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网第2021-07-03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
工程监理论文文章《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为项目施工提供了质量保障,为项目规范化施工提供了必要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综合服务。但目前监理行业仍然存在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称、监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等问题。对此,我们应该积极营造健康独立的监理行业环境,努力提升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对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的监督。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
建设工程监理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在我国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建筑行业发展迅猛,急需大量优秀的建设工程监理对建筑工程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1989年,原建设部发布《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开始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5年,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开始强制实施工程监理制度。2011年,我国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3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了监理行业的国家标准。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以工程项目法人为主体,以建设工程监理为服务的建筑项目管理体系。
2 建设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1 为项目施工提供质量保障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有很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比如:个别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质量意识较差,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等。如果不能有效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很容易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引入建设工程监理人,加强对施工各个环
节的审查和监督,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这样可以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消除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以大大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
2.2 为项目规范化施工提供必要指导
建设工程监理人可以对施工方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进行适时监督和纠正,使项目的施工更加规范有序。
2.2.1 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技艺和施工技术的规范化水平
一个质量过硬、口碑响亮、委托单位信得过的建设工程项目背后,必然有一套较为科学成熟的施工技艺和施工技术。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承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擅自更改建设方案,或者更改施工技艺的潜在风险。建设工程监理人的存在可以有效监督项目承建单位的施工流程,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规
范行为。
2.2.2 可以有效提升施工人员的操作规范化水平
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激增,对项目施工人员的数量需求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施工队伍中很容易混进一些技术水平不高的工人。这样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引入建设工程监理人后,可以确保施工项目的规范化操作,有效提高技术工人和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进而规避施工风险,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质量。
2.3 为项目实施提供综合服务
一是进行沟通协调。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由多个不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这些单位如果因利益问题产生纠纷时,就需要通过建设工程监理人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综合协调各方,避免因利益纠纷影响施工进程;二是要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各方矛盾和利益进行梳理总结,保证下一施工阶段不会出现影响工程进度的类似问题;三是管理工程项目资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要对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图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记录、承建单位的合同、各个项目验收情况记录等资料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要清晰认识项目承建单位的责任,及时收集、科学利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为后续的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翔实的数据材料支撑。
3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称
权利和责任应该是对立统一的,有多大的权利就应该肩负多大的责任。没有权利的责任必然是一纸空谈,没有责任的权利必然导致用权不当。我国监理行业就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存在不对称、不统一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赋予了监理人员独立的权力,对“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同时,也定了相应的责任,工程监理人员如果不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概括来说,我国的法律法规赋予了监理人员两项责任:一是“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的社会责任;二是“努力向项目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当的服务”的契约责任。一般来说,这两种责任是相统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差异,甚至互相冲突。如果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代表的行为合法时,监理人员的契约责任和社会责任是统一的,那么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是对称的。如果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代表的行为是非法时,比如项目业主代表想从中获利。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的契约责任和社会责任是不一致、不统一的。当出现这种突出时,监理人员也会面临两难选择:是忠于社会责任,还是服从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如果忠于社会责任,监理人员必然会和项目业主代表发生冲突,从而不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如果监理人员服从项目业主代表,就必然会给工程项目本身带来安全隐患。如果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称,就很容易使监理人丧失独立自主的工作地位。目前,我国监理人市场还是买方市场,监理人的正常工作行为经常受到项目业主代表的干预,甚至会出现委曲求全的现象。监理人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称,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建筑项目的质量。
3.2 监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自1995年开始强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后,使得监理从业人员的数量存在巨大缺口。工程监理范围的扩大,致使监理人员数量与监理工作的任务严重失衡,从而使监理工作不可能完全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设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果。由此,给监理行业带来三种情况:一是由于监理行业存在巨大缺口原因,导致部分素质不高的人员混进了监理从业人员队伍。由于自身综合素质的影响,使得这些监理人无法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很难履行监理人的职责;二是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个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本应完成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如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必然会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质量隐患;三是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数量存在较大缺口,存在一个人兼职多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情况。他们做得最多的工作一般是签签字走走程序。在总监理工程师很难以履行职责的同时,又有大量综合素质不高的监理人员混迹其中,造成了工程监理行业成为一个典型的空壳行业: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注册却很少正常执业。
3.3 监理人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市场还是买方市场,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代表与监理人的地位实际上并不对称。在建设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使用、施工单位的选择、监理单位的使用、竣工和验收等,主动权都在工程项目业主代表手里。最重要的是在选择监理人时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权。如果监理人不能按照业主代表的意愿行事,就很难再得到下一个监理工作任务。因此,委曲求全成为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行业的生存之道。在这种环境中,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仅是理想状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是影响其独立性的内部因素。有的认为自己是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代表花钱雇来的,在实际工作中处处以业主代表的利益为中心,而不是为建设工程项目本身服务,主动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
4 对策分析
4.1 积极营造健康独立的监理行业环境
建设工程监理人权利与责任不对称的重要原因就在于监理人在实际工作中缺少应有的独立性。对此,我们应该逐步健全制度,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监理人行业协会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监理从业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不断激发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制度保障下努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理人分级管理制度,让技术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监理人能够得到更加合理的报酬;要进一步完善约束考核机制,及时把技术水平较差、综合素质低、在监理行业滥竽充数混日子的监理人员清理出去。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警示教育。监理企事业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让监理人员充分了解如果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三是要加强监理人行业协会建设。监理人可以借助行业协会这个重要平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扩大自身的话语权。政府应该重视并加大对监理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综合协调能力,为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理从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4.2 努力提升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要强化专业技能教育。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有着密切联系。因此,监理企业要定期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系统培训,努力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为项目业主代表提供优质的服务。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精神境界的高低。一个道德低下的人必然经不起外界的诱惑。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才会更加敬畏法律、敬畏职业,才能更好地遵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监理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为企业筑起一道道德安全防火墙。三是强化沟通能力的培养。除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一个优秀的监理人还必须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监理企业可通过传、帮、带等方式,让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学会与各方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合理解决日常工作问题。
4.3 强化对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的监督
一是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一个业绩突出、口碑良好的监理企业,必然有一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队伍。打造一支技术高超、能力出众的人才队伍,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企业制度。制定必要的监督机制和人才退出机制,是加强监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更是提高企业业绩、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督。逐利是一个企业的终极目标。有些企业在当前形势下会利用法律漏洞与项目工程业主代表进行利益博弈,会通过派驻低成本低素质的监理人员来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督,制定可让监理企业负责人付出惨重代价的追责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派驻低素质监理人员的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督,增强企业自律,是保证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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