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金融危机后,人们开始探寻获取商品使用权的新途径,推动了共享经济与商业活动关系的讨论[1]。与传统市场交易不同,共享经济商业活动是不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消费行为[2-4]。探讨共享经济的重要性往往离不开对随之而来的商业模式的关注[5]。共享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个人或组织以经济收益为目的在短时间内让渡闲置物品使用权的经济行为。无论是生活领域的小猪短租、爱彼迎、滴滴出行、Zipcar,还是知识信息领域的知乎、微博问答、TED 等,都在各自平台的集成协同下不断发展壮大[6]。Kirzner I.M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对当时的经济环境进行了研究,针对当时民众对被当做消费机器而使用负面情绪,他提出人比起商品的私有价值,更加在意该商品的使用价值,换个角度讲,商品的共享性质要来的远比私有性质更值得看重,商品的耐用性质要来的远比新鲜性质更值得。“共享经济”最早在 1978 年由社会学家 Marcus Felson 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Joel.Spaeth 提出,他们认为,共享经济是社会闲置资源的所有者通过将资源使用权让渡给他人的行为,获取经济利益并进行价值再创造的过程。共享经济时代逐渐出现了三种新型的商业模式: 共享合作社模式、B2C 模式和 P2P 共享平台模式。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变革过程中,不同规模的城市存在不同的商业模式[7]。其中,共享合作社模式和 B2C 模式是企业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模式,也是最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共享合作社模式利润空间较小,成本较低,运营范围较窄,缺乏规模经济,一般只在小城市或社区范围内为人们提供共享服务[8]。B2C 模式又分为单程模式和往返模式,人口红利是该模式的规模经济和利润收入的重要保证,因而更适合中型城市。P2P 共享平台模式是最为灵活的商业模式,它拥有最大的运营规模和运营范围,在国际范围内开展业务。该模式以零边际成本为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为供需双方和合作企业提供不同的服务、不同的收费结构和不同的网络合作伙伴,以实现物品或服务所有权的让渡[9],盘活社会闲置资源。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本章首先对共享经济、共享出行、O2O、商业模式以及出行类共享经济行业的相关概念,结合上文的文献综述对之进行分别的概念界定,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所要研究的主要目标对上述概念分别进行理论基础的详述。
2.1 概念界定
2.1.1 共享经济的概念
本文认为共享经济是信息技术推动的,借助于中间平台,将闲置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链接起来,以实现资源的有偿的暂时的转让。直观地讲,共享经济与传统电商或者租赁行业相比,带有强烈的非中介的特点。传统的电商行业采取的是高度集中化的管理和分配,企业的雇员们隶属于企业,并且间接向需求方提供各类服务。而共享经济下,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直接形成联系,平台不需作为中介而存在,供给方也不必隶属于企业。而共享经济平台成为则劳动方和需求方的新中介,这种中介搭建了连接供需双方的众包平台,它不向供应方或者需求方发放工资,而是又需求方向供给方直接给予佣金,并且佣金的一部分也包含了向平台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帮助他们参与到“比较复杂的市场经济职业”。同时,该中介平台所联系的供需双方也可以通过平台直接联系双方而不需要中介参与交涉,中介平台仅在需要时担任调解工作。共享平台可以吸引众多消费者,因而平台上的供给方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专一的服务。而传统的供应者在共享经济平台上可以以自身为中心发展,无需受限于传统的企业体制,同时,供应者们又能不受限于单一平台,而可以在不同平台同时工作,从而获取多方利益。这也使得供应者们能自己掌控自己的时间,从而生产出更优质的服务。
2.1.1.1 共享经济的特征
基于上述共享经济的理论,本文将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概括如下:
(1)所有权共享
共享经济最为显著的外在特征,就是其所带来的闲置资源的临时所有权的变动。通过共享经济平台,消费者可以临时拥有各类商品的临时使用权,而相对于消费者自行购买相应的商品,以低价临时使用所带来的效益却更加显著且直观。此外,这样也避免了闲置资源的浪费,更能体现商品本身的实用价值。
(2)供需双方不定
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共享经济所带来的供需双方的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是供给方的人同时也可以是需求方。而得益于此,供求双方所交易的服务的边际成本可以 得到减少,从而达到节约的效果。
(3)非中介化
在共享经济中,参与交易的双方可以直接交流并产生交易关系,无需中介的参与和调和。所有参与其中的交易者均可以迅速而直接地获取想要的信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这种去中介的交易方式显得更为平等,也直接避免了垄断的出现。
(4)依托于互联网
共享经济平台都是建立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基础上的,同时,信息技术的革新和应用层面的推广极大地促进了共享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既是其基础,也是其源动力。没有互联网就没有多如繁星的共享经济平台。
2.2 理论基础
2.2.1 网络生态系统理论
