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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优秀课程"法学概论"的实践与想法

来源:硕士论文网,发布时间:2021-12-22 01:22|论文栏目:法学概论论文|浏览次数:
论文价格:150元/篇,论文编号:20211222,论文字数:30056,论文语种:中文,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硕士论文网第2021-12-22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法学概论论文文章《构建优秀课程"法学概论"的实践与想法》,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内容摘要 :法学概论作为一门概括性的基础法学课程,在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注意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课程内容要整合和充实、教师团队要优化、教学手段要进一步信息化、教学环节要理论性与实践性兼顾、人才培养模式要多元化等。
  关键词 :法学概论  精品课程  课程建设
 
  “法学概论”是非法学专业的选修课和法学专业新生第一学期的基础课,其侧重于对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概要论述。该课程的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学知识水平和法律思维能力,并为后续深入学习法学知识构建了平台。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河南大学开设“法学概论”课程已有近 30 年的历史,通过不断的努力,2010 年该课程获批河南省精品课程。①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思考。
构建优秀课程"法学概论"的实践与想法

  一、课程内容建设方面

  课程内容建设是“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基础。作为一门概括性的基础法学课程,“法学概论”具有如下特点 :内容覆盖面大,涉及大多数法律部门 ;知识点多,具有学科与技术的统一性 ;内容更新快、渗透性较强 ;实践性强、现实意义重大,应用范围广等。其课程内容涉及法学基础理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各个主要部门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都是培育学习者的法学素养所必需的。基于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内容包括 :法学基本理论、中外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公法和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其依托于已有“法学概论”教材,基本涵盖了目前法学本科教育中的核心课程。②上述课程内容建设通过学习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法学基本知识,并为其进一步深入学习打下基础,如通过开设“法学概论”课程,每年许多非法学专业学生经过后续的努力,考取了法学专业研究生或法律硕士。但实践中现有课程内容建设也存在着一些待完善的地方,具体包括 :已有课程内容较为分散,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离、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分设等,此举造成课程内容庞杂,缺乏归纳导致课程体系零散,教学过程缺乏紧密联系 ;新的课程内容如国内环境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尚未列入,而当前环境问题、劳动关系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此领域的法律事务牵涉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为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内容建设 :一方面应对现有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如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商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等可以整合在一起,在保障广泛性的同时实现集中性 ;另一方面,根据新的社会发展需要,将国内环境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列入课程内容建设,在平衡稳定性的同时确保实效性。③需要指出的是,课时安排是影响课程内容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现有“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授课计划为 54课时,④各部分课程内容除法学基本理论和民法 6 学时外,其余均为 3 课时,这种课时安排不利于突出课程内容的重点。因此,在对已有课程内容建设进行整合和充实的基础上,在总课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现有课时安排进行重新调整,从而有利于新的课程内容建设得以落实。具体设想是:法学基本理论 6 学时、中外法制史 6 学时、宪法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9 学时、民商法(含民事诉讼法)9 学时、刑法(含刑事诉讼法)9 学时经济法(含国际经济法)3 学时、环境法(含国际环境法)3 学时、劳动社会保障法 3 学时、国际法(含国际公法、私法)6 学时。
  二、教师团队建设方面
  教师团队建设是“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关键。法学概论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其具有一般法学课程所不具备的特点即课程内容的广泛性,传统上由个别老师负责讲授的办法存在欠缺,原因在于法学作为一种专业化知识,不同部门法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法学概论课程内容涉及多个部门法,教师个体很难全部掌握,特别是当今随着社会的变迁,部门法的变化非常迅猛,知识的更新很快。⑤因此,法学概论需要重视教师团队建设。通过整合相关专业教师,“法学概论”精品课程设立之初就形成了涵盖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各个法律部门的教师团队,其中教授 1 人,副教授 7 人,博士 12 人。⑥在课程讲授过程中,结合具体章节,由相关专业教师分别上课,此举有效克服了由教师个体独自承担全部教学内容的弊端,但在教学专业化的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个教师之间的合作,因为法学概论不是各个法律部门知识的简单叠加,团队工作模式需要相互配合。根据研究,团队一般有五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即团队目标、团队成员、团队定位、团队权限和团队计划。⑦基于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在教师团队建设中 :首先要明确团队目标,激发大家进一步的努力,当前的目标就是要争取在省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突破 ;其次要优化团队成员结构,主要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职称结构等方面进行完善,目前的教师团队年龄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具备博士学位,职称方面也取得了进步,但学缘结构尚需根据课程内容建设方面的需求加以平衡 ;第三以教学科研型确定团队定位,团队成员即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并保持不断的创新能力 ;第四要解决好团队成员的权限划分,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的整体安排进行统筹规划的同时,各主讲教师对自己承担的课程内容应具有相应的考量权限,在此基础上开展合作和协同,形成团队的凝聚力 ;最后要有清晰可行的团队计划,这既包括短期的研修计划如安排团队成员外出进行访学和交流,也包括长期的提升计划如对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安排考博、职称较低的人员按照评审要求完成业绩目标等。在教师团队建设中有一点是要强调的,即加强相关制度的构建,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团队运作机制。“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现有专任主讲教师 16 人,要确保其作为一个高效的教师团队并具有执行力,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具体包括 :目标责任制度,确立每位主讲教师在团队建设中的责任目标 ;绩效考核制度,对每位主讲教师在精品课程建设周期内要进行绩效考核,并据此实施奖惩 ;动态评估制度,对整个教师团队的运行状况实行动态评估,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三、教学手段建设方面
  教学手段建设是“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保障。传统的法学概论教学手段以课堂讲授为主,其特点是主讲教师结合授课对象在课堂封闭环境下进行知识的传授,此种方法虽可保证一般性教学目标的完成,但精品课程要求的“开放式”教育目标却难以达成。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 [2003] 年 1 号文件),要求精品课程建设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系统性、适用性的教学规律,同时作为示范性课程能够向社会提供开放式的教育。对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教学手段建设方面在注重传统课堂讲授的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了多媒体教学平台,设立了教学网站并对部分课程内容进行了教学录像。但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教学手段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多媒体教学要全面深入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目前,“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多媒体教学只是在部分课程内容展开如国际环境法的教学,有待进一步拓展到课程内容其他领域。二是教学网站要不断进行升级维护 ;“法学概论”精品课程要实现“开放式”的教学目标,提供在线课程是关键的一环,其体现了教学设计、集成交互、智能导师代理等功能,而教学网站是重要的平台。现有的教学网站虽具备了基本的要件,但网上资源的更新较慢,需及时进行升级维护,保证其运行的流畅和内容的新颖。三是教学录像要全程摄录 ;教学录像具有立体直观性,通过教学网站可以实现全天候的教学,但已有的教学录像数量过少,无法涵盖课程内容,如能全程摄录则为“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全面的“开放式”教育提供了基础。   教学手段建设方面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开展多种非课堂讲授学习形式,以解决传统的“说教式”授课方式。为此可以采取 :讨论课即主讲教师结合课程内容事先布置学习材料,学生课前阅读,课堂上老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学生发言讨论 ;诊所课即主讲教师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结合实际发生的法律案件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 ;讲座课即主讲教师发表学术演讲,学生对演讲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问。

