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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

时间:2021-03-18 11:48 | 栏目:法学概论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1-03-18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法学概论论文文章《高校法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德法兼备的专业法治人才为基础,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才的专业场所,所以高校必须要从法治建设战略高度出发,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能力素养,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学知识与道德素质,使学生形成现代化法治思维理念。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本质上就是将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理念融合到高校法学教学中,利用法学课程教育本位回归,来实现德法教育无缝衔接,旨在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力资源保障。基于此,文章基于法学课程内涵与思政课程特征,从建立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实现“以德育人”与“依法治学”融合发展等角度出发,提出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具体措施,为高校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
 

  前言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如何培养思想政治素养与法学能力双向过硬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会议上强调,要清楚的认识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培养符合国家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根本问题,并明确指出要将“立德树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始终贯穿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思想政治素养水平是高校法学学生的道德底线,而如何实现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培养忠诚度与法律素养过硬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是高校教育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高校法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

  一、“课程思政”的内涵

  (一)“课程思政”的概念与特征
  “课程思政”本质上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指出的“要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是建立在三全育人理念下,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充分发挥课程的道德教育作用,充分挖掘高校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课程思政”从根本上点明了高校思政教育课程与其他课程,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所应担负的责任,这种教育功能的定位有效划分了高校各个课程的思想道德教育与价值观引导的职责,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从传统的主渠道育人模式,逐渐向多元化“课程思政”育人模式转变。在实践教学中,充分发挥思想价值引导作用,实现各个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发展,使各个课程在进行知识教育的同时全面推进道德育人工作。“课程思政”有三大特征:一是,整体性,即其本身属于整体课程观,这就表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独立课程教学,二是延伸至不同课程教学中,潜移默化中发挥高校的课程育人功能;二是,融合性,即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既定的教育课程、内容等进行融合,挖掘课程的内在价值导向与思政教育职能;三是,潜隐性,即将思想政治与道德理念教育渗透到高校课程教学的各个方面,通过这种隐性的教育方式,来达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双向改革发展的最终目的。
  (二)“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
  两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课程思政是在不同课程中融合入道德教育内容,与不同的课程间存在独立又依存的整体关系,而思政课程是独立的一门或一类课程,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思政课程更倾向于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发挥主渠道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其余课程则更侧重于在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技能传授的过程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塑造学生价值观念与人格信仰。由此可见,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两者并非取代与被取代关系,所以在实践教学中高校要明确两者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防止出现一方取代另一方的现象,真正做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的有机融合,实现传道的隐性与显性教育协同育人发展。

  二、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必要性

  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教育本质上是意识观念与思维形态范畴的塑造与完善,其担负的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知识技能传授与职业素养培育,还包含社会人文教育与国家价值观念的培养。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即在传统高校法学教育中逐渐融入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角度出发,将学生培养成符合国家复兴发展需求的“德法兼修”高素质综合型法律人才。因此,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中,全面贯彻“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理念,不仅能使学生更深层次掌握与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实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发展,并且能帮助学生熟悉法律条例,形成良好的法律人格、法律价值观与职业素养,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符合国家对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基地与战略工程,要充分发挥高校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各个课程中,实现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与不同课程的协同发展。高校法学教育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律思想教育,但法学学科在形成中吸纳了诸多西方文化与法律价值理论,所以法学学科不仅包含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念,并且还包含了中西方法治制度、文化等内容,更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法学教育培养“德才兼备”法治人才的要求。因此,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符合“同向同行”与“协同发展”理念,创新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路径,在育人教学中使课程思政实现多元化、主阵地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渗透到学校育人工作的全过程。
  (二)有助于实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共频共振
  著名教育学家赫尔巴特曾提出,在教学中应该通过一定的方法将德育与智育融合发展,实现教育中的“无教学教育”。传统教育模式中专业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是独立存在的,高校通常会设置独立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承担起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而专业知识教育则负责承担起对学生的智育教育。虽然两者在功能等方面不尽相同,但两者都是以学生为主体,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即将学生培养成专业知识、技能与道德素养等全面发展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确保学生的专业能力与道德精神同向同行,从思想意识深处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立德树人是高校发展的根本,所以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要始终坚持这一理念,并以其为导向,不断深入性探索高校不同课程内涵的德育元素,实现不同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发展,让学生在专业知识学习中,同时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与道德意识,实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共频共振。
  (三)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法治观
  法学属于智识学科,不仅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有要求,对学生的思想素质水平也有非常高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多元化信息发展时代,很多事物与认知需要进一步确认与发展,在这种状态下,学生由于社会经验、视野等局限性,更易犯思想认知与价值观念上的错误,一旦学生在法治认知上存在扭曲现象,则会对学生自身以及国家法治建设造成非常大的不利影响。要知道,人们对法律与法律社会总体的认知与把控,直接影响着其对社会本质与法律问题的理解与处理,所以作为蕴含法律与社会科学内容的法学,担负着法律教育与情理教育等职能,必须承担起对学生法治观念与道德信仰的教育工作。
  (四)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是相关职业共同体在生活与工作中普遍遵循的行为标准与道德规范,这种约束行为虽不拥有法律的强制性,但在特定的范围仍拥有较强的约束效力。法律职业道德代表的是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底线,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的公平公正,并且能有效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推进国家的法治建设。法学具备的理论教学正是对部门法共同内容的研究,是探索法律实践隐藏的法律本质与法律价值,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现法律精神与价值理念的外在表现学科。法学教育旨在让学生充分理解法律与其背后所隐藏的规则与原理,让学生能在实际生活中利用法律以及隐藏的基本原理来解决问题,有效协调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利益分配的客观公正,确保学生在社会纠纷中能始终保持理性、中立的态度,维护自身的法律人格与社会法治的权威。

