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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行政法学专业“四合一”开放式合作教育模式研究

时间:2021-04-30 20:14 | 栏目:行政法学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1-04-30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行政法学论文文章《地方高校行政法学专业“四合一”开放式合作教育模式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摘 要]在现有高等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上,传统三位一体模式往往使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在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中,坚持立德树人,将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四方有机结合,改变只有学校单方面育人的传统禁锢,“四位一体”联合把学生逐步放到社会中进行培养。把“四位一体”开放式协同培养模式贯穿到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中,并逐步推广实施,这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让学生更快的融合到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实现从学校到社会的无缝对接,推动卓越法律人才早日实现。
  [关键词]法学教育;四位一体;开放;协同
 

  一、法学专业高等教育的育人模式的沿革及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培养了大量法律人才。2018 年 10 月 13 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截至 2019 年底,我国 673 所高校开设了法学专业,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有的体现在实践教学体系(体系化的法律实务技年课程+实质化的深度实习制度+直接代理案件实战训练);有的体现在思政育人模式(综合导师、专业教师、实务导师和校友力量);还有的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应用型、复合型和地方性)。各种模式各有所长,但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流于表面,操作起来收效不佳,学生职业化培养程度不够,毕业后无法与社会无缝衔接,无法更快适应社会需要。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四合一”开放式合作教育模式研究
  (一)重理论,轻实践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多以培养法律专业知识人才为主,很少有学生能够将理论与实践在大学期间就做到完美结合,现实状况是大多大学开设了法学专业,但学生的就业率却上不来。以 2019 年为例,我国高等法学本科招生达 30 万,多数学生专业学习仅以课本学习为主,极少有人有相应的法律案件处理实践经验,教育质量相对偏低,远不足达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专业知识能力不足,理论知识理解不到位,无法活学活用,实践经验不足。如何提升教学质量,使学生能活学活用,用知识解决问题成为头等难题。
  (二)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不匹配
  我国拥有大量法学知识背景的人,但将法律作为职业的人并不多。其一,学生对法律知识运用不够。其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比例不高,很多法律职业,如检法机关、律师等,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是必备要件。即便是成了律师,现律师生存环境也不乐观。法学生在学校仅仅是对知识简单地学习和记忆,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后,由于实践经验不足,收入水平达不到预期,甚至难以维系生活,故而退出律师行业;律师行业内的“二八定律”,导致一些执业律师没有案源收入不高。所以,出现了即使通过资格考试也不干律师,干了律师又退出行业的现象。
  (三)依然单方面依赖校内培养
  国内法学高等教育教学系统很强,过分重视知识的刻板记忆,缺乏了实践开放性,学生无法真正感受到所学知识的用处,其次学生很少有机会接触实际案件,使得学生处理案件时呆板,知识系统化强,教学开放性低。因此,在新教学模式下,教学的开放性必须得到解决,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四位一体”开放式协同育人模式

  高校开展实践育人工作,不能停留在教学与传授技能层面。湖北文理学院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已形成“一个目标,两条主线,三支队伍,四方联动”的办学特色,采用政校企行“四位一体”开放式协同育人创新模式,即有效整合政府、学校、企业(律师事务所)、行业四方面的力量,把学生培养的过程由学校单方面培养变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培养,在塑造学生专业素养、提升专业能力的教育过程中,贯穿职业规划、职业导向、职业衔接,促使学生进一步融入社会,并与职业接轨。
  (一)制定多层次、全方位培养计划
  湖北文理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培养高层次、技能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总目标,大力整合优势资源,为学生学习和实践提供良好的环境。确定了校内实训,校外实践两条主线,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校内环境营造、校外实践教学等多维度、多层次构建法律人才培育体系,建立了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点线面结合的全员全方位法律人才培育体系。在实践中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使学生达到愿学,会学的目的,坚持以德育为先,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进行法律职业伦理的传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不同方面,多维度全员参与教育教学工作,从正面教育来引导感化学生,正确理解并具有职业法律人的思维。
  (二)做好四方联动
  四方联动,即四位一体,在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学院能力同时,集中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四方面的办学力量,联合培养应用型、实践性法律人才。
  1. 联合地方政府
  湖北文理学院充分与地方政府联合,发挥政府部门优势,将律师学院放在校区内,通过平台,学校师生能顺畅地与各律所交流,用好律师资源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达到以地方政府培养学生的目的。与此同时,将学生送到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值班,为法律援助提供专业人才。实习时,利用律师协会建立好的律校互动,让学生在本地较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这些既增进了学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达到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也实现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双赢。 
  2. 联合学校资源
  湖北文理学院也充分发挥校内外两条资源。首先充分利用校内已有资源,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分角色扮演,直接参与法律援助,进行实践操作,将所学知识活学活用。其次,为加强校与校合作,与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法律事务大赛,与其他高校学生互相交流,从而激发学生对专业实务的学习兴趣。2012 年开设法律诊所以来,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高校相互派出考察小组,相互学习并探讨兄弟高校的优秀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平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取得很好成果。
  3. 联合职业共同体
  学校利邀请法官、检察官做系列讲座,使学生与他们面对面交流,使学生对职业有初步了解和规划。实践中,学校和法检合作举办“隆中杯”辩论赛,并实行专家评审,电视直播,网络实况转播,提升社会知名度,同时使学生辩论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学校教务处与政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两届“隆中杯”法律实务辩论赛。来自襄阳市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律师行业的年轻翘楚及学校的优秀学生代表队同台竞技,加强了学生与检法机关、律师协会人员的交流,也增强学生思辨能力。
  4. 联合行业协会
  在襄阳现有 60 多所律所中,很多引领示范型校友是律所的合伙人,这为学校和律所沟通搭建了扎实的桥梁。将律师职业理念以及行业规范用于日常的法学教育,律师作为外聘实务专家承担实务课程教学;在学生中推行律师小助手,从案件代理开始,发挥律师小助手作用,用律师思维锻炼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每年二年级暑期专业实习和第七学期的毕业实习,学校与实习单位都有密切联系,从开始每年学校派出学生参与实习,到后期律所主动要求学生去律所实习,这体现了合作的巨大优势和发展潜力。法学系的多名教师作为兼职律师,对社会需求法律实务人才标准有深刻的了解和把握,在课堂教学中,用实战案例提升学生实务能力,尽量将学生向职业化方向培养。学校举办的校地实务辩论赛既展现了学生在实务领域的学习成果,也见证了律所年轻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准律师”们与职业律师携手进步,共同成长。

