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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乡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0-12-30 22:09 | 栏目:会计论文 | 浏览:

硕士论文网第2020-12-30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会计论文文章《石家庄市乡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本篇论文是一篇会计硕士论文范文,过去,不少农村存在集体资产管理混乱、账目不清、财务不公开的现象,有的村甚至是个别人决定资金支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后,财务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减少了村干部随意决定财务收支的现象,规范了财务事项审批流程,加强了财务公开力度,促进村民的监督和参与,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绪 论

  (一)选题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着国家的经济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口数为 8.31 亿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9251 元,农村人口数为 5.64 亿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4617 元,农村与城镇差距仍然较大。推动农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做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蛋糕”、提高 5 亿多农民的收入,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多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充分表明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中央财政支农惠农力度持续加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惠农支农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农村经济的增速和城市相比差距很大、一些村干部侵吞侵占集体资产、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且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透明导致农民持续上访等。细细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大明确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必然会给农村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农村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为适应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许多地区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央两办、财政部、农业部、中纪委、民政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行规范。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1996〕财农字第 50 号)》规定“财务管理薄弱的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委托乡镇经营管理站代为记账、核算”。《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号)》规定“有的地方实行村会计集中办公,有的地方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实行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电算化,这些做法和经验都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 号)》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这从制度层面上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提供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 号)》提出“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 号)》明确“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度等管理办法,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6]。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创造性地实行了一种新做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获得当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好评。随后,各地相继制定出台本地区会计委托代理的具体规定和指导性意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越来越多的地区被推广开来。2015 年,全国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乡镇为 3.1 万个,比 2010 年增加 0.3 万个,占乡镇总数的比重为 85.2%,比2010 年提高了 8.7 个百分点;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村为 52.5 万个,比 2010 年增加 4.5 万个,占总村数比为 86.9%,比 2010 年提高了 8.9 个百分点,覆盖范围较广。本文选择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在该市乡镇进行实地调研、与多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者进行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石家庄市的实施现状,归纳其运行中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有的放矢提出对策建议,期望能给石家庄市及其他情况类似的地区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提供有益借鉴,促进这一制度更好发挥作用,从而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的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实现农村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农民受益。
  (二)目的和意义
本文首先大致述说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全国的实施背景、实施现状,进而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了解它在石家庄市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现阶段运行中显现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最后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使其在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相关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从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契合其治理水平和集体“三资”状况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国家向农村地区投入的资金必将越来越多,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难度和重要性不断提升,基层财务人员面临着全方位的挑战。本文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理论剖析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把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放在乡村振兴的大框架下进行研究,提出六方面的建议和对策,可以在理论层面给国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提供参考,也可以在制定有关农村的政策和制度时给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参考。在当今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环境下,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必然选择,是维持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的必由之路。首先,本文研究成果对完善石家庄市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有指导作用。本文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问题和对策的研究以石家庄市为主,因此,研究成果完全契合石家庄市实际,实践中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提出的对策对提高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减少集体资产流失、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农民在集体资产管理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有直接指导作用。其次,本文研究成果可以为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提供一些有益借鉴。村级财务管理与集体资产管理有密切关系,各地可参考本文研究成果,因地制宜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体资产管理方式和相关制度。最后,本文研究成果对与石家庄市情况类似的地区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石家庄市属于华北地区,地跨山区和平原两大地形单元,城镇化水平高的村庄和传统农村兼有,干群关系比较和谐,与西部地区相比石家庄市资产总量较大,农村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在河北省范围来看大部分村庄集体收入处于中等水平,也有一些村庄集体收入很低。因此,石家庄市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财务管理方面有一定的代表性,适用于石家庄市的研究结论对其他地区有一定启示作用。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概念界定
  从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到现在,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一直在进行探索、创新和改进.以下对其中的“村账村管”方式、“农村会计委派制”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这三种进行简要介绍。“村账村管”是原始的、最早出现的农村财务管理方式。按照我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各村级组织自行配备财务人员,自行建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管理本村财务。就现阶段来看,“村账村管”在运行中存在很大缺陷。一方面,从村民自治制度运行来看,在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行为中,多数地区的民主选举现在基本能实现,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流于形式,甚至是严重缺失”,所以村两委干部非常容易产生利用职权侵吞侵占集体资产、贪污、营私舞弊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农村的财务不进行公开或者公开不到位,村民实际上很难了解本村财务运行的真实和详细情况,易产生信访事件。“农村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财务人员的公开选聘,对选聘来的财务人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然后委任派遣到各村级组织承担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财务管理模式。被委派的财务人员由乡镇政府负责发放薪资福利、组织学习培训和进行管理,其主要工作是处理村级财务事项,核算村级组织经济业务,及时提供财务信息。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被委派的财务人员看不到职业发展前景,无晋升渠道,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心理;另外,村两委干部可能会联手造假,故意对财务人员隐瞒村级真实财务情况,从而产生监督不全面、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基础上,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原则,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委托代理机构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级财务业务工作委托给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由委托代理机构按照制定的规则、制度、方法和程序,对村级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的一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由于与专业财务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需要缴纳较高代理费用,而很多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无力负担这部分费用,目前普遍实行的是在乡镇政府内部确立委托代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内部的委托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由乡镇委托代理机构无偿为村级提供财务服务工作。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后,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主体不变,仍然是村民,只是由委托代理机构加强了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程序把关和对业务的指导规范,从制度设计上加入维护基层群众利益的选项,有助于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村级财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理论基础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的三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rthur Akerlof)、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开始研究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同人群了解和掌握的信息量大小是不同的。一部分人由于了解和掌握的信息资源多,在做出选择时处于优势地位,而另一部分信息和资源匮乏的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了解经济活动的走向和趋势,在做预估和选择时处于劣势,这种现象被称为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观点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一般而言,卖方比买方拥有和掌握的信息量更大,买方为了便于做出选择和决策,会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信息量,这为卖方创造了利用信息传递来获取利益的渠道。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意义在于:一是肯定了信息和资源具有的重要价值;二是指出了市场体系运行中天然存在的弊病,要想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调控作用;三是发现了因获取信息渠道和数量不同,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实际承受的风险不同。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新的视角,能解释很多市场现象,在工程项目管理、风险投资、市场营销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的两位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通过研究发现当企业以所有者兼任经营者的方式来管理时,企业运营会出现很多问题,因而他们倡导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应分别由不同的人来行使,企业所有者应当只保留所有权,而把经营权让渡给“专业的人”,这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的起源。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由于人的能力和精力有限,无法掌握所有知识,进而导致擅长从事一切工作的人几乎不存在;与此同时,一些具有某方面专业知识精通某方面专业技能的人群逐渐出现,这些人群在从事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专业工作上有得天独厚的技能和优势。“专业化”的现象产生并普及起来,进而逐渐催生出一种关系: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出于对经营的综合考虑和思量,选择并雇佣另外一些具备某方面专业优势的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某方面的服务,为了提高效率和便于开展工作,前者还可能授予后者一些必要的决策权,并依据后者提供服务的品质和水平给予其相应的回报。这时两者之间建立的关系被称作委托代理关系,前者被称作委托人,后者被称作代理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与代理人追求的目标有很大不同,委托人建立委托关系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经营效益和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代理人则希望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尽量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同时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及享受一定的休闲时间。通过进行模型化处理可以更直观理解:委托人与代理人建立了契约性协议,该协议明确代理人在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后会得到一定利益,但同时明确代理人需参照委托人的利益和偏好来制定相应的行为准则,不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路线。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双方掌握的情况不同,然而代理人可能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故意对委托人隐瞒其所掌握的某些信息。如果不建立有效制度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代理人的某些行为可能会演变为对委托人利益的侵害。