  四、教学环节建设方面

  教学环节建设是“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要点。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曾指出,法律的本质是一体两面,法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不可偏废。所以,法学教学也具有内在的双重性,即要重视理论教学环节也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法学概论作为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基础课程,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的应用性学科,实践性应体现在其教学环节过程中。当前的“法学概论”精品课程重视理论教学环节,这有其积极性的一面,但实践性教学环节则尚待加强。学习法学概论不仅要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有关知识,关键还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使基本理论和有关知识能够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因此由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反馈到理论的过程离不开实践性教学环节。因应与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在教学环节建设方面,应制定专门的实践性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的设计、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方式的探索、学生成绩单考核等方面,加强实践性教学活动内容。在实践性教学活动过程中,案例教学是其中的核心。区别于传统的事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运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将所描述的法律事件带入课堂,让学生在群体讨论中进入法律情境,利用归纳与演绎的方法掌握其中的法学理论,并追寻解决问题最佳方式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在“法学概论”精品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案例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法学概论讲授的是法学基本理论和有关基本知识,所选案例不应是那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选择一些简单但具有典型性的案件,通过讨论分析掌握相关理论和知识。其次,主讲教师应有法律实务的经历。案例教学是对法律事件的一种实务模拟,主讲教师如果没有从事对应法律实务的经验,就难以把握实践中的一些具体情况,从而无法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第三,避免案例法的局限性。案例教学法的主要优点是为学生提供一种真实的法律环境,使其能够进行法律的分析,从而更好地掌握其所学知识。“但是也必须看到,它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制度需求 ;同时,它也并非唯一的、排他性的教学方法。”案例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质相融合,故在普通法系国家容易开展,但在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成文法的特点决定必须对法律有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认识才能进行,因此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克服其局限性。

  五、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方面

  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是“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核心。法学概论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一环,其人才培养模式应在一个宏观的视野下来加以把握。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深入,法学教育的基本命题是改善对正义的管理,营造社会的价值观,同时培养治国理政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复合型人才培养逐渐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方向。基于此,“法学概论”精品课程要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法学概论课程授课学生对象的不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要注重培养其基本的法治理念,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结合其原有的专业使其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从而促使其成为复合型的人才 ;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则要使其掌握有关的法学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部门法基础知识,进而达成整体上的法律专业意识,养成未来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基本素养。在“法学概论”精品课程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问题。“法学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教育的一个特征是其鲜明的政治性,即要把推行国家价值观作为法学的重要目标来对待。······在这个意义上,法学教育就是国家的意识形态教育,也是国家的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成为法学概论人才培养的首要问题,要使学生全面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树立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二是分类培养的问题。目前。法律教育是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是科学教育还是人文教育或者是两者的融合,一直存在不同的理解和争议,由此导致在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混乱。法学概论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其授课学生对象的多元化,即有法学专业的新生,也有非法学专业的各专业学生。为此,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进行分类培养,即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建立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而对非法学专业的各专业学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根据其原有专业分类以便更有针对性的授课,如对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可以有意识地加强法学概论中环境法知识的讲授。
 
张建伟   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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