  三、“四位一体”协同育人优势明显

  政校企行的四位一体培养,重点在于集中整个社会的法学优势人才,重点从理论和实战出发,联合培养学生,与传统三位一体相比,加大了学生开放学习和实务教学比例,用实务锤炼知识,检验知识,从不同的阶段,慢慢渗透到地方政校企行,再利用好政校企行和校友的影响力,层层递进,拓宽学生学习和就业之路,达到增加就业的目的。
  (一)“四位一体”四位一体注重学生理论教学的同时,更注重进行实务引导
  传统的三位一体,仅仅是机械地向学生传授知识,即便是提到案件能力培养,也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对于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办案实践能力,却很显见。学生毕业后,遇到真实案件往往不知如何下手。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讲究利用好校内校外两方资源,在学校时就充分发挥学生用知识处理案件的能力,注重实务培养,无论是开展实习,还是利用法律诊所,都是为了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得到有效锻炼,使学生在毕业时就能无缝衔接走进社会,不至于和现实法律事务脱轨。在校外导师方面,因为在校内学生与校外导师在实践课程的学习中有了接触,在实习每位同学都安排实习导师,针对代理的案件(律所)和办理的案件(检法部门)都让学生们参与案件的分析和讨论,写出法律意见书,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分享。学年论文必须与专业实习的内容相关联,并配有校外导师,摆脱了“假大空”、抄袭的论文写作,很多实务性问题被学生和导师认真讨论并做出更有实践意义的文章。
  (二)“四位一体”更强调实践性应用人才的培养
  为弥补传统三位一体的理论性强,实务性不足的缺陷,学校充分利用现有实践性指导教师。首先是邀请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优秀律师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开展讲座,与学生面对面进行职业规划、法律实务等方面交流,让学生在交流中改进学习方法,做好职业规划和职业选择。其次,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的实务特长优势,在实践课程、案件代理时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四位一体”更注重分阶段育人
  阶段一,职业前瞻。学生刚步入校园时,发挥引领示范性校友的作用,邀请校友回校做职业规划和前瞻。让学生在与教师、法律从业者交流中了解职业导向,对自身所学法律专业有一个职业前瞻。阶段二,专业见习。专业见习是大学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部分,是专业实习的前奏。在学生自主见习后,对行业机构和就业现状有了部分了解,对以后毕业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应该如何规划和努力做好准备。阶段三,毕业季实习。专业实习旨在将实践和理论相互推动,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知识理解程度和工作熟练度。这个阶段已有了职业分流,若学生对实习单位满意,毕业时可能会考虑留在实习单位,而单位也会对学生考察。如律所会在这一阶段做订单式培养,在实习阶段会和优秀学生签约,在毕业实习时就进入律所开始“准就业”。阶段四,上岗实操。在这一阶段毕业生陆续进入了职业岗位。有很多考过法律考试的同学会进去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司法局等地方工作实习。也有部分学生会选择其他专业的就业方向。“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在这个阶段发挥着潜在的巨大作用,各类同行之间的联系会愈发紧密,职业岗位的前景也会更突出。在实习时,许多学生已经与实习单位建立了良好关系,一些双师型老师甚至已经做好了引进中意的学生的准备,而公检法和行业协会在前期培养学生过程中也早已和学生相互了解,这时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所建立的纽带,会为新入职的职场新人提供就业机会和渠道。阶段五,职业反馈。对于身处瓶颈期或者职业前景迷茫的学生提供咨询,对就业情况进行记录或者调查问卷,为“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提供经验,进一步完善此模式的侧重和结构成分,再次引领示范型校友回校讲座,影响下一届学生。如此良性循环,不断加强“四位一体”联合培养学生的链条,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率,彻底摆脱“法学半成品”,避免毕业就失业的现象。

  四、结束

  针对地方性高校的法学教育,地方高校“四位一体”的收效明显,展现出强大的优势,无缝对接的创新培养模式下,学生从进校到在校学习再到毕业就业,全过程育人,此法可以更大保障学校向地方源源不断地输入法律人才。推行“四位一体”联合开放育人模式,将为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帮助,为政校企行关系稳固方面提供纽带,在提升学生就业率和推进依法治“市”方面也将发挥巨大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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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绍佳.我国法学教育的多角度思考[C].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文集,2019(1):12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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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屠世超.理想的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模式[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5(3):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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