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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晓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研究

时间:2020-11-24 21:56 | 栏目:会计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0-11-24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会计论文文章《中安晓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篇论文是一篇会计硕士论文范文,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违规披露案件频发,通过会计信息造假似乎成了企业间心照不宣的提高业绩的方式,看到其他公司以这种方式获得巨大利益并且也没有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社会公众发现,这使得高管人员更有底气造假会计信息,肆意侵害股东们的利益。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进而影响证券市场的良好运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时间与西方国家相比较晚,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法规还不是十分完善,给抱有违规披露想法的管理层可乘之机,这也会刺激更多其他上市公司在利益驱使下不恰当地披露公司信息,严重搅乱市场秩序,不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根据财政发布的 2018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九号)显示,财政部对 2017 年的 28968 户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1529 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会计执法检查,6119 户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被处罚,涉及违规问题的金额高达400.11 亿元,对其中 1,251 户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处以罚款合计 4,157.06 万元,对 170 户会计师事务所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在财政部的统计公告中可以发现在抽查的单位中,有 21.12% 的企业及事业单位和 11.12% 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有违规行为,其中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虚构变造财务数据、隐瞒重大事项等行为比比皆是。但自 2018 年至今,仍有事务所以身试法,协同企业一起舞弊作案或未对企业的违规披露行为予以纠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风气,给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开了“绿灯”。尽管国务院已经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但近些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例如獐子岛、万福生科、紫鑫药业等公司都因其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证监会作出相应处罚。 Terry 和 Qiang(2005)在对 32 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研究中发现,上市公司大多都存在虚假披露会计信息的问题,要十分关注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这不禁令我们深思,上市公司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是否有改进的空间,外部监管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是否尽到其监督职责,是否独立客观的给出审计意见,如何整顿改善现阶段证券市场上的信息违规披露乱象也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思考。本文以中安消为例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通病”,试图找到防范信息披露违规的措施。
  1.2 研究方法与内容
  本文将已有的研究理论与中安消的会计信息违规披露行为相结合,深入探讨了中安消披露违规行为的动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建议。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本文利用学校图书馆、互联网等资源查阅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相关文献,重点研究了国内外学者在中介机构责任、财务舞弊动因、信息披露违规防范等方面的文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文对披露违规问题的进一步认识。案例研究法。文章以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为研究案例,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案例形式对中安消信息披露违规进行深层次分析,试图找出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普遍动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介绍了现阶段信息披露违规屡禁不止的研究背景和规范信息披露质量的意义。同时,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舞弊三角理论及其他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第二章是中安消概况及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事实,介绍了中安消的概况、违规
手段和后果。第三章是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成因分析,从压力、动机、借口三方面分析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成因。第四章是防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建议,从改善公司治理环境、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及优化政府监管三方面分别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为本文结论。