  三、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

  高校法律“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主要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一是,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方向性原则,这是改革发展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人才,所以高校要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的方针,将知识教育与法治教育、德育教育进行有机融合,将立德树人作为改革发展的最终任务,积极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建设专业人才。二是,坚持师德师风示范性原则,这是改革发展要遵循的重要原则,高校要转变思政教育传统的“专人专教”方法,提高优秀法学“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性进行“全员教学”。与普通专业相比,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法治建设与法律热点内容等方面的关注度要更高,但也更易被舆论导向所影响,所以高校要更注重法学专业教师的思想政治引导作用,教师要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共频共振,在实践中加强学生的法治选择与舆论自控能力。三是,始终践行以生为本的主体性原则,这是改革发展的核心要素,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水平是检验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教育最终的目的是对学生的培养与塑造,所以只有学生的主体意识被激发,才能确保学生能积极主动的提升自身的素养与能力,只有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被充分调动,才能真正发挥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成效,培植起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四是,坚持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融合的科学性原则,这是确保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保障,法学专业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人培养专业性,所以改革发展要做到因势利导,避免生搬硬套,在学科教学中积极探寻课程与德育教育的结合点,并让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养成与其匹配的道德品质,做到知识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促进发展。

  四、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基本路径

  (一)打造全方位全过程法学专业育人机制
  1. 将法学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重点工作
  法学专业本身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意识形态教育,对人才的教育与培养目标不再是纯粹的知识教育,应该是多元立体结构教育发展目标。要知道多数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在未来会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在司法等代表国家意志的部门机构,需要学生拥有非常高的专业知识与法律道德意识,能利用法律与法律原理处理相关问题。尤其是在全面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相关政治会议上,要求高校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德育先导的教育理念,使高校成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高素质人才的力量源泉。由此可见,高校进行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视法学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成为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
  2. 形成全方位全过程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受传统应试教育理念影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在教学中始终以专业知识教育为主,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这已经逐渐成为高校教育发展的共性问题。但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在建设发展中借鉴参考了很多西方法律制度,导致相关法律制度知识在传授时会出现对西方法律知识的内容,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学生对西方法律知识存在认知与学习上的偏差,所以为了有效解决相关问题,高校应建立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四位一体的育人机制,让思想政治教育逐渐融入到学生的生活与学习的各个角落。学校要注重对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从源头上重视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权利意识水平对学生因势利导,让学生从根本上意识到国家法律权利的行使前提;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给学生传递正能量;教师还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利用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来引导学生,让学生通过实际案例来提高对专业知识与思政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3. 形成长期思想政治教育机制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再单纯局限于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借助网络信息平台来进行知识的学习与意识的培养。但受年龄、心理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学生对部分社会不良社会现象与思想意识并没有准确的判断与甄别能力,导致学生极易受负面舆论影响,形成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与价值观念。因此,高校法学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不能间断的工作,要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专业知识教育中,使学生的整个大学学习生涯都沉浸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确保学生在未来的生活与工作中能坚决抵制舆论诱惑,成为真正的专业知识与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合格人才。
  (二)立德树人以实现“以德育人”与“依法治学”的融合发展
  1.“以德育人”的实现
