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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探讨

时间:2022-03-08 15:26 | 栏目:建筑工程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2-03-08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建筑工程论文文章《我国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探讨》,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通过对涉老建筑标准发展历程的回溯可知,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与中国的标准体制和养老相关行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以及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管理模式,使涉老建筑标准侧重于为政府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并使相关研究更为注重从体系管理视角来探讨标准的定位与需求本研究立足于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发展的背景,结合当前国家标准体制改革的契机,从宏观层面审视涉老建筑标准的总体定位及发展思路,找出目前涉老建筑标准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对现有标准的改进方法。
第 1 章 绪论
选题背景
1.1.1 建筑标准在养老项目建设中起到重要作用
  无论国内国外,养老项目的建设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在英国、美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养老项目的服务质量及环境设计质量受到高度监管。以美国为例,对长期照料(long-term care)行业及养老院(nursing home)的监管力度仅次于核工业(Dickinson,2008)。各国涉及养老设施服务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等种类繁多。以瑞典为例,与老年人照料和养老设施相关的规定包含法律、法规、政府行动计划及官方报告等一系列内容,并涉及多个国家管理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及组织(Nord,2013)。美国养老项目的建设除了要遵守联邦层面出台的各类法案(如美国残疾人法案、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等),还要遵守各州的法律法规,包括与设施执照管理相关的法律、建筑模式法规、生命安全规范、公共卫生条例等(Gittler,2008;Dickinson,2008)。除法律法规外,还有多种多样的标准(规范、指南)来指导养老设施的设计与服务。建筑标准作为保障养老项目空间与环境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养老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不仅是养老项目建设的设计依据来源,也影响着建筑师对适老设计需求的认知。养老项目的建设需要合理的建筑标准来进行把控和引导,这是实现良好的养老项目服务与环境质量的前提。近年来随着中国老龄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养老项目的建设量也迅速增长(图 1.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中明确提出“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 340 余万张”的建设任务和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0 张”的目标。这一期间,各地新建养老项目数量大,养老床位增速快。其中仅 2015 年全国各地养老床位数增长就达到近 100 万张,是增速最快的一年。
中国养老床位数量变化趋势
相关研究综述与问题提出
1.2.1 国内相关研究进展
  通过对国内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可知,国内针对涉老建筑标准的相关研究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而逐渐增多。这些文献的研究对象涉及了养老设施、老年住宅、养老社区等各类养老项目的建筑标准。从研究内容来看,包含宏观层面的标准发展历程、标准体系、标准化制度研究,以及微观层面的标准指标及技术要求研究。总的来说,国内已有研究的关注点有以下几类。主要指对于国内涉老建筑标准整体发展状况以及各项标准的编制状况的研究。例如林婧怡(2016)、杜浩渊(2017)等人从纵向时间维度对国内涉老建筑相关标准进行了梳理,分析了自 1999 年第一部专为老年人建筑制定的技术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颁布至今近二十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涉老建筑标准、图集等的基本情况,指出近年来涉老建筑标准呈现出逐步深化和细化的发展特点。具体到每项涉老建筑标准层面,现有研究中大多是对各项标准编制工作开展状况及标准内容进行概述性的介绍(常怀生 等,2000;卫大可 等,2011;郭旭,2014;陈旸 等,2014;周燕珉,林婧怡 等,2014;沈立洋,2016)。直到近年来才出现一些对标准编制过程及技术内容的解读或论证(杜浩渊,2017)。例如李承来等人(2016)分析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前期收集的反馈意见,探讨了标准的定位;王朝霞、王羽等人论证了现有规范中的部分空间尺寸要求,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的修编提供依据(王羽,屈璐 等,2015;王朝霞 等,2015a,b)主要包括对国外养老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的发展特征、具体内容要求,以及与国内标准的对比研究(李斌 等,2011;张萍 等,2013;贾巍杨 等,2014;肖龙,16)。例如李斌等人(2011)通过对中日两国养老设施类型体系以及设计标准的比较,分析了中日养老设施规范体系、功能配置、面积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并指出当前中国急需建立起较完善的养老设施类型体系和设计标准。张萍等人(2013)探讨了中国、美国、日本的适老住宅设计相关标准规范,分析了各自的
侧重点和优缺点。贾巍杨等人(2014)通过对发达国家无障碍设计法规的特征与发展研究,认为从以经验指导立法到以科研支撑设计标准、从专家主导的对象型立法到公众参与型立法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 2 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与影响因素
  本章对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分析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历程,分析发展定位、标准体系、内容架构、编写模式、制定方式上的特征,剖析其背后的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从而明确标准改进的切入点。涉老建筑标准发展概况
2.1.1 标准体制发展背景