Emst Haeckel 提出并定义“生态学”( Ecology)的概念,并以 “系统树 ”的形式,表明自然界环境与生物体间的联系发展与交互关系。随着生态学理论的发展,其与数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融合,逐渐向多层次的综合研究发展。A. G. Tansley 受到植物学相关理论的影响,提出了生态系统的概念,他认为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包括有机体和其所在环境的一切因素,由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两个部分共同组成。进入 21 世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繁荣,互联网带来社会变革与大众日常生活联系愈发密切,网络生态(Network ecology)研究愈发受到重视,逐渐成为国家管理、社会发展、个人应用等方面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2.2.1.1 网络生态的内涵
张庆峰[48]认为,网络与网络生态环境构成一个网络生态系统,它符合系统的一般特征,由一些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组成部分组成,具有一定的功能目标,与外界有一定的界限。网络生态系统是由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各种生态资源及其环境构成的一个整体,是网络生态系统中各要素相互作用的总和。综合相关学者的理论和本文研究,认为网络生态是以网络的主体、网络环境和网络技术三者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网络生态运行相关企业、组织群体等构成的主体因子,以及其所处的网络环境与技术共同组成、相互协作的有机整体,它们以网络为基础、以人为主体,各要素共同参与、相互影响、有序运转,通过社会环境适应、网络技术进步发展,以生态整体价值和共同发展为目标,从而实现整个网约车网络生态系统的协同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网络主体、网络技术与网络环境和谐统一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研究
3.1 传统商业模式和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比对
3.2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驱动因素
3.3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产业价值链主体
3.4 共享经济盈利模式
3.5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风险控制
3.6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共享出行商业模式案例分析
4.1 共享出行类企业商业模式的典型性
4.2 网约车商业模式案例——以滴滴出行为例
4.3 共享汽车商业模式案例——以 EVCARD 为例
4.4 共享单车商业模式案例——以哈啰出行为例
4.5 共享出行企业面临问题
4.6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满意度问卷调查及分析
5.1 问卷与研究设计
5.2 问卷检验与发放
5.3 数据分析
5.4 回归分析
5.5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完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对策建议
6.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6.2 多角度营销.
6.3 注重差异化发展
6.4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6.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由上文论述,共享经济以闲置资源的再利用为主要推手和卖点,依托于高速化发展的信息技术,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共享经济无时不体现着先进且高效的发展模式特点,个人与个人通过 O2O 平台连通起来,减少了中介存在,双方能够达成更加有效且人性化的多样化交易,从而整个共享经济都呈现出个性化和高满意度的特点。从个人的角度看,用户在 O2O 的制度下,人人都可以是生产者,人人都可以为社会做贡献。从企业的角度看,共享经济无疑是供给侧改革的最典型成果,共享经济所推行的共享和节约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加快了企业转型。本文从共享出行企业中选取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三大行业的典型企业作为研究案例,并结合用户满意度调查,经过大量研究分析,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研究结论如下。
(1)从整体而言,缺乏对消费者准确的画像以及合理的供需匹配机制是大多数企业失利的主要原因。然而这也必定是一个巨大的高难度工作,共享经济企业若想精准地对消费者进行分类,就要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细致研究,将消费者需求放在动态的层面进行思考,才能与时俱进,且时刻保持发展的动力。
(2)从用户处罚角度看,共享经济的诸多平台还未形成所需的消费者忠实程度,这一点就如同上文提到的哈啰出行,在某一领域已经做大做强了的企业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其他更多的企业。首先,无论是哪种行业,消费者都是其发展和盈利的基础,其次,不稳定的客流量会导致盈利风险,所以消费者忠实程度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
(3)从平台角度看,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平台,其去中介化的特征使其必须发掘除了佣金以外的盈利模式。滴滴出行作为中国共享经济中的现象级产品,其为消费者提供了人性化的选择区域,但是在以哈啰出行为代表的共享单车行业,严重的同质化使得其发展陷入困境。
(4)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共享经济的监管需要从企业自身的自律以及企业外部的市场监管机构来分。共享经济初步在中国市场显现,到发展成火爆的话题,不过十年,这期间无数企业以及无数共享经济体如雨后春笋一样涌现,而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且企业自身对自己的自律不够严苛,导致非常多的负面新闻不断被爆出,从而共享经济本身也开始显得不是那么香饽饽。因此,监管的加强在现在显得日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