  二、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现状

  (一)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情况
  (二)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取得的成效

    三、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存在的问题
  (二)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完善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对策

  (一)健全委托方人才引进和财务人员培养机制
  (二)多渠道强化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提高镇村两级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四)完善委托代理机构考核细则和激励机制
  (五)开展清产核资并完善委托代理机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管合力

  结 论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都高度关注民生领域,致力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最关心和期盼回应的问题。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过程中,解决好“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石家庄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写作初期作者查阅了国内外学者的很多相关文献,并在 Q 区 Y 镇、S 镇、L 镇进行实地调研,还与石家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Q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充分了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施现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归纳出该制度在运行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委托方财务人员--村报账员精力和素质不能满足业务需求,委托方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在乡镇对村考核体系中占比低,委托代理机构人员配置不足且工作成效差异大,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村集体“三资”内容不全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配套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经过深入思考和分析,阐述上述问题的起因:委托方财务人员选拔困难且培养机制不健全,农村两委干部利用信息不对称规避监督,镇村两级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重视程度不够,委托代理机构考核细则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委托代理机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委托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从以下六方面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健全委托方人才引进和财务人员培养机制,多渠道强化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提高镇村两级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完善委托代理机构考核细则和激励机制,开展清产核资并完善委托代理机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管合力。作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广泛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顺应时代发展产生的制度,符合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解决以往农村财务管理诸多问题的有效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办事,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确保“四权”(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以上两项原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顺理成章。由于作者时间仓促及精力有限,本文主要对石家庄地区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做了分析研究,对问题及原因的分析带有区域局限性,提出的对策建议仅对石家庄市及与其情况类似的地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分析农村财务发展历程,可以确定的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实行有内在必然性,但作为一项创新的制度,运行中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国内学者需要持续关注及不断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总结完善,从而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促进农村财务规范化运转和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上更好发挥作用,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提高,早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广大农民在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两方面都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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