  第 2 章 中安消概况及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2.1 中安消概况
  中安消于 2014 年与飞乐股份成功实现战略重组,2015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名称由“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3月 30 日 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安消”,证券代码“600654”不变,中安消也借此成功上市。2018 年,公司更名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由于 2019 年 5 月27 日证监会对中安消处罚的违规事件发生在 2013-2014 年度,因此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研究。2014 年中安消借壳上市之前,其主营业务主要是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及相关的转让、服务等方面。2018 年,公司战略逐渐由“外延式并购”向“内生式发展”转型,公司整合旗下子公司优质资源重点发展核心业务,设立了“三大事业部”,即智能交通、智慧医疗和网络安全事业部。智能交通业务板块整合交通指挥平台、车载云台监视、智能公交、机场铁路等子系统,实现了交通运行检测、交通运输分析、国民出行分析、交通战略决策等功能的融合,使交通管理更智能化、精细化。智慧医疗板块将智能化技术引入医疗业务板块,打造整体化智慧医疗解决方案。该方案囊括医院业务信息系统(网上预约、自助挂号、自助付费、智慧导诊、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影像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医疗常规净化系统(产科、实验室、消毒供应中心 CSSD)、医院安全防范系统(人员车辆出入控制、视频安防、异常自动报警、紧急广播、可视化电子巡更、全区域无线对讲)、楼宇控制系统(楼宇自控、综合布线、网络建设、信息发布、能源管理、环境监测)等,可为医疗工作者和病患创造更加舒适、便利、高效的现代化医疗环境。网络安全业务板块可为政府、学校、银行等机构的信息化安全保驾护航。公司主要通过安擎数据分析系统(海量数据收集、智能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自动化联动)和安视威胁管理系统(安全攻击防范、设备和资产管理、设备安全准入控制、设备可控性检测、视频设备风险漏洞报警)构建了一套成熟完善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将应用与防御并重,实现了前端网络设备与应用设备的迅速整合,提升智能化水平。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 2.1 所示。
  2.2 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手段
  2013 年底,中安消签订了“智慧石拐”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智慧石拐”项目),该项目是中安消与包头市石拐区政府签订的一项的系统工程,主要为石拐区政府搭建一个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对交通系统、治安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级监控中心等重点单位实现较大范围的网络覆盖,切实提高社会的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并逐步实现应急联动与视频指挥的系统化、智能化。“智慧石拐”项目的投资金额巨大、工程周期较长、涉及技术较为专业化,因此该项目的复杂程度也较高。根据项目合同书,该项目第一期合同价款约为 6,763 万元,合同价款并不真实。该项目在 2014 年 3 月才开始招标,中标价约为 5,710 万元,比合同价款少 1,053 万元,2013 年底中安消便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导致2013 年度营业收入虚增 5,000 万元,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BT 方式是政府采用“建设-移交”的模式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在总承包公司承接项目后,历经融资、验收等诸多过程移交给业主,并由业主向投资方支付合理对价。 BT 的建设方式提供了一种融资筹资的新思路,近年来政府也对此方式作出政策支持,但由于其出现时间较短,相关的融资监管规定也不尽完善。另外,目前 BT 方式也因为涉及利益方较多,沟通成本高,分包验收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等问题,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常常出现违规行为。中安消 2013 年对 4 个 BT 项目累计确认 7,155 万元营业收入和 7,155万元长期应收款。经测算,2013 年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应当为扣除利息费用后的余额,即 2013 年虚增营业收入 515 万元,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3 年 11 月,中安消与黔西南州政府签订了关于“班班通”项目(以下简称“班班通”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全面覆盖黔西南州各级学校的宽带网络,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均衡城乡教育水平,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同月,中安消披露了“班班通”项目的《盈利预测报告》,公告预计中安消 2014 年确认收入 3.42 亿元,占资产评估时所依据的中安消本部在手合同及意向合同总额约 4.7 亿元的 70% ,占中安消本部 2014 年度预测营业收入约5.3 亿元的 65% ,占中安消技术 2014 年度预测营业收入约 13.2 亿元的 26%。2014 年 4 月至 12 月,黔西南州下辖 9 个县(市、区)中 5 个启动了“班班通”项目招标,中安消参与2个县项目投标且均未中标。其中,中安消在参与安龙县项目招标过程中,因涉嫌串通投标,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被责令作出书面说明,该项目招标作暂停处理。中安消在实际未中标任何工程,并知悉《框架协议》难以继续履行,原提供的《盈利预测报告》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编制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评估报告关于“中安消评估值为 28.59 亿元,评估增值约为 26.91亿元,增值率1,597.19% ”的内容严重失实,严重虚增置入资产评估值。

  第 3 章 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成因分析

  3.1 借壳上市与经营方面的压力分析
  3.2 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机会分析
  3.3 维持良好企业形象的借口分析

  第 4 章 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案例的启示

  4.1 应对压力的启示
  4.2 应对机会的启示
  4.3 应对借口的启示

  结论

  近年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的案件越来越多,会计信息的失真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中安消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压力、机会、借口三个层面分析中安消的违规动因。在压力方面,中安消有借壳上市的需求,保壳危机,并且安防行业的竞争也与日俱增,三方面的压力诱发了中安消的违规披露会计信息行为。在机会方面,中安消的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完善,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缺少有效的监督。中安消董事会未尽勤勉义务,高管人员频繁变动,在管理上存在许多漏洞。同时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未能保持职业怀疑审慎检查,而且证监会对类似案件的处罚力度低,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给企业的会计信息违规披露行为开了“绿灯”。在借口方面,中安消用为了成功上市和保持良好企业形象合理化自身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频发的现象,本文也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将制度的制定具体细化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管理层不得利用职权指示员工违反内控制度行事;要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增强董事会的稳定性,董事会成员尽职履行勤勉义务,同时提高独立董事地位,使其能了解更多内部信息,参与到董事会决策当中;要提高企业竞争力,整合资源集中发展核心产业,吸收优质人才,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实现长远发展。其次,事务所应提高审计质量。要树立质量优先的理念,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职业怀疑,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将审计质量作为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要保持审计人员独立性,要及时公开事务所审计与非审计的客户,发动媒体监督的力量。最后,要优化政府监管,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度,并加大对会计信息违规披露案件的惩处力度。由于本人学术水平有限,本文可能存在不足之处,我们仍然需要继续研究寻找更好的措施,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助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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