(行政管理)、公安政策(公共政策)、公安政工(人力资源)为基础专业板块之上,以治安、侦查、法学等专业建设为载体与抓手,打造具有鲜明公安行业特色、多学科交叉融合,知识结构优势互补的 MPA 教育培养模式。
  (二)强化招生管理环节,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生源质量
  首先, 进 一 步 完 善 MPA 招生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公安院校在 MPA 招生管理方面应从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试题库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充分提升 MPA 招生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其次,保证 MPA 在公安院校研究生整体招生计划名额中稳定的比例。面对一线民警寻求学历进修与能力提升的需求客观增长的趋势(我国公安民警数量在公务员总量中的占比超过四分之一,且绝大多数公安民警具有本科学历并拥有强列的继续深造愿望),公安院校应统筹兼顾,在每年招生名额中确保 MPA的计划招生名额不被挤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持稳定的增长。最后,进一步增强公安院校 MPA教育在公安系统内部以及外部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需要持续加强MPA 教育在公安系统内部的影响力。如通过公安内网,直接面向全国公 安系统 发布 MPA 招生简章,或者通过公安院校与各地公安机关的校局合作平台,多层次开展 MPA 招生宣传工作。另一方面需破解误区,提升系统外部认可度。公安院校警务硕士报考资格要求是公安机关在职民警,而公安院校 MPA 报考资格对于报考人员不做身份要求,这意味着MPA 专业点在公安院校的设置,实际上增加了公安院校专业硕士生源空间,同时也为非民警身份进入警校进修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 提 供了机 会。 提 升 公 安 院 校MPA 教育在系统外部的影响力是确保生源质量的关键举措。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师资队伍培训交流,提升业务实践能力
  首先,加 大 人 才引进力度,关注双师型队伍建设。注重引进具有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背景的博士毕业生进入专任教师队伍。同时注重增加兼职教师的聘任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与地方高校和党政机关开展横向合作交流,把既具有职称学历同时具有政府部门管理经验的中青年干部吸纳到教师队伍中,提升教师团队的综合水平。其次,加强现有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强化政 策支 持,鼓 励 MPA 专 任 教 师积极参与全国 MPA 教指委的师资培训,通过教学名师的授课和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提升现有教师团队的教学能力。支持 MPA 任课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参与国内公共管理一流学科高校访问学者项目,以及支持 MPA 任课教师进驻国内公共管理一流学科高校的博士后流动站。再 次,积极推动 MPA 任课教师参与公安业务实践。要求教师参与公安业务实践是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特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的累积,可以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但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参与公安业务实践 对于 MPA 任课教师的授课能力提升还是不够的,应该着力增加教师在政府职能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比如明确 MPA 任课教师在 3-5 年内,必须在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参与业务实践。
  (四)规范课程设置,完善教学实施,突出行业特色
  首先, 加 强 MPA 专 业 方 向的凝练。结合公安院校重点学科的学科优势和行业优势,着重培养学生公共精神、法制意识,积极打造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 MPA课程群,形成以警察学理论为基础的多学科交叉的知识结构。其次,进一步夯实 MPA 学科基础。公安院校应结合全校学科优化调整,在全国 MPA 教 指委制定的培养方案基础之上,拓展相关专业课程,特别是公安专业方面的选修课,让 学生 既 要 满 足 MPA教育的基本培养要求,同时又能根据行业特色和业务特点提升学生在公安政策分析、公安政工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内勤管理以及公安机关职能优化等方面的具体实践能力。再次,要进一步凝练培养目标。要在培养方案中充分突出公安院校特点,同时增加 MPA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设置要求,使 MPA 专业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够与实践工作更加紧密结合,促进学生专业领域研究和学以致用能力提高相辅相成。
  (五)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加强案例库建设
  首先,要积极改进教学方法。理论教学的路径依赖和教学方法的单一性问题是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普 遍问题,但 是 MPA 教育培养的目标定位在应用型管理人才,这对培养对象的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 MPA 教 学中必须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要以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和启发研讨式教学作为主要教学方式,同时也可以借鉴调研式教学、交流式教学的经验。其次,加强自身教学案例库建设。学校层面,应列支专项经 费,支持 MPA 教学案例库建设,可以成立案例研究中心,④整理优化公安机关的典型经典案例,以备教学使用。可以按照全国 MPA 教 指委 要求,建 设格式规范、结构完整且附有教学使用说明,具有较高教学使用价值的MPA 校级教学案例库,形成更新迭代机制,确保公安案例库实时更新。再次,鼓励教师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案例使用能力。通过多种方 式鼓 励师生参 与全国 MPA教指委举办的案例大赛,在比赛中提升案例编写水平。有计划地推进 MPA 任课教师参与教指委组织的案例培训活动,加强与专家同行的交流,进一步深化与警务实 战 教 官的互动。鼓 励 MPA任课教师积极开发教学案例,提升强化案例的适用性和原创性。

  三、公安院校 MPA 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思考

  当前我国 MPA 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遵循学科发展基本规律的同时,推进公共管理学科研究问题、研究思 路、研究 方 法、叙事逻辑的本土化创新,加快建构公共管理学科的中国话语体系,有效解决中国公共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在这一话语背景下,公安 院 校 如 何办 好 MPA 教育,如何办出公安行业特色,需要我们在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系统反思,整体谋划。公安院 校 MPA 教育的办学指导思路是紧扣公安业务实践,以公安管理、公安政策、公安政工专业方向为基础模块,以公共管理理论与公安学理论、公安技术理论为支撑,培养能够综合运用政治、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现实警务问题的应用型警学人才。具体而言,一是要深刻认识 MPA 教育基本规律。在培养过程中坚持以公安业务为主线,加强更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以及研讨教学的方式,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都要尽可能贴近实战。要坚持以公安业务问题为导向,实施精准培养,让学生在培养过程中聚焦具体问题,提升相应实践能力。二是要在培养新时代思想理论上下功夫,必须清晰认识 MPA 教育是为党政机关培育储备干部的这一重要职能。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与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 MPA 培养过程中,要坚持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教育指南,坚持以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在教育过程中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安机关人才队伍。三是打通公安实践与公安管理理论之间的联系脉络。要注重引导学生多读管理学和政治学经典,培养学生公共管理知识图谱,积累政府管理理论要素,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把理论与公共管理活动、公安管理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学生解决现实公安业务问题的综合管理能力。

贾 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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