  在分析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状况之前,有必要先对标准体制进行介绍。标准体制①一直以来,中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标准性质可划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两类。不同级别和性质的标准其定位特点各有差异(图 2.1,图 2.2)

标准级别的分类及各级标准定位
根据《标准化法》①的规定,建筑标准可以是强制性的或推荐性的。2000 年以前,建筑标准由大约 3200 部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组成,其中 85%均为强制性标准;2000 年以后,有许多标准转变为推荐性的(Meacham,2010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以根据情况在发布或修订标准时包含一些强制性(条文)要求,随标准一同发布
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分析
2.2.1 体系与内容架构特征
  以“建筑类型”划分标准化对象涉老建筑标准呈现出以“建筑类型”划分标准对象的思路,例如分别针对养老设施、老年人居住建筑这几类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建筑制定标准。从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来看,这些根据建筑类型制定的标准均属于“专用标准”这一层级。前文指出,虽然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编制过程中,曾经采用“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建筑”为标准名称,但最终名称改为“老年人建筑”。尽管标准条文说明中指出老年人建筑并不构成规范单一的建筑类型,而是以方便老年人为目标的建筑设计规范,然而这样的命名方式必然造成了概念上的模糊性——在许多情况下,老年人建筑仍被认为是专供老年人使用的一类建筑。相应地在标准体系中,这部标准也被划分在了专用标准中。如果是着眼于方便老年人这一特定目标,那么可能被划入到“通用标准”层级更为合适。依托于建筑类型来编制标准的思路使如何对养老项目的类型进行恰当地界定成为了标准编制时的焦点问题。从实际情况可知,市场上养老项目类型名称非常多样,发展变化也很快,其体现的是市场层面的产品属性下项目的定位特点。然而涉老建筑标准中的类型术语则又是从建筑类型的角度进行界定,两者间难以做到完全的对应,存在着许多不交圈或概念模糊的问题,并导致在实际项目设计时标准的应用范围并不明确。某类养老项目到底应该参照哪本标准变成容易出现争论的矛盾点。例如“老年(人)公寓”一词目前在市场上出现得很多,有的项目是面向自理和轻度失能老年人的半独立居家形式的建筑,有的则是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项目。如果仅以项目名称来作为划分依据,那么这类项目似乎显然应当参照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相关标准。但事实上其中许多项目承担着与养老设施类似的照料、护理服务功能,那么是否应当参照养老设施相关标准?诸如此类的问题常常造成项目建设方和设计方的困惑。因此,界定类型、厘清概念成为每部涉老建筑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都要面临的挑战,虽然这一问题是否应通过建筑设计标准来解决仍需存疑
三项同时实施的涉老建筑标准的内容架构比较
第 3 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使用状况与问题
  对标准的使用状况展开研究是探索标准改进诉求的重要一步。通过描述和分析涉老建筑标准在养老项目实际设计过程中的使用方式,分析当前编制思路下涉老建筑标准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本论文后续的研究提供依据。研究的关注点具体为以下几方面:
  养老项目设计过程中是如何使用标准的?
  标准如何影响了设计思路及设计结果?是否产生了有效的作用?
  标准使用群体对标准的使用方式及需求是怎样的?标准在哪些层面满足了?哪些层面未满足?为什么?
  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法。选取养老项目作为案例,通过访谈相关的建筑设计人员,追溯养老项目的设计过程,从中提炼和分析设计结果的形成方式,以了解标准实际的使用状况及作用。本章的案例选取、资料收集及分析过程详见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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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涉老建筑标准的制定状况与问题
  在分析了涉老建筑标准的使用状况后,本章以两项涉老建筑标准作为案例,从标准制定过程中进一步探索涉老建筑标准的问题及需求①。以各方对涉老建筑标准的意见为切入点,结合对标准制定流程、参与人员及工作开展方式的分析,探讨各方对标准的需求及影响标准修订结果的因素。具体围绕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标准制定过程反映出哪些对标准的意见和需求?标准的制定结果是否回应了这些意见和需求?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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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结论与展望
  研究的主要结论
  涉老建筑标准对养老项目的建设产生着诸多影响,其之所以呈现出一定问题,与时代发展进程中养老项目的建设需求及特征出现变化有关。随着政策环境、社会意识及各方利益需求的不断变化,必然要重新思考和调整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定位,从而使标准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本研究立足于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发展的背景,结合当前国家标准体制改革的契机,从宏观层面审视涉老建筑标准的总体定位及发展思路,找出目前涉老建筑标准存在的问题及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对现有标准的改进方法。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
  通过对涉老建筑标准发展历程的回溯可知,涉老建筑标准的发展特征与中国的标准体制和养老相关行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以及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管理模式,使涉老建筑标准侧重于为政府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并使相关研究更为注重从体系管理视角来探讨标准的定位与需求。而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养老相关行业发展水平则使标准的职能更多体现在填补技术空白和给予明确但却有限的技术规定,以便快速有效地应对国内养老项目的大批量建设需求。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涉老建筑标准呈现了以下三方面特征:①体系与内容架构平行化——侧重以建筑类型划分标准化对象,部分技术内容重复出现于同级别标准;②制定方式单一化——参与人员以建筑设计专业人员为主,制定依据主要来源于对实际养老项目建设经验的总结及国外相关标准的借鉴;③编写模式指令化——条文规定以指令性要求为主,不强调对目标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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