  教师是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主体,所以要全面发挥法学专业教师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教师自身要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要知道,立德树人中教师要先明道才能授道,教师天然对学生有非常大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道德观念与社会认知的培养有非常大的影响,所以教师要先确保自身在社会法治建设范畴内,向学生传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才能真正做好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另一方面,教师要积极向学生传授良好的道德观念,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与价值观念,大学是学生过渡到社会的重要阶段,也是学生法治观念形成的关键阶段,要学生在法学学习与实践中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与道德认知,所以要避免各种错误的思想意识混入课堂教学中,整肃法学专业教学纪律。
  2.“依法治学”的实现
  依法治学是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更高层次要求,更是高校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依据。首先,法学专业的教师要始终做到依法教学,高校法学教育能作用学生的整个人生,而法学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未来法治工作能力的高低,由此可见教师承担的法学教育任务极为重要,所以教师要严格遵守从业法律规范条例,避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其次,法学专业教师要传授合法、合规的法学知识,即教师讲授的知识要以宪法为主要依据,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要求,对我国的基本国情、习惯传统、社会发展规律等有基本的注重,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材进行讲解。最后,法学与德育融合发展的实现,让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进行融合,逐步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法学专业知识教学的部分内容,因人、因业、因势的开展学生法学知识与德育教育工作,能极大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性与实效性,所以教师完全有必要在专业知识教学中融入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其具备提高学生专业法学知识与思想政治素质双向作用。
  3. 要注重德法兼修
  国家的长盛不衰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都要求我们要培养和教育好当代的青年人。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对青年人的培养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也就是说,在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培养和教育的过程中,要把“德”的培养放在首位,让学生首先得是一个有道德、有品行的人。而“法”字也不仅仅指的是法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它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而道德和法治从来都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法治教育中要注重道德和法治在具体生活实践中的融合,通过德法兼修,在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同时,更要注重加强对学生的公共精神等公德的养成。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思考,作为公民,我们可以对国家、社会做出哪些贡献和努力,以督促学生在学习的道路上更加有动力,真正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信念、有品行、有文化、有技能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添砖加瓦、发光发热。
  (三)严厉禁止负面法治理念渗透入法学教学中
  当前,我国面临的法治发展环境比较复杂多变,部分西方国家并不乐于看到中国的发展强大,所以一直从法治制度、道德价值等方面,从不同的路径对我国教育制度与法治建设成果进行诋毁与渗透,而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力量受到影响更为严重,尤其是法学教育本身就存在部分西方法律制度的残影。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必须要紧跟党和国家的建设步伐,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念与思政教育基本原则,坚决抵制西方负面法治思想理念的侵入与迫害。一方面,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讲授法治建设中坚持党和国家领导的重要性,让学生对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清晰的认知,形成正确的育人目标信心,从根本上激发学生的法治教育学习热情,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队伍有所向往。另一方面,要严格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使法学育人教育活动有纪律、有规则的进行,教师在教学中要始终对西方法律知识与制度现状有客观、辩证的认知,在承认法律制度借鉴意义的基础上,严格禁止违背我国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西方负面法治理念出现在教学内容中。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实现过程,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高校要聚焦法学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融入到法学专业知识教育中,以党和国家政策方针为导向,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长期法学专业育人机制,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实现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法学教育培养“德才兼备”法治人才
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雪峰,寇煜.经济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探究[J].福建茶叶,2019,41(10):166.
[2]罗薇.“课程思政”:高校思政教育改革新视角[J].大庆社会科学,2018(06):37-40.
[3]兰婷婷.“法理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模式初探[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9(